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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办公室制度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2

篇一:小学教师办公室制度范文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办公室。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每个教师必须予以配合。

二、每个办公室成员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要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进行修配。

三、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工作,并交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四、每个教师要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内各项设施、设备。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内的办公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教师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

9、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0、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校委会组成检查小组每学期进行5-10次检查。

三、本制度自20**年3月起施行。

篇二:中心小学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场所,教师办公室的工作由教师办公室有级部主任具体负责,各位教师应在团结、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按学校上下班要求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偶然必须短时间外出,1小时之内应到教导处请假,1小时以上的到校长室请假,并登记外出时间。回校后及时到教导处登记回校时间。报外出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作好具体记录。

二、平时上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随便离开教室,不随便提前下课,课程安排不得随便调动。

三、办公室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许大声喧哗、嬉笑、高声谈论,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办公室,不搞娱乐活动。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说粗俗的话语,学生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有礼貌、热情接待。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做好办公桌的卫生工作,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在每天上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并负责全天的办公室卫生工作。

七、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微机等.

八、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擅自将单个学生留在办公室。放学或集合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并锁好门窗。

九、级部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室教师的出勤、办公、卫生工作等情况,做好监管.

十、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月评一次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该室所有人员加课时5分的奖励。

篇三:

1、准时上下班,实行坐班制.办公时间偶然必须短时间外出,应向领导请假.办公时间不请假或不准假而外出,作早退或旷工。

2、认真办公,提高工作效益.办公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不谈山海经,不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

3、办公时间,不看小说和非本学科专业性杂志,不和亲朋好友在办公室闲谈.学生家长来访,应热情接待。

4、要求学生不随便进办公室,处理一般性问题,应避免把学生带到办公室,提倡课余时间找学生谈话的做法.

5、文明办公,不随便把用他人办公用品和椅子,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翻动他人办公桌上的东西.办公用品、学生练习本应安放有序,公用物品用后归还原处.保持办公室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6、节约用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窗、熄灯、锁门。

篇四:小学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纪律

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

1、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一经发现严肃批评。

篇五:

一、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办公期间,不串岗、空岗。

二、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嬉戏打闹、干私活、打瞌睡、下棋、打球、玩扑克、酗酒滋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和上网聊天。

三、教师办公室放置物品规范有序,私人物品全部进柜,保持墙面清洁,不能在墙上钉、贴各种物品。

四、办公室应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室内物品、桌上资料放置整齐,各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保持地面整洁。

五、教师办公室内不准吸烟,校园内不得吸游烟。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随地吐痰。

七、教师办公室内不得开无人灯,开空调时不开窗

八、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灯具、风扇、电脑等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

九、办公室内所有人员要有安全意识,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不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十、爱护办公室的公物,不私自将公物带走。

篇2:教师业务学习制度范文

篇一:教师业务学习制度范文

一、教师应参加学校定期进行的业务学习、学校集中专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每逢星期三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由教导主任负责,由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制订全学期的教研和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的主要内容。

二、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培训、校内辅导学习,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学习和听课、评课及其他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向教导主任请假,记载出勤情况。

三、教研组业务学习时间,由各组、各室负责人召集,组织教师相互交流教学经验或进行集体备课等活动。

四、业务学习纳入教师的继续教育课时和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晋升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每学期每人必须达到上级规定的培训学时,业务学习缺席达20%以上,不能评选为先进。

五、凡参加学习人员必须思想集中,积极发言,认真做笔记,不得看与本次学习无关的其他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六、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

七、教师间互相学习,共同促进,有不懂的问题,互相请教。

八、每次学习按安排的位置就坐,期末每位教师将学习笔记交校长室查阅。

篇二:

一、每周一(单周)由教导处或教研组长组织举办业务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并扣除该项考核积分。

三、每次学习必须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先备好学习内容,语言精练,主题明确。

四、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虚心听取他人的发言,严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会客或接待家长、学生。

