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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项目工程测量制度(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2

铁路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三)

(1组织机构:工区设测量队,其中测量队长1人,队员7人,下设平面测量小组、高程测量小组、沉降观测测量小组。

(2工区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负责在设计加密施工控制点。

4、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测量队,以便及时处理。

5、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工区负责工区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测量队对工区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在项目测量队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3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沉降观测。

3、轨道工程施工测量。

4、安装工程测量;竣工测量。

(4测量依据

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6、《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5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6工区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7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8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

(9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要求。

(10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

(11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调换、停用、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

(12工区均应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项目经理部定期检查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3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

(14工区测量队负责组织工区参加交接桩工作,与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二等精密水准点。

(15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还应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坐标点之记;水准点高程成果点之记;中线逐桩坐标;曲线要素表;断链表。与设计单位交接桩后,交接的桩点、资料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存档。

(16交接桩完成后项目测量队组织工区参加进行复测,发现问题时提交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解决。

(17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18复测结果在《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19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标段至少延伸测量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两个工区分界处的线路中线桩,应共同测量,并应相互搭接两个控制桩(如在曲线分界,双方应共同测闭整个曲线,并与两端直线搭接两个控制桩)。搭接控制桩一经测定并经双方签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并由承担施工的工区负责固定和保管。水准基点测量至少应搭接一个勘测设计水准基点;工程因故停建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满足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

(20复测工作结束后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复测报告由项目测量队长(主管测量工程师)负责、工区配合编制、整理、审核、上报。

(21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测量、水准点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测量队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22工区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测量队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23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24工区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25本段路基、桥涵、轨道、房建、站场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及四电等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精度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26对于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工区要按设计要求进行变形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变形测量前应编制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报项目测量队测量工程师审核后再上报监理单位批准。

2、每个工程至少需要设置3个稳固可靠的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要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选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

(27

路基工程测量

1、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每层厚度的均匀性、每填筑层的平整度。当地面坡度与纵断面坡度不符时,应分段填筑压实,确保路基底层的顶面纵坡与线路纵断面一致,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逐渐趋近法等测设。

3、挡土墙、护坡等工程的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28桥涵工程测量

1、桥梁施工放样应从CPI控制点、CPII控制点及加密控制点直接测设,当控制点无法直接放样时,不得连续支点进行放样,以防止测量误差积累。

2、大桥、特大桥宜使用全站仪极坐标法进行施工放样,并应置镜不同控制点放样同一点进行复核。

3、桥梁桩位放样完成后应丈量墩位、桩位间距进行复核。

(29无碴轨道测量

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执行铁道部《客运专线铁路无碴轨道工程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和本标段无碴轨道设计要求。

(30其它工程

1、其它工程测量包括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等工程测量。

2、工区按设计要求完成测量工作,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工序完成后,工区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1竣工测量由项目经理部主管测量工程师组织,工区有关人员参加。

(32每次测量放样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控制点进行常规复核,平面控制点复核控制点之间的夹角和距离;水准点复核相邻水准点间的高差,确认资料、桩点无误后方进行放样。

(33工区在测量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控制点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上报项目测量队,并报监理单位。当误差在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时,由监理审核,按规定处置。

(34粗差的报告制度和处置程序制度:

1、施工过程出现粗差时,工区应及时报告项目测量队和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主持调查原因,其他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2、发现粗差时使用其测量成果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复工。

3、当粗差调查有争议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历的第三方进行核查。

篇2:铁路项目精密测量制度

铁路项目精密测量管理制度

(1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加密测量、水准点加密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测量队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2施工队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测量队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

(3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

(4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

(5加密控制点的布置与埋设

1、平面控制点的选布

加密桩选点时应充分利用设计单位的CPI、CPII控制点,并结合施工放样的要求,加密点应按少而精的选择选布。

加密点应选埋在便于施工放样和保存的地方,应在设计单位的CPI或者CPII控制点间进行加密,两相邻加密点间的距离不应短于300米;相邻点之间要求通视,如采用GPS测量,加密点应埋设在开阔地带,远离高压线、发射塔、树木、房屋等遮盖物。选点位置直接影响GPS测量的观测质量,点位务必选在高度角15°以上无障碍物遮挡的地方。

2、加密水准点的选布

平面控制点加密点应与水准点加密点结合布设,加密水准点应埋设稳固,位置应避开大型车辆碾压的地方,水准点加密测量应按附合水准路线在设计水准基点间进行加密

3、加密点的埋设

加密点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冻土线的深度分布确定,一般应埋设至冻土线以下0.3m。客运专线施工工期较长,为保证控制点长期保存,避免锈蚀,加密点标心应采用不锈钢桩头,十字丝刻划,标石采用混凝土现场浇注,标石面规格为40cm×40cm。

4、加密点名命名原则

①平面控制点命名原则

为便于数据管理,防止加密点点名命名重复,在使用时造成混淆,以4位数来进行命名,且不含CPI或CPII字样、4位数中前两位为公里数,后两位为序号。如在里程约23公里附近加密两个点,第一个点名后缀为“-1”,第二个点名后缀为“-2”,依次类推,编号以线路前进方面为大号,点名应标识清楚,便于识别和保存。

