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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岗位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校实际及校长学年工作要点,拟订学校总务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按计划及需要购买及分发教师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学生书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物品。

3、负责后勤人员工作安排及管理,负责校园环境和专用教室的管理,抓好校园卫生、绿化。

4、做好学校校产登记、分配、保管、添置、维修等管理工作,制订总务工作各项管理工作,并认真实施。管理好食堂。

5、管理好财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乱收费,做好代办费及学校经费的预决算,定期审核帐目。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教代会汇报。

篇2:某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一、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真正选聘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此,我校将邀请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参加此次选聘工作,加强领导并进行业务指导。

二、成立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层干部选聘各项工作,如请示,组织民主推荐和考察,干部任前公示,材料呈报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和中心学校班子成员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县教育局领导

成员:z

考察小组:

组长;z

成员:z

三、选拔聘任职数

总务主任一名

四、选拔条件及对象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廉洁勤政,办事公正、原则性强、遵纪守法、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在工作中能独挡一面,发挥职能作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3、在本乡任教五年以上,年龄在家35周岁以下的教职工(曾经当过完小校长或从事过完小出纳工作的教师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1~2岁),且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被聘为小学高级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指导能力和学校理财能力。综合素质好、符合年轻化、知识化要求,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五、聘任程序

1、坚持走群众路线,实施民主推荐和考察,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召开校务班子成员、工会班子成员、小学校长及校本部教师会议民主推荐(包括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得票率达到30%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实施考察。

2、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学校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上报选聘对象。

3、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任人选,中心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内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包括年龄、学历、现任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对公示期间有反映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没有问题的呈报干部任免材料。

4、呈报材料,经县教育局人事股复核后,报局党组批复。

六、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给予解聘。

1、任期内不履行合同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且教育无效。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天的。

3、损害单位政治、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执行学校决策或未能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

5、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篇3:食品公司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办法

食品公司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为规范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形式和重点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主要形式:

1、跨部门交流。即中层干部在公司直机关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即公司直机关与公司机关、公司机关与公司机关之间中层干部交流。

3、内部轮岗。即中层干部在本部门、本公司不同岗位之间轮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重点:

1、中层干部中的副科级后备干部;

2、同一单位或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

3、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政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中层干部。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一)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

2、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3、按照《公务员法》应当回避的;

4、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组(委)同意的。

(二)内部轮岗对象:

1、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除外)任职满5年的;

2、公司直机关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3、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因其他各种原因经组织批准未能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一)跨部门交流工作程序:

1、产生预备交流人选。根据本办法和交流条件,分别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2、确定预备交流职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进行公示。

3、组织填报交流志愿。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要求,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4、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职位。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提出交流人选和职位的安排意见。对个人志愿与交流职位不能达成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可以个别征求志愿,实施调剂安排。一次性交流岗位较多时,可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

5、研究决定并办理手续。对确定交流的中层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跨区域的县直机关与公司机关、公司机关与公司机关之间的交流,坚持顺向、有序流动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实施。

(三)内部轮岗由各部门、各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或进行竞争上岗。

四、交流轮岗的保障措施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

(二)今后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提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原则上应具有公司基层工作经历。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是后备干部的,仍列为新单位的后备干部。

(三)鼓励公司直机关干部自愿交流到公司基层机关工作。

五、交流轮岗工作纪律

(一)干部交流轮岗应严格执行领导职数和编制规定,不准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中层干部。

(二)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交流、轮岗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对象,不得借交流轮岗超编进人、对干部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

(三)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决定。

(四)干部必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轮岗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干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篇4:公司党委年终中层干部招聘管理考评规定

公司党委关于年终中层干部招聘、管理、考评的有关规定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除应该具备强有力的决策层之外,同时,也应招聘、培养、选拔精干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中层干部是公司的骨干力量,是工作承上启下、上传下达的重要环节,是连接董事长和工人的桥梁和纽带。每位中层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和工作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位干部和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司的形象和效益,因此,如何招聘、培养和选拔好中层干部队伍至关重要。

二、作为一名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几项基本条件:

⒈思想觉悟较高,道德品质较好,爱厂如家,爱岗敬业,以身作则;

⒉组织纪律性较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⒊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公司贡献较大;

⒋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才能和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和带领本部门的全体同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办公室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董事长的旨意及时招聘、培训、选拔并管理好中层干部。

⒈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招聘合适的人才。

⒉严把入厂关。新进厂的员工必须经过笔试、面试,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厂。

⒊双方达成协议后,必须在正式上班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⒋根据工种不同,个人条件不同,试用期应有所不同,最少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六个月(各工种的试用期由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协商后作出明确规定)。

⒌新员工入厂后,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进行培训,且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或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⒍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董事长提出“辞职申请”,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准擅自离岗,否则,应赔偿公司所受的各项损失(包括招聘费、培训费、应收帐款和合同违约金或因离岗缺失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四、对中层干部的测评,一季度进行一次,测评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组织领导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出勤率等,以工作业绩为主。测评表由办公室策划,交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具体实施。测评结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基本不称职、不称职五挡。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升降的主要依据。

篇5: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条例(9)

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条例(九)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步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委《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应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

2、注重实绩的原则;

3、职工公认的原则;

4、优进劣出的原则;

5、结构优化的原则;

6、一职一备的原则。

第三条后备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实履行“三个代表”的要求,立志gg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我县经济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第四条后备干部人选应符合以下年龄要求:

1、公司科级后备干部以30岁至35岁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

2、公司部门后备干部以35岁至40岁的干部为主体,30岁左右的要有一定数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力求达到以下规定:

1、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2、女后备干部人数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20%;

3、后备干部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非*党员和少数民族干部人选。

第六条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的范围:

1、公司科级正职后备干部人选原则上从副职中推荐;

2、公司科级副职后备干部人选从县乡机关中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下属单位正副职中推荐。

同时要注重从妇女、非党干部和少数民族中选拔后备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的程序:

1、拟定推荐方案,组建推荐工作组;

2、公布推荐职位和推荐人选的具体条件;

3、召开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4、汇总推荐结果,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

第八条后备干部的审定: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注重发展潜力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定:

1,公司科级正职后备干部人选由公司组织部审查,报党委审定;

2,公司科级副职后备干部人选由各部门党组织进行审查,报公司组织部审定。

第九条对确定的后备干部,要按照培养目标,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人采取措施,落实培养责任,促其健康成长。

第十条对确定的后备干部,主要采取以下培养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同时学习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和历史、法律知识。要注重把学习*理论与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做合格人民公仆结合起来,与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党性结合起来,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进行实践锻炼。主要通过公司之间、部门之间、公司中层之间的相互交流,单位内部之间的岗位轮换,以及下派挂职锻炼、参与中心工作、承担专项重大任务、适当安排担任部长助理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培养,促进后备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增长才干。

第十一条对确定的后备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后备干部工作规划,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乡镇、公司部门党委(党组、支部)负责制定后备干部培养措施,落实培养责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对后备干部要坚持备用结合,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每年结合年度考核,进行一次推荐、考核和调整,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一个常数。

第十三条建立后备干部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年度考核材料。后备干部工作调动时,档案随转。

第十四条公司部门党组织要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一把手对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总责。

第十五条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切实加强指导;组织,监察,人力资源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助做好政法系统后备干部和非*党员、妇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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