五、学习内容由教导处、教研组选学和教师个人选学相结合。

六、学习要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七、学期结束,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交教研组长上交教导处审查。

八、学校教导处每月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笔记评展,评展结果记入个人教学量化积分。

篇三:

为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培养新世纪所需人才,任课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专业理论知识,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为此,结合我校现有学习制度,重新制订完善我校任课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要正确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教育理念。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的有关书籍,记好学习笔记,每学年不少于1万字。同时,要结合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活动。

2、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理论知识。青年教师要通过在职、离职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层次,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根据课程改革的要求,要注重本学科以外各科知识的学习。

4、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5、要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6、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7、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

8、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9、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

10、双周周三下午为集体业务学习时间,平时坚持自学,并写到青年教师研究会的点滴积累,及时反思并上传到教育博客中。

篇四:

1、学校实行两周一次的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2、教师业务学习一般以教研组为单位(各处、室的科任教师按学科分配到相关教研组),在教研组长主持下认真开展。

3、教师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务处请假。各处、室行政人员学习时间可安排工作会议,由处、室领导事先通知相关教研组长。

4、教师业务学习内容由教务处统一部署或由教研组长自行安排。主要有:期初工作安排、学科授课计划的制订、期中或期末考试试卷命题(或试卷分析)、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各类教学研讨活动、专题业务知识学习及讨论等。

5、教师业务学习出勤率及学习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及组、室评优直接挂钩。各教研组长要做好考勤及活动记录。

篇五:

1、根据国内外幼教新形势结合本园具体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提高自身能力。

2、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3、隔周组织教师业务学习一次,交流幼教信息。业余时间教师认真阅读幼教理论书籍、刊物,积极撰写教育反思,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设计活动方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全体教职工必须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态度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学习时间做其他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6、按时完成学习时布置的学习任务。

7、坚持开展普通话教学,进入幼儿园请讲普通话,我们的教师和幼儿从入园到离园全部要求用普通话交谈,学期结束对幼儿普通话进行口语测试。

8、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汉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应当从提高国民素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学校教育教学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这一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当前学校中仍有用方言和不规范字进行教学的现象,把学校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再提高一步。

9、全园上岗教师学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要85.7%的教师获得大专学历。要求100%的教师通过学习获得了普通话二级甲等、计算机合格证和教师资格证,保育教师也个持证上岗。

篇3:教师申诉制度范文

篇一:教师申诉制度范文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意义

教师申诉制度是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向主管的级部(处室),直至学校申诉理由、请求处理,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法律途径的制度。

第三条申诉范围

以下情况,教师可以提出申诉:

(1)教师认为所在级部(处室)、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包括教师在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是否确实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申诉后的查办,才能确认。

(3)教师对受理申诉的级部(处室)直至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条受理组织

(1)受理组织依次为申诉人所在处(室)、学校办公会或教代会;

(2)教师对其所在级部(处室)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组织为学校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

(3)教师提出申诉应向组织提出,不要向所在级部(处室)的个人提出,否则将按一般的群众来信办理。

第五条申诉分类

教师申诉的管辖,是指所在级部(处室)之间受理教师申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教师申诉制度的管辖分为隶属管辖、地域管辖、选择管辖、移送管辖等。

(1)隶属管辖。指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向其所在级部(处室)提出申诉。

(2)地域管辖。指学校聘任的教师提出申诉时,按照级部(处室)的管理权限,由所在级部(处室)受理。

(3)选择管辖。指教师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级部(处室)之间选择一个,提起申诉。

(4)移送管辖。指所在级部(处室)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案件,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级部(处室)办理,同时告知申诉人。

受理申诉的级部(处室)对案件的查办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教师,不得拖延推诿。

第六条申诉程序

教师申诉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

(1)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2)主管的级部(处室)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①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②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

③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3)应诉有关级部(处室)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①其所在级部(处室)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事实清楚,可以维持原处理结果;

②管理行为存在着程序上的不足,决定被申诉人补正;

③对于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限期改正;

