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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加强库区内的火源管理,对入库人员要做好登记,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区内严禁一切用火,如因维修特殊需要动火,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库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用电设备。

二、加强库区的防火检查。管库人员必须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必要时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贮存或使用化学爆炸物品,烈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使用。

四、仓库内的危险品要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库房内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五、加强库区内的治安保卫,严格控制非本库人员进入库区内。

篇2:溶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公司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生产原料及化学试剂、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在仓库中安全存贮,保证生产的正常供应及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人身的安全。

2?范围及职责:

2.1?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2?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3?严格危险化学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5?经常巡视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消除事故隐患。

2.6?对寄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2.7?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细则:

3.1?存放管理

3.1.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3.1.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1.3?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3.1.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1.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1.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1.7?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1.8?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1.9?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3.1.10?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1.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3.1.12?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3.1.1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2?进出库管理

3.2.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3.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凭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2.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3?消防安全管理

3.3.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降温、防潮等安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3.3.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和进行其它活动。

3.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3.4?在仓库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3.5?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4?运输装卸搬运管理

3.4.1?运输装卸危险物品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在搬运时应当采取适当隔热防潮措施。

3.4.2?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4.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4.4?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3.5?发生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3.5.1?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时应做到:

3.5.1.1?先控制,后消灭。

3.5.1.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5.1.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5.1.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

蔓延的主要途径。

3.5.1.5?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

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3.5.1.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

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3.5.2?如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

3.5.2.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3.5.2.2?化学毒物沾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3.5.2.3?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若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

3.5.2.4?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3.5.3?危险化学品烧伤的处理方法:

3.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3.5.3.1.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沾污的衣裤、鞋袜等。

3.5.3.1.2?无论酸、碱或其它化学物烧伤,立即用大量流动自来水或清水冲洗创

面15-30分钟。

3.5.3.1.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不用脏布包裹。

3.5.3.1.4?烧伤病人应及时送医院。

3.5.3.2?化学性眼烧伤。

3.5.3.2.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千万不要未经冲洗处理而急于送医院。

3.5.3.2.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5.3.2.3?如无冲洗设备,也可把头部埋入清洁盆水中,把眼皮掰开,眼球来回转动洗涤。

3.5.3.2.4?电石,生石灰(氧化钙)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蘸石蜡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水冲洗。

3.6?废弃物处理

3.6.1?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规定的技术标准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3.6.2?属于废弃的化学品应独立存放于废弃物处理区域,不得与其它可用的化学品存放于同一处以免混淆。

3.6.3?可燃性废弃物禁止堆积在危险化学品区域内。

3.7?日常管理

3.7.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7.2?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3.7.3?每月不定期进行温湿度测量,特别在气候异常时期如高温、台风、低温等,更要经常进行测量,并正确填写“温湿度测量记录表”。

3.7.4?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

3.7.5?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7.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7.7?危险品仓库区域,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事先请示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附件:

4.1?欣泰格溶剂安全检查表

文件编号/DCCode:ST*08-506-SAF-01-F1

共一页/Totalof1page

4.2?仓库温度测量记录表

文件编号/DCCode:ST*08-506-SAF-01-F2

共一页/Totalof1page

正文完

END

篇3: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篇4: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工仓库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仓库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仓库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化工仓库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

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管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

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篇5:氯甲烷仓库管理制度

1、加强对氯甲烷库的管理,防止氯甲烷库在储存和使用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氯甲烷库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氯甲烷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防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安全设施。

4、生产车间存放的氯甲烷,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5、氯甲烷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6、盛放氯甲烷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直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

7、生产或储存氯甲烷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8、氯甲烷禁止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氯甲烷理化性质生产和储存。严格执行MSDS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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