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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沉降观测变形观测方法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1

高层住宅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方法

本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测由业主委托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

1、建筑物自身的沉降观测

以建设单位聘请的有资质的测绘院施测数据为准。要求"三定"及定人、定点、定仪器。

1)应设计要求,本建筑物做沉降观测,要求在整个施工期间至沉降基本稳定停止进行观测。

2)本建筑物施工时沉降观测按二等水准测量进行,观测精度如下表:

沉降观测精度参考表

等级标高中误差mm相邻高差中误差mm观测方法往返校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mm

二等±0.5±0.3二等水准测量0.6n1/2(n为测站数)

3)沉降观测点设置:根据设计要求布设沉降观测点,用于沉降观测的水准点必须设在便于保护的地方。

4)当浇筑基础垫层砼时,在垫层平面位置埋设临时观测点,待稳定后及时进行观测。

5)待基础结构施工完工后将临时观测点移至基础底板上埋设,并及时进行观测。

6)直到±0.0000时按平面布置位置埋设永久性观测点,每施工一层附测一次,直至竣工。

7)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测四次,第二年测二次,第三年后每年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一般为五年一次。

8)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并与土建施工技术人员一同进行分析成果。

2、护坡桩的位移观测

1)在基坑开挖后,在护坡桩顶帽梁上布设变形点(变形点间隔10米左右)。并在护坡桩基坑一侧500mm左右设置平面控制点线(即一点为置仪点,一点为后视点),用经纬仪视准线法,以各变形点的角度变化为依据进行观测,判加别其变形位移量。

2)基坑外观测用点必须设置永久性固定位置,且应深埋于冻土层下0.5m。

3)变形点观测频率为每月三次,雨、雪后加测一次,直至地下工程完工为止。

4)做好变形观测数据资料的整理,及时分析和处理成果。

篇2:软土路堤沉降观测要求规程

软土路堤沉降观测要求

A.沉降观测点的精度要求:为保证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采用三等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观测,并做到以下几点:

a.每次观测前,必须对水准仪进行校验。

b.为了消除观测中的某些系统误差,每期观测要做到四个固定,即:固定观测人员、固定仪器及水准尺、固定测点及转点、固定后视尺。

c.转点位置必须使用尺垫,禁止用砖石代替尺垫。

d.每次观测段长度原则上要求不小于路堤底宽的2倍,即80m左右。视距不等差应小于3m,前后累计差应小于6m。若沉降点离水准点很近,前期视距离不超过15m,一次安置仪器的不等差略大时,可采用固定测站的方法,使观测具有相同的三角影响,这样可以抵消不等差较大引起的高程误差。

e.水准闭合环线或支线水准路线,其允许闭合差为+12*L1/2或4n1/2(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公里计;n为测站数)。

f.外业手簿是长期保存和使用的基本资料,要认真记录及保存。

g.各期观测沉降资料要汇总并分析。

B.施工期沉降观测

软基处理前,按设计要求加工地面沉降仪和连续沉降仪等观测仪器,要求刻度清晰,便于观测。利用打桩机或地质钻机将连续沉降仪打入地基持力层,地面沉降仪在砂垫层施工时直接埋在层内,随着路堤分层填高,沉降杆也一节节接长,并做好保护。沉降仪设置后,按设计要求定期观测,在整个施工期掌握路堤填筑,要求变形速率控制在10-20mm/d之间均可进行施工。

C.预压沉降期观测

路堤填筑完成至路面施工之日,中间的间隔时间为路堤的预压沉降期,为观测路堤的沉降,在不小于1000m的路堤顶部每100m,在路中心的两侧路肩内缘各设一固定木桩,埋深50cm,在接近桥台处,桩距可适当加密,按设计要求定时用水准仪观测水平标高,掌握沉降情况。一般开始时每周观测一次,中间半月观测一次,最后每月观测一次,规定连续两个月观测沉降速度小于5mm/月,认为路堤稳定,可进行路面基层施工;连续两个月观测沉降速度小于3mm/月,认为基层施工加载后是稳定的,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为观测位移,另在以上间隔的二侧路堤坡脚外5m外设立砼标桩,埋深2m。选择三个不同的固定点,每日定时用经纬仪分别观测各标桩的位移变化,通过以上观测记录的分析,确定沉降完成的日期。