④管理行为的一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可以变更原处理结果或不适用部分;

⑤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可撤消其原处理决定。

教师对学校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组织为船山区教育局;

(4)教师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的申诉,申诉人可以在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选择受理的机关。

第七条附则

(1)学校职员、工人及其他在聘人员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

篇二:

为了依法维护我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的范围:

我校教师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内申诉。

(l)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处理的,可以提出申诉。

二、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

组长: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教务主任、工会主席三、我校教师应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30日内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状况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申诉要求的事实与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申请书一式三份。书写申诉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进行笔录,并告之被申诉人。

四、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收到申诉申请书的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申诉申请书副本须同时送达被申诉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诉人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五、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内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回避,教师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六、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并决定受理的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七、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案件后,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请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八、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并由当事人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九、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十、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对受理的申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二)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并且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对申诉人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对申诉人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条款做出处理,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制出申诉处理决定书,由委员会主任署名,并加盖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印章。申诉处理决定书与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做出的处理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逾期未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即发生效力。

十二、附则

(1)学校职员、工人及其他在聘人员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或教代会。

(3)此申诉制度作为学校《章程》附件,经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

(4)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执行。

篇三:

第一条保障教师依法行使申诉的权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学校及各个处室、年级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师,是指我校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成立“教师申诉委员会”,专门受理教师的申诉。申诉委员会由学校党组织、校行政、校工会领导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

第四条教师(以下称申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一)认为在人事安排、职务聘任、教育科研、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二)不服学校及其各处室、年级做出的处理决定的。(三)认为在病休、退休或者退职后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应当享受的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第五条下列情况,教师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一)认为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所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认为没有隶属关系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是学校行为,而是其他教师、学生、社会人员等。

第六条申诉方法和步骤

(一)填写申诉申请书。申诉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3.申诉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提出申诉的时间;

6.附有关证据材料。

(二)向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递交申诉申请书。教师申诉原则上要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确实不能书面申请的,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申诉的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三)申诉处理

1.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接到申诉人的申诉申请书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诉人;如果不受理,则书面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应当从决定受理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并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当事人。

3.申诉人对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的不受理决定、处理决定书、书面回复等不服者,可以向学校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新华区教育局提请申诉。对区教育局的处理回复仍然不服者,可以按有关法定程序提请诉讼。

第七条申诉处理决定之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申诉,接受和撤回申诉都要作好记载。

第八条申诉人在自动撤回申诉或者接到受理申诉处理决定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申诉。

第九条任何部门、年级组和个人不得阻拦、压制教师依法进行申诉,不得对申诉人打击报复或者陷害。

第十条申诉人应当依法据实提出申诉,不得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匿材料,不得制造假证诬陷他人。

第十一条申诉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澄清事实,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假证、诬陷他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申诉人向学校提出申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校及其处室、年级做出的处理决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诉的,经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期限。如申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教师申诉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申诉人的申诉,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经查证,对确实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给予澄清和纠正,给教师造成的损失要及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学校及各处室、年级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学校向受侵害的教师实行名誉恢复和经济补偿后,应当对有过错的相关责任人适当追偿。

第十五条受理申诉的人员是被申诉人,或者受理申诉的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与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或者与申诉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申诉事项公正处理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诉人有权要求回避。回避决定由教师申诉委员会做出。

第十六条受理申诉的人员,对申诉人依法提出的申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故意拖延推诿,在规定期限内不做出申诉处理决定的,由学校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造成申诉人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在各处室工作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的申诉,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

篇四: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

3.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书记为副主任的《教师申诉办公室》;

2.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三、申诉程序

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指出书面申诉材料;

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

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四、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学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处理

学校或上级部门自收到申诉书起30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受理申诉的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也赢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护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销原处理结果。

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诉复核,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诉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受理申诉机关的主办人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推诿拖延,否则按情节轻重,由其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昌邑区第二实验小学校《章程》,制定学校教师申诉制度。

2、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师对下列情况提出的申诉:对学校违反《教师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教师对学校作出处理决定不服的;