②水准点命名原则

单独埋设的水准点,点名前应冠以“BM”。

(6平面控制点加密技术要求

一、采用GPS测量进行加密

1、GPS测量加密控点的技术要求

测量等级和技术标准按《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和《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执行,按C级网的精度要求施测,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如下表:

对GPS接收机的硬件要求同施工复测。

2、GPS测量网形设置

应在相邻CPI、CPII控制点间布设加密点,不得中间跳开设计单位布设的CPI、CPII控制点,避免点位误差分布不均匀。控制网以大地四边形或三角形为基本图形组成带状网。每个控制点至少有3个以上的基线方向。

3、GPS测量作业前准备工作

①根据投入作业的GPS接收机台数和控制网网形设计,提前一天编制作业计划。

②根据控制网技术设计所确定的作业模式,在接收机或控制器上配置预制参数,参与作业的接收机所配制的参数应相同。

③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池容量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数据存储设备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仪器及其附件必须齐全。

4、GPS测量数据处理

GPS平面控制网采用GPS随机后处理软件进行基线解算和平差处理;基线处理时删除观测条件差的时段和观测条件差的卫星不让其参与平差,基线处理合格后在WGS-84坐标系内进行无约束平差。控制网约束平差时,中央子午线经度、坐标系统的椭球参数、投影面与设计成果保持一致,确保坐标基准一致。

加密点约束平差前应对设计控制点进行检核,以经过复测确认正确无误的CPI、CPII控制点为固定点。

(7采用导线测量进行加密的技术要求

1、网形设计

加密导线点应起闭于CPI、CPII控制点构成附合导线或导线网,因支导线缺乏必要的检核条件,不得采用支导线进行控制点的加密。

2、精度要求

应按四等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设计测角中误差为±2.5″。

3、导线水平角观测技术要求

执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4、距离测量技术要求距离应往返各观测2测回,并应进行气象改正,加、乘常数改正,投影改正。

5、平差计算

以经过复测确认正确无误的CPI、CPII控制点为固定点,采用严密平差计算。

(8水准点加密测量技术要求

1、水准点加密精度要求

为满足线下工程变形监测的需要,水准点加密亦按二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设计每公里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为±1mm。

2、平差计算

执行《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GB/T12897-2006

(9对在精密测量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编制或出具虚假技术资料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所在单位及时弥补,并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

(10沉降观测执行有关方案及要求。

篇3:测量队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测量队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为规范政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网上信息发布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凡上网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宣州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程序执行。

第三条信息发布工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本单位秘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上网信息的组织、制作、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在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前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委分管领导审批。第六条网站不得发布下列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如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房产管理处测量队

篇4:房产测量队微机室管理制度

房产测量队微机室管理制度

1.微机室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废弃物,注意保持整洁卫生,坚持经常清扫室内卫生。

2.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查杀病毒,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3.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使用电热设备等须注意安全,按章使用,严禁无人操作。

4.仪器设备就位存放。借用仪器必须经仪器管理人员同意,仪器借出时值班老师做好仪器借出纪录;归还时应检查仪器是否工作正常,仪器的附件是否齐全.

5.用各种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必须建卡登记。损坏丢失仪器者,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6.爱护仪器设备,严禁对仪器拆卸、改装,违者罚款。

9.下班时要关闭所有计算机,关闭空调,关闭电灯,关好窗户,锁好大门,保证安全。

房产管理处测量队

篇5: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1.总则

(l)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

(2)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3)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

(4)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5)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人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纳人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理。

(6)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员的测量日志。

2.机构及人员设置

(l)公司设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2)公司技术管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工作。

(3)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1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量人员(详见附件2:现场测量人员、设备资源配置表)。

3.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

(l)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负责。

(2)公司测量主管

l)总体职责

a.制订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程及上级规定

b.参加公司承建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c.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d.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e.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f.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9.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

h.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

i.建立测量仪器台账。

2)分项职责

a.市政工程

①接桩后对道路、桥梁、主干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测工作。

②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

③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b.建筑工程

①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目部作定位交桩。

②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

③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

(3)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案的交底工作。

(4)项目部测量主管

1)总体职责

a.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流程图附件1),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b.接桩后对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c.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d.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e.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f.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分项职责

a.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

③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h.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①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订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测量施工方案。

②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

③整理隐蔽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

④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

⑤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4.交接桩及护桩制度

(l)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项目测量主管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2)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

(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人工程档案。

(5)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

桩。

(6)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

(7)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

5.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

(1)建筑小区工程、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

(2)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

(3)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4)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6.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

(l)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

(2)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

(3)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

(4)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及存档。

(5)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

7.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

(l)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

(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人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

(3)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

(4)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员办理自检记录。

(5)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

(6)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

(7)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擦底线(含槽底标高)、士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人下一步工序。

8.施工中的变形观测

(l)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新建筑物变形观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结果。

(2)施工现场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邻近地面沉降监测范围与要求由设计单位确定,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记录。

(3)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专业施工单位确定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的安全。

9.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

10.测量仪器管理

(l)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费用列人公司管理费用。项目经理部使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公司租赁仪器,并签订租赁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件3),租赁收人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和保养,否则损坏的仪器,使用单位应按仪器当时价值赔偿。其他如塔尺、钢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

(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3)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4)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

(5)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

11.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

(l)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人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人档,不人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方可处理。

12.附则

(l)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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