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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章程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第一章总则

高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休息的活动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明建设,积极鼓励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构建“温馨和谐、安全有序、健康向上”的主流宿舍文化。使宿舍成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平台,结合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的实际状况,特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大学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简称“宿治会”)。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是在学院党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律组织。

第二章机构设置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由指导老师、会长(及楼长)、副会长、生活部、安全部、宿检部组成。

会长、副会长各设一名,安全部、生活部、纪检部等设部长一名。

宿舍实行楼长负责制,下设层长和寝室长。

宿舍楼设楼长一名,各楼层设层长一名、各宿舍设寝室长一名。

第三章工作职责

“宿治会”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学院提出的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管理目标,组织学生开展以育人为中心,以宿舍为阵地,多种形式的宿舍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学生文明自律意识,为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作贡献;同时协助宿舍管理中心妥善管理宿舍楼院内的设施、物品,创建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和丰富的课余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安全治保,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成员具体工作职责:

一、?会长职责

1.负责学院宿治会全面工作;

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宿治会工作开展;

6.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8.与副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二.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2.做好分管工作任务;

3.协调、监督各项工作开展;

4.负责分管男女生寝室详细统筹工作的开展;

5.协调、处理宿管会工作中的突发问题;

6.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进展;

7.与会长一起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8.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信息反馈工作。

三.安全部职责

1.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安全隐患的检查汇报;

3.收集、整理学生宿舍的安全信息;

4.协调宿舍设施的维修;

5.维护作息制度;

6.及时汇报学生宿舍的安全动态;

7.成立“宿舍安全信息员”、组建“宿舍安全服务队”。

?四.生活部职责?

1.负责配合好学院老师做好查寝工作;

2.负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抽查、评分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达标及不达标宿舍情况;

3.做好学生宿舍“文明宿舍”的创建、评比工作;

4.开展宿舍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对宿舍环境卫生及违纪行为进行整改上报;

6.对宿舍的文明事迹、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五.宿检部职责

1.负责规范全院学生的住宿、就寝纪律;

2.负责宿治会通知的下达通知;

3.负责学生宿舍纪律、秩序的抽查和通报,及时汇总通报每周情况;

4.会议活动的考点到勤及值班考勤;

5.负责学生思想、心理动态汇报;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保证各种信息渠道的畅通;

7.对宿舍区内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上报;

8.负责宿舍教育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

六.楼层长职责

1.完成学院、会长以及副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调解学生宿舍冲突和矛盾,对宿舍突发事件的上报及处理;

3.检查学生宿舍的卫生情况以及寝室有无安全隐患;

4.负责宣传部宣传的宿舍内学生人身、财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到每个寝室。

第四章?管理条例

1.参会制度:召开会议,宿检部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参会时,每位干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无法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2.交流制度:对内、对外加强协调、联络、沟通,与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加强联络、沟通,共同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加强与校学生会以及其他兄弟学院宿管会的交流与联系,谋求共同发展。

3.值班制度:由宿治会会长安排宿治会全体成员分批到宿舍生活服务室进行值班并做好考勤。

4.奖惩制度:每学期末对宿治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选出“优秀宿治员”并颁发奖状,各方面表现极差者勒令退出宿治会。

5.考核制度:宿管会会长、副会长配合指导老师以宿治会成员平时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为标准,以各部门干部意见为参考,对宿管会成员进行每月一次的严格的统一考核,学生宿舍自治委员会的成员,由学院在期末进行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成绩为基准,凡工作踏实出色者,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

篇2: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一、加强宿舍楼的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二、坚守岗位,按时开锁宿舍门,做到只要学生在宿舍起居,管理员就必须在宿舍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交接班手续,责任明确。

三、认真做好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四、做好宿舍财产管理,教育学生要爱护室内财产及楼内设施。损坏财产要照价赔偿。

五、认真做好宿舍的用水、用电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开关灯时间,节约用水、用电。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每日每次学生离开宿舍后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避免不测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工作,每天认真打扫楼道走廊、楼梯间的卫生,及时督促学生清理房间卫生,保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八、认真做好每日熄灯前查房工作,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登记汇报处理。

九、每日要做好值班记录和防火检查记录。

十、坚决禁止外来非住宿人员在宿舍留宿。

十一、禁止管理员在宿舍出售物品或食品。

十二、禁止管理员在宿舍洗涤私人用物。

十三、及时督促学生离宿到班上课,认真检查,不得将学生锁在宿舍楼。

十四、管理员不得将楼门及宿舍钥匙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十五、做好卫生间的管理工作,督促清洁工搞好卫生间的清扫。

十六、无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班次。

十七、认真做好总务处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3:学生宿舍门卫安全制度

1、宿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楼层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值班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学生科。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篇4:校内教工宿舍安全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篇5: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火灾、校内伤害、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就会对学校、学生、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政教处为职能部门,宿管组长、生活老师、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实际、掌握情况、狠抓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迅速解决。

三、制定制度,提高职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堌阳镇第一初级中学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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