3、教师对学校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部门是学校调解委员会。

4、教师提出申诉,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交送申诉书,申诉书应该写明如下内容: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3)要求受理部门进行处理的具体要求;

(4)申诉有关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依据及陈述理由等;

(5)写明或交付有关物证、书证或复印件。

5、学校部门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2)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受理;

(3)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6、学校部门自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10日内对申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持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消原处理结果;

(4)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7、本制度执行中具体问题,由学校校务委员负责解释。

篇4:教师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教师队伍管理制度范文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管理制度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可以说,教师管理制度的改革不但事关教育体制改革的成败,而且事关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目前具有良好的时机和现实条件。一方面,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当前全国师范专业毕业生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整体上看,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矛盾已由数量不足转向质量提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要造就一批教育家、一批优秀的校长,实现总理所描绘的“中国得有成千上万的教育家来办学”的蓝图。

当前,我国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教师管理体系,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支撑。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现行教师管理制度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教师入口把关不严、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等问题。健全教师管理制度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主要工作。

第一,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局面有了很大改观,但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要完善并严格教师准入制度,特别是在现有教师任职资格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促使现有教师队伍中未达标教师努力达标,且不再接受未达标者加入教师队伍。

第二,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认证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我国现行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无时限的规定,已不能满足教育实践发展对教师职业能力不断提升的要求。为此,要在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加强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制度。

第三,完善中小学编制标准。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存在不均衡发展的现状,传统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城市高于城镇、城镇高于农村的现象还仍然存在。因此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筹和推进城乡教师队伍的合理配置、均衡发展,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同时,高度重视农村教师编制及其对农村教育发展的影响,对农村边远地区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实行政策倾斜。

第四,健全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职务(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现有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建立于1966年,1983年gg开放之初对其进行了恢复调整,需要改革和创新我国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完善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结构,提高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并吸收更多优秀人才从教。

第五,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要在健全和完善教师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完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通过正常的教师引进和退出机制,可以清理出不适应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让愿意从教、有能力从教且热爱教育的优秀人才能够进入教师队伍并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第六,加强校长队伍的管理制度建设。校长在教师队伍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当前需要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另外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的流动机制,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探索实施校长特设岗位和对口支援制度,鼓励优秀校长或管理人才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地区学校任职。

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此,要深入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计划。可先行在不同类型学校中分批次、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将前期试点的经验成果推广应用到全国。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改革中发挥好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的作用,为改革提供坚实的配套制度支持和条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的扎实推进,以探索出更加符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管理体制。

篇二:

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中小学教师的调配、编制管理以及自然减员的补充,均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凡从省外调入的中小学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省内往省外或由教育系统调往外系统的,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学教师和具有中师以上文化程度的小学教师以及虽不具备上述相应学历,但确有教学经验的教师,都要严格控制,并须经县9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对违反规定调出的,除要追回教师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教师的调配工作,要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偏僻地区,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教师从农村调往县城,城郊或县城调往市区的必须严格控制。要鼓励城镇教师去农村或偏僻地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定期轮换的办法,分期分批抽调地方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的学校,如确因编制或职务限额的限制暂不能被任用的教师,要动员和鼓励他们到农村学校去工作。

三、除党政机关选拔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外,一律不准到中小学抽调干部或教师。各部门对长期借调的教师,在本规定发布后三个月内必须将其退回原学校;逾期不退者,学校停发工资。

四、高、中等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派遣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要按照辽政发〔1986〕89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连续工作满五年,经批准方可调动。新分配的毕业生报考高一级师范院校的,必须工作二年以上、本人表现好并经学校同意和县(区)教育部门批准。

五、为了加强普通中小学的师资力量,今后各类专业学校和各高等学校,都不准从中学抽调教师;同时,中学也不要从小学抽调骨干教师。

六、中小学教师中不具备培训条件或经过系统培训仍不胜任教学工作的,可调整安排做其他行政工作或调到其他部门工作。

七、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文化程度等要进行全面考核,并将主要考核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评聘职务的主要依据。

