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岗位工作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乡镇民政办岗位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2

篇一: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四、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五、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篇二: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6.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7.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篇三: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乡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七、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九、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篇四: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照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镇民政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制定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布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抗灾工作,制定全镇抗灾工作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接受、管理、登记、分配、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扶贫济困和社会互助、互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活动。负责全镇救助对象生产、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

三、拟定全镇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镇五保供养工作,负责全镇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之家”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全镇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发行的宣传工作,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点工作。

四、负责全镇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工作人民员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开展双拥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办理革命烈士称号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全镇优质对象抚恤、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指导全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全镇村务工作和基层民主建设。负责全镇社区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报、审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负责全镇低保档案管理。

七、负责全镇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医疗救助政策,办理医疗救助申报工作,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工作,负责全镇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

九、负责全镇村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限、变更及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管理全镇行政、区域边界线。调处辖区4边界线纠纷。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全镇地名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镇《婚姻登记条例》和《殡葬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

十一、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五: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物的落实。

七、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

篇2:县委督查室职责

篇一:县委督查室工作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文件及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出改进工作、促进落实的建议;

2.协助领导抓好县政府中心工作的督促落实;

3.组织督促办理自治区、市领导的批件以及相关部门、单位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建议,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进度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每月组稿、编发一期《督查通报》;

5.完成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二:县委督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党委和县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好督查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编写《旬邑督查》,及时向县委领导反馈情况。

2、总结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编写《督查专报》,及时向省委、市委督查室上报落实情况。

3、负责领导批示件、重要工作任务及各方面反映重大问题的督办、查办,编写《督办汇报》,并根据要求及时报告结果。

4、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工作意图,负责提出全县重大工作项目分解意见。

5、负责全县重点实施项目、重点工作(工程)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办理县人大、县政协涉及到县委工作的提案议案,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乡镇、县直部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

7、协调办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篇三:县委督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主要文件、纪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重要部署、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

2、做好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的督查工作。

3、负责督查目标管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并协助做好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督查活动的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县人大、县政协交县政府系统办理的有关议案、建议、建议案、提案的催查办等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县政府与县人大、县政协和人民团体等有关联系的落实;负责协助办公室做好与县几大班子办公室及上下左右的联络协调工作。

6、完成市政府督办室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

7、承办县政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县委督查室工作职责

㈠负责中央、省、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㈡负责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㈢负责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的督促落实;

㈣负责上级党委及领导同志、县委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专项查办;

㈤负责县委及领导同志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㈥负责专兼职督查员的管理、各督查联系点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运行机制的落实;

㈦负责督查工作有关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督查网络的基础建设;

㈧负责指导、推动全县督促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㈨负责编发《督查情况》和《督查专报》;

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和科室之间的配合任务。

篇五:县委督查室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以及县委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反馈。

2、负责县委领导现场办公决定事项和县委领导到基层调研安排解决问题的督促检查和反馈。

3、负责县委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县委领导。

4、负责编发《督查通知》、《督查专报》、《督查情况》、《督查通报》、《领导参阅》、《调查与研究》等。

5、撰写涉及督查工作的报告、会议纪要等。

6、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7、负责督查工作的调查研究。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文化站站长职责

篇一:文化站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乡(镇)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2、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抓好全乡(镇)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建设。

4、协助上级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开展文化活动。

6、负责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篇二:文化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全乡镇文化事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开展全乡镇文化活动,并负责文化站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弘扬和传承客家优秀文化,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四)协助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五)做好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三:文化站站长工作职责

1、文化站站长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其他人员应在站长的领导下做好分工内的业务工作。

2、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等工作并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健身场所等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协助上级文化部门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要负责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并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搞好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5、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文化活动的开展。

6、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并做好接待群众、设备调试维护、图书馆登记整理、环境卫生、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篇四:文化站站长工作职责

1、认真办好各类文化培训班,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文艺创作组织。

2、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信息。为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3、贯彻、宣传文物法,协助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开发管理工作,对辖区电视、录像、台球、电子游戏、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

4、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文化室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好地区的文艺汇演,组织指导好地区群众的经常性文化活动。