篇3:某商业城工程沉降观测主要施工方法

商业城工程沉降观测主要施工方法

1)工程沉降观测是施工中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能准确反映建筑物的沉降及沉降量的变化,分析不均沉降对工程结构的影响。

2)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布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位置均布置在柱侧相对±0.000m标高0.300m的位置上。

3)在距建筑物外墙最近端30m处,布置一处深式水准基点,不受建筑物基坑挖土及建筑物重直压力的影响。深式水准点的标高由业主或规划部门指定的永久性城市水准点引测,通过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作为工程施工的水准参照点。沉降观测亦以此深式水准基点为准。

4)测量精度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控制在20~30m之内,视线高度差不宜低于0.30m,水准测量采用闭合法。

5)沉降观测方法与次数,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当浇筑基础垫层时,在垫层上埋设临时观测点,进行第一次沉降观测。当建筑施工到一层结构时,再根据设计布置和要求在柱侧埋设观测点。结构每施工一层,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在装修阶段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沉降观测不少于4次,第二年不少于二次,以后每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6)每次沉降观测后,均应向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设计师提供观测成果报告,注明本次沉降量、累计沉降量、沉降观测日期、沉降观测人员、测量仪器、以及工程进行的时间与空间进度等。

7)沉降观测必须由专业测量师负责,采取定人员、定仪器、定时间的三定方针。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沉降观测仪器采用WILDNA2精密水准仪、及5m长铝合金塔尺,水准观测误差在±0.3mm/Km以内。沉降观测仪器须经权威检测部门校验合格。

8)沉降观测点位置与埋设方法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布置。日常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沉降观测点,当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及其后果,采取纠正措施。

9)工程竣工时,沉降观测提供以下成果:

(1)建筑物平面图:图上标有观测点位置及编号;

(2)下沉量统计表:是根据沉降观测原始记录整理而成的各个观测点的每次下沉量和累积下沉量的统计值;

(3)观测点的下沉量曲线。

10)做好向业主移交沉降观测工作,以便沉降观测工作的继续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开展。

篇4:某商业城沉降观测主要施工方法

商业城沉降观测主要施工方法

1)工程沉降观测是施工中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能准确反映建筑物的沉降及沉降量的变化,分析不均沉降对工程结构的影响。

2)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布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位置均布置在柱侧相对±0.000m标高0.300m的位置上。

3)在距建筑物外墙最近端30m处,布置一处深式水准基点,不受建筑物基坑挖土及建筑物重直压力的影响。深式水准点的标高由业主或规划部门指定的永久性城市水准点引测,通过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作为工程施工的水准参照点。沉降观测亦以此深式水准基点为准。

4)测量精度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控制在20~30m之内,视线高度差不宜低于0.30m,水准测量采用闭合法。

5)沉降观测方法与次数,根据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当浇筑基础垫层时,在垫层上埋设临时观测点,进行第一次沉降观测。当建筑施工到一层结构时,再根据设计布置和要求在柱侧埋设观测点。结构每施工一层,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在装修阶段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沉降观测不少于4次,第二年不少于二次,以后每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6)每次沉降观测后,均应向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设计师提供观测成果报告,注明本次沉降量、累计沉降量、沉降观测日期、沉降观测人员、测量仪器、以及工程进行的时间与空间进度等。

7)沉降观测必须由专业测量师负责,采取定人员、定仪器、定时间的三定方针。以确保观测结果的准确。沉降观测仪器采用WILDNA2精密水准仪、及5m长铝合金塔尺,水准观测误差在±0.3mm/Km以内。沉降观测仪器须经权威检测部门校验合格。

8)沉降观测点位置与埋设方法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布置。日常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沉降观测点,当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及其后果,采取纠正措施。

9)工程竣工时,沉降观测提供以下成果:

(1)建筑物平面图:图上标有观测点位置及编号;

(2)下沉量统计表:是根据沉降观测原始记录整理而成的各个观测点的每次下沉量和累积下沉量的统计值;

(3)观测点的下沉量曲线。

10)做好向业主移交沉降观测工作,以便沉降观测工作的继续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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