八、要加强中小学教师的档案管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档案,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配备专人管理。凡属教师离职进修、在职培训以及业务考察、考核、任用、奖惩等有关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九、对教育和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要予以表彰和鼓励。给教职工晋级或授予称号的,须由县(区)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校级干部的奖励,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教师、职员、工人给予开除留用以上处分的,须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处分,由其任命机关批准。

十、要加强民办教师的管理。辞退民办教师,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并收回任用证书。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的民办教师,一经发现,必须坚决清退,并要追究领导者和承办人的责任。已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含”五大”、”中函”毕业生),在五年内不准调动。

各市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教师管理办法。同时,还可就中小学教师的任用、职责、考核、奖惩、培训进修等问题,制定实施细则,使我省教师队伍的管理更加完善。

本规定也适用于职(农)业中学、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学校、工读学校、中等师范和教师进修院校。

篇三:

一、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师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师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三、未达大专学历的中青年教师(年龄女性40岁以下,男性45岁以下)应参加提高学历学习。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师行为符合《教师工作安全行为规范》的规定。

五、按校本培训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做到听3节所任学科年级的课程;上2节公开课;开展2次教改实验或教研活动。每学年写800字以上的实验总结或论文。所在学校要做好培训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按要求参加各种培训、教研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

七、工作期间参加每月一次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业务学习

篇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十分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指出要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学习型社会和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四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促进公平”这一国家教育基本政策的贯彻落实。由于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育乃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薄弱环节,教师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须有利于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队伍的稳定、充实和优化。因此,必须创新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并完善高校毕业生代偿机制,鼓励他们去农村和边远地区从教。同时,国家对长期在条件艰苦的农村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应该实施待遇倾斜政策并改善其基本工作及生活条件。

二是有利于完成“提高质量”这一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要提高教育质量,就必须提高教师质量;只有建立了良好的管理制度,才可能涌现出大量的优秀教师。要提高教师的水平与质量,关键是要大幅度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因此,必须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标准,完善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和使用关。校长的任职资格也应该标准化和专业化,以利于提升校长的管理水平。

三是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完善教师职务或职称制度方面,不仅应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或职称系列,而且应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或职称(职业学校也可探索此项改革),为高水平教师脱颖而出、激励教师提升专业化水平创造条件。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应该加强教师管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退出机制。

四是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创新,形成不同学校不同的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和教学名师。要培养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年轻一代,教育工作和教育活动本身必须不断创新,而不是墨守成规。教师管理制度的设计与推行,也必须考虑到有利于形成创新氛围和创新机制,有利于造就一批教育家和教学名师,形成一种千帆竞秀,百舸争流的局面。

一些地方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比较好地体现了上述基本原则。例如,北京市关于《城镇优秀教师赴农村学校任教的政策研究》,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试图通过教师管理制度方面的一系列创新工作(涉及教师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考核评价、住房交通、专业发展等多项内容),吸引城镇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到远郊区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发挥高水平教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以期提升农村教师素质和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再如广西试图通过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试点,建立比较科学和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机制,严把教师入关口,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及5年一轮的教师资格注册制度,同时通过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管理机制,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上海市《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也比较有特色。该方案着眼于培养一大批懂教育、精管理的校长队伍,通过建立校长专业标准、校长准入制度、校长职级制度、校长培训制度,完善校长过程培养机制、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和校长激励机制,构建上海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校长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

篇5:教师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教师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综合档案室要做到有专室、专柜、专(兼)职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阅制度

1、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

2、严守档案材料机密,不准随便转借档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和复制。

3、爱护档案,不得拆卷、涂改、撕毁、圈点、划道、拆叠等。

4、经批准摘录的材料,要经档案室工作人员审查。证明性材料,必须校对无误后盖章。

5、外借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档案人员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过时间另行办理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档案,了解需求,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档案室应根据工作编制大事记、组织沿革、基本情况、数字汇集、专题概要及综合档案室简介等有效的检索工作和参考资料,为提供利用档案创造条件。

