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工作职责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县纪委工作职责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2

职责一:县纪委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四)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五)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若羌县执行党纪条规的有关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若羌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八)负责若羌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县直单位纪检书记人选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若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建设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纪委、监察局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县纪委工作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当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3.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镇、部门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党组、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配合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

5.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6.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县纪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章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政府部门、县委政府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的章程及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和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职责四:县纪委工作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

7.调查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意见;

8.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了解县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定、措施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9.指导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处理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和举报投诉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

10.处理县政府纠风办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11.会同县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省、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五:县纪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负责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分工、检查、考核和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的自查工作。

(五)负责对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考核

(六)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调查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件,开展党风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

(七)负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村级监督组织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办理“三资”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件。

(八)负责党内监督工作,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要事项、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落实工作。

(九)负责党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政审查和评比、表彰、奖励对象的廉政审查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的干部考察工作。

(十一)负责联系协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对《廉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三项治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小金库”治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等工作。

(十四)负责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等工作。

(十五)负责县委县政府党风政风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六)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乡镇纪委工作职责范本

职责一: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盛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职责二: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三: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室(中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开展对执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推进乡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五、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查办或协助查办乡镇所属单位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规案件。

六、负责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七、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片组+巡查”制度,积极参加所在片组的工作。

八、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四: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内法规和执行上级党委决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其他涉农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协助乡镇党委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4、协助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和其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指导农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5、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所属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违*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6、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控告和申诉,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对辖区内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廉政文化建设。

8、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9、承办区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纪委工作职责范本

职责一: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二:纪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本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形势的需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章程以及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以及科学文化知识等;经常对党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等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协助乡党委研究本乡党员干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协助乡党委抓好以党总支和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党员干部的教育计划以及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的目标管理等。

五、经常了解并向乡党委和县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及时报乡党委研究并向区纪委呈报有关案件调查的决定或取消案件中对党组织、党员的处分;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六、检查指导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纪检工作,抓好纪检队伍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

七、完成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服从党委的中心工作,并向乡党代会、乡党委和县纪委汇报、报告工作。

职责三:纪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各级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负责受理纪检监察来访、来信及举报案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6、负责组织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抓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8、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四:纪委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二级纪委)工作职责。

一、二级纪委是学校纪委下属的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受校纪委和所在医院党委双重领导,是党内的执纪监督机构,依据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

二、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医院的贯彻执行,检查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党员、干部贯彻学校、医院决议,执行学校、医院规章制度情况。

三、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教育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协助医院党委利用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廉政教育。

四、协助医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党风廉政状况,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学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落实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本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定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和制定整改措施的工作。

五、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协助医院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协助学校对医院党委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六、对医院党委和科以下的党员、干部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初查,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指导党支部提出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的建议。配合行政初查涉及政纪的案件。对医院党政领导成员违*纪政纪的情况,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处报告。

七、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医院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八、组织汇报、传达上级纪检部门、校党委和医院党委的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

九、完成校纪委、监察处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

职责五:纪委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我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党委搞好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3、经常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学校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有关条规,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熟悉学校改革大局、参与改革,为改革服务,努力使纪检工作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促进力量;

6、负责检查和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

7、受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8、和监督部门一起,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9、加强与审计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10、密切与组织部、宣传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篇4: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范本

职责一: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和受理网络举报;

二、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询问等问题;

三、提供举报信息,反映信访工作情况,筛选案件线索;

四、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

五、督促、催办、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

六、核查重要的信访举报线索,直接查办急待查明、易查易结、打击报复举报人等信访举报案件;

七、做好信访保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轻微违纪的信访问题实施信访监督;

九、制定有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对信访举报工作和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十一、做好信访举报宣传和信访举报教育工作;

十二、对基层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二: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一、阅处人民群众来信:阅信人根据有关规定和阅信工作程序认真地阅处每封人民群众来信。

二、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接谈人要以对党的事业负责和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想的精神,热情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并按有关规定和接访工作程序处理。

三、受理举报电话:电话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形式之一,随着通信工具的普及,电话举报将会越来越多。所以,应引起高度重视,受理举报电话应与接待来访同等对待。

四、负责催办、督办信访案件和对下指导:对转交的重要信件和上级要结果、要情况的信访案件,要按催办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信访室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

五、做好信访信息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和重要的案件线索,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信访信息的上承下达。

六、案件初核工作:对亟待解决、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问题,报经主管信访工作领导批准后信访室可以直接查办。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责三: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一、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理群众举报事项。

二、受理对党员、党组织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

三、负责办理本机关和上级有关部门要结果的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四、转送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

五、开展信访监督,指导、督促、催办重要信访件工作。

六、核查信访问题,疏导*群众,向案件检查室提供案件线索。

七、做好信访信息上报工作,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

八、对基层纪委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九、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目标管理的检查、考核、评比。

职责四: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负责承办或督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委局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三)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及使用工作,及时统计、上报信访举报数据。

(四)负责对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

(五)负责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六)负责指导督查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审结信访交办件。

(七)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调查研究,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做法,撰写调研文章、信访信息、分析材料、领导讲话稿、总结材料等。

(八)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

(九)负责受理县纪委监察局职权范围内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承办申诉复查工作,承办申诉复查案件。

(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十一)负责信访信息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重庆市干部下访群众管理系统”的数据工作。

(十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试办法”所列其他工作。

(十四)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五:纪委信访室工作职责

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向本级机关和领导反映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其它事项。

4、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的信访问题。

5、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拟定受理控告、申诉工作规章制度,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程序和社会秩序。

7、为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9、向区纪委、监察局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篇5: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情况,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督促指导基层党团组织及时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稳定施工队伍,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

2、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责任者和负有事故责任的领导干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3、在干部考核及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工作的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4、参加安全委员会的会议、安全分析会、安全大检查等重要活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