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宗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幼儿园、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育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赛责,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对幼儿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保护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幼儿中的诚信,关心集体,维护幼儿园荣誉,共创文明园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和幼儿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幼儿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挥贡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篇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范本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和*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国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的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篇3:职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职业培训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职工礼仪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篇4:林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第二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教师师德考核的科学化,特制**二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以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市教育局《严格教师规范的八条规定》为标准。

二、考核办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评估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1.日常考核(100分)

学校师德考核以《严格师德规范的八条规定》中的“二十个不准”为指标,对教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检查,违纪现象一次扣5分,并记入教师师德监督检查记录,学期末统计。

2.期末考核(100分)

由学校领导、年级组、学生、家长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不同的形式对教师一学期师德表现进行测评。学期各种形式考核的平均分与日常考核结果按7:3的比例计算,得出学期得分,学年度的分数由两个学期分数的平均值取得。

3.等次的确定

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的高低确定其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优秀,60分以上者,方可定为合格;不满60分者,定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其它等次的评定。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的;

(3)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纪违法受处分的;

(5)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师德考核分数将纳入《包头市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中,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以上。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聘任教师职务、晋级晋职,评选先进。

三、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考核小组由校委员会成员和年级组组长组成。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