(七)、学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学校综合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对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本单位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防止失密。

篇二: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施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

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是一种以教师为本,注重发展教师个体的制度。它立足于在不断发展的教育教学,以目标引领施以评价,促进发展,具有明显的激励功能、教育功能和反思功能。它能让教师根据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确定个人发展需求(最近发展区),制定教师的个人发展目标。它能向教师提供日后培训或自我发展的机会,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从而促进学校的未来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教师尊重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心理方面来鼓励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更能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化发展。

二、学校实施教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

对于学校的发展,教师专业化建设是根本。我们都知道深入发展教师才是学校创品牌的关键因素。没有好教师,学校只能是昙花一现,没有原创力和可持续力。

因,学校以目标引领,价值凝聚策略,激发老师积极追求,同时,积极创设自主发展的管理机制,提供研训一体的实践平台,提供充足的网络资源,帮助教师发展。建立教师个人成长档案袋,记录教师在自身专业化发展道路上的成长经历,以此促进教师学习理论知识,交流教育教学思想,也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到评价中来并反思自己的教学。

三、保障机制

1、制定校本培训制度、联合教研制度、学科引领的合作共营制度、观课制度,努力营造团队学习的氛围。

2、把教研和科研结合起来,把教学中的问题生成课题,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的校本研修制度,在研究中促进教师自我更新,主动发展。

3、建立校内督学制度,为教师发展提供诊断性指导,对教师成长实施跟进研究。

4、依托资源优势,组建由校长领衔,辅与校内督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督导小组,成立督导制度。通过随堂听课,问卷调查,谈话交流,察看教案等方式,帮助教师理解“新理念、新课改”,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帮助教师准确发现问题,改进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能,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指导。

5、实施自主申报,分项奖励的项目管理制度。学校把重点指标纳入项目管理,每学期采取工作实绩自主登录,分项目奖励促进教师的主动发展。

6、坚持理论学习,提升教育理念,开设校长讲坛、专家讲座、教师论坛;通过研训一体的校本培训将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

7、多元形式带教(专家引领、专业合作、伙伴互助),多种形式开课(包括:新进教师的汇报课、成熟教师研究课、骨干教师的展示课、主题类竞赛课),多元形式研究(包括:课例研究、项目研究、课题研究),建立区域合作,依托优质资源等提供多种有利于教师成长学习资源。

8、每年对新进教师进行《北仑职高新老教师带徒仪式》的专项培训。

9、学校每年准备一定资金用于教师各类培训

10、教师成长档案中各项记录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依据和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

11、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个人成长档案的使用,由办公室主管,每学期初由各教研组及教导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档案室要经常检查教师个人成长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篇三: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1.由教务科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2.各科室进行编号登记,每学期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增员缺档的教师即时建档。

3.教师业务档案的封皮、目录、规格、样式力求统一。

4.查阅教师业务档案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业务校长同意,方可查阅。

5.根据查阅单位用途,档案管理人员按需提供材料,就地查阅。

6.教师业务档案一般不外借,在特殊情况下,经业务校长批准方可借用,但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时归还。

7.查阅档案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8.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业务校长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同时,与人保科搞好协调工作。

篇四: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搜集、积累教师业务水平情况,对教师教学科研水平进行考核,必须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3、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业务档案搜集

1、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由专人负责管理。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科学研究等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计算机情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参加有关会议总结等材料。

3、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黑钢笔或黑水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1、对材料收集整理时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政绩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这是项经常性的工作。对接收来的材料,按理卷的要求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大致分为六类;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登记表、学历及职称复印件、奖惩复印件等;

(2)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3)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具有复印件)。

(4)科研活动,包括教学资料编写,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及复印件;项目的立项运作,完成的情况;

(5)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

(6)教学竞赛获奖证书、教案、反思及专家评课资料,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

2、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3、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篇五: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建立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业务考绩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考核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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