5、做好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主动向办事处领导和上级文化部门反映。

6、主动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文化宣传工作。

7、开展横向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能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劳动者素质。

9、积极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任务。

10、保证各项工作年内考核达标。

篇五:文化站站长工作职责

1、负责文化站全面工作。

2、做好每年工作及重大文体活动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

3、负责街属(辖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和辅导工作;

4、负责协助党政部门各项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

5、负责社区文化组织工作和活动的开展;

6、负责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篇4: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篇一:科教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镇科教文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

4、深入宣传贯彻“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镇、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5、积极组织指导村文化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我镇文化市场管理,使我镇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7、鼓励、扶持群众协会组织,协助文艺协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

8、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配合上级依法核定镇行政区域的文物单位。

9、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文化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二:文化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的业务指导;

3.负责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4.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

5.负责广播电视的传输、维修、整治、扩展和管理,搞好中央、市、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服务;

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三: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全镇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第二条负责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普及和提高。

第三条搞好镇文化阵地建设,抓好文艺团队的发展,组织经常性演出活动。

第四条认真策划组织本镇并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第五条搞好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条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镇内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

第七条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认真保护管理本镇的文化遗产和现有文物。

第八条搞好民间文化管理、收集、挖掘、弘扬民族文化。

第九条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发展整体规划,负责组织落实所在乡的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发展规划。

篇四: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镇文艺宣传计划,规划文化设施建设。

2、组织管理全镇重大文化活动,对广大群众进行三个文明建设宣传教育。

3、负责全镇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4、查禁违法违规出版物,规范管理文化市场。

5、全镇大型会议的现场录制、刻录存档。

6、协助镇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7、制订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8、调查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定全镇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管理各村文艺团体,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推动各村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10、负责全镇有线电视用户安装,维修工作。

篇五: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乡各项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组织和辅导工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养;

二、负责向上级文化宣传部门推荐文学创作和书画展作品;

三、负责全乡新闻宣传组织的建设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乡的新闻宣传,加强阵地建设,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篇5:体育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篇一:体育教研组长职责

一、体育教研组长要在体教主任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体育教师参与体育教研工作,依照学校对体育工作的要求,制定体育教研组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体育教师政治学习、业务进修,关心体育教师工作、生活,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三、组织体育教师认真学习《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研究,深入教学改革,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提高教学质量。

四、组织体育教师积极开展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安排好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内容。

五、组织体育教师搞好运动队的训练和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六、组织体育教师完成体育考核评定《国家学生体育锻质健康标准》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运动员档案和体育有关资料工作。

七、组织体育教师协助学校做好体育器械的维修和场地管理工作。

八、以身作则,搞好体育教研组的办公环境,团结同志一道做好工作。

篇二:体育教研组长职责

一、体育科组长是学科的带头人,应以身作侧,起表率作用。

二、学期开始要根据学校工作中心制定本科组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学期结束时做好工作总结。

三、组织本科组教师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

四、组织本科组教师学习体育新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指导本组教师制定教学计划工作。

五、定期分析各年级教学情况,检查本组教师的教学工作,并联系实际加强对教师教学方法、学生对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指导。

六、收集和研究各地教改信息,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确定科组和教师个人的研究课题。根据课题组织好科组的研究课、示范课,及时总结,组织交流。督促帮助教师写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论文。积极向学校推荐进行教学经验交流的人选和论文。

七、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岗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检查,采用各种形式方法帮助新教师、青年教师,熟悉教学业务,尽快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八、制定体育科组课外活动小组和业余运动队的训练计划,要落实负责教师、参加学生,活动地点、时间、内容并指导检查落实课外小组的活动情况。

九、负责好体育科组教学资料的积累管理;做好体育器材、体育场地管理。

十、负责本组教师的考勤记录,采用听课,检查学生训练、教师教案等多种形式对本组教师工作进行检查,做好教师工作的评估、考核,并定期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汇报科组工作。

十一、传达上级的指导精神,并向上级反映群众呼声,做到协调好上下级的关系。

篇三:体育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级成员学习体育教学大纲。贯彻落实学校计划上对体育工作的要求。全面组织好市、区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2、制定体育教研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都教研组活动。

3、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