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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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1.一个人在家时要关好门窗;对陌生人来访不要随便开门;陌生人强行闯入,要跑到窗口,大声叫喊或打110电话。

2.在集体旅游等活动中,自觉服从老师和带队人员的统一管理,不打闹、不随意离开班级或活动小组;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要及早报告老师或有关人员。

3.不要离家出走,与大人赌气出门在外,让大人操心,也避免遇上坏人。周末放学回家不要在外面玩,应先回家,如果有什么事需外出应与家长商量,让家人知道你的去向。

4.坐校车,外出旅游都要教育好我们学生一定的安全知识,注意交通安全

(1)行人走路须走人行道,养成文明走路好习惯。

(2)横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线或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3)遇有信号灯的路段,须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

(4)在没有人行横道.人行天桥或地道的路段,横过公路应观察无来往车辆时,做到快速通过。

(5)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公路。

(6)严禁翻越行人护栏或其他交通隔离设施。

(7)不要嬉戏.打闹,不要在车前车后乱跑。

(8)乘车人应注意乘车安全,不要把头手伸出车外。

(9)候车时应站在人行道上,不要在车行道上候车。

篇2:教学场地体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教师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保健课),增强体质,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行何种运动项目和运动场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链球、铁饼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任何金属物质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护栏等。

篇3: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依据库房的结构特点和存储物资的种类,制订物资储存规划,合理安排好货位储存。

2、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要严格分开储存。

3、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作业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要经常检查存储物资,对正在发生霉变的物资,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不怕晒的物资可放在日光曝晒,以达到杀死霉菌的目的;对怕晒的物资可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使霉菌丧水而死,同时擦净霉菌残迹。

5、要经常保持库内的清洁卫生,及时密封孔、洞、缝隙,形成不利于害虫发育的环境条件,以达到防止害虫对储存物资造成危害的目的。

6、经常检查库房各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药剂是否有效,库房门窗是否良好,有无漏雨。

7、严禁库房管理、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严重火灾事故。

8、库房内吸烟,防止火灾。

9、库房管理人员、保管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大杨树第四中学

篇4:学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11年9月

篇5:学生校外活动安全措施细则

珨﹜?为确保学生校外活动安全,并预先防患意外事故之发生,凡本校学生班级或社团申请举办之校外活动,应由指导老师辅导承办同学,预先研订周详之活动计画书,连同活动申请表送交学生事务处签请核准。计画书之内容以团体纪律及安全为重点,包括:

ㄗ珨ㄘ?活动目的。

ㄗ媪ㄘ?活动日期、地点、行经路线及活动历程时间表。

ㄗ?ㄘ?工作人员编组与职掌:含工作人员名册,合格急救员,高山向导或水上活动救生员名册。

ㄗ侐ㄘ?参加人数及编组:详列各分组负责人及组员名册。各分组人数以不超过十人为原则,分组负责人应指派具备带领活动经验者担任之。

ㄗ拻ㄘ?交通工具乘载计画及安全规定事项:详细说明交通工具之选用,租赁,人员乘载车次、座次安排及负责承办人,以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ㄗ鞠ㄘ?活动期间之纪律及安全注意事项规定。

ㄗ?ㄘ?膳宿安排及卫生注意事项。

ㄗ匐ㄘ?医药及救护事项规定。

ㄗ袅ㄘ?通讯连络及其他事项之规定。

媪﹜?活动举办之前,应先了解活动地点之天候,地形、地物及往返路况,膳宿事宜亦应预作安排,并对可能之变化预作因应之准备,必要时,应先派员作现场勘察及接洽,据以研订周详之活动计画,确保活动之安全。

?﹜?学生举办之校外活动,首重团体纪律及人员安全,领队人员应随时掌握参加活动人员之动向,在活动过程中,应随时视需要清点人员,严格要求参加人员,未经报准不得擅自离队,以维护团体纪律,确保人员安全。

侐﹜?学生举办校外活动如需租用车辆,应依下列规定办理车辆租赁及安全检查工作:

ㄗ珨ㄘ?租用车辆应洽询信誉良好之合法公司行号,并依左列之要项签订正式之租赁契约。

1.?公司行号(营业执照)及租用单位(学校)。

2.?租用车辆种类(乘客定员,车号及行车执照)。

3.?驾驶人员姓名及其驾驶执照。

4.?租用时间、往返地区及租金。

5.?是否保险及赔偿约定。

6.?其他。

ㄗ媪ㄘ?租用车辆应行注意事项:

1.?选择公私营信誉可靠之公司行号直接办理租用手续。

2.?租用车辆必须以属於订约之公司行号为限。

3.?选用出厂年份较新及车况良好之车辆(出厂年份载於行车执照上),绝对不得以经济为理由,租用廉价而老旧之车辆。

4.?租用车辆必须检验其行车及驾驶之合格执照,不合格或无执照者不得租用。

5.?索阅车辆检验及修护保全纪录(如本年检验不合格者,不得租用)。

6.?查看驾驶员是否有违规及肇事纪录(如本年检验不合格者,不得租用)。

7.?察看车辆安全设备(如前後灯、尾灯、煞车灯、转向指示灯、雨刷、喇叭、手煞车、随车工具、备胎零件、灭火器等)。

ㄗ?ㄘ?签订租约时,应要求公司行号(车主)准备及遵守事项:

1.?负责选派车况良好及设备齐全之车辆。

2.?遴选经验良好之合格驾驶员,并於开车前予以充分之睡眠休息。

3.?详细检查车辆各部份是否良好,对转向及制动装置应特予注意,并作适当保养(如锁紧螺丝、润滑、清洁等)。

4.?携带随车工具、备胎、必要零件及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5.?如同时行驶同路线租出两车以上时,应指定其中资深驾驶一员为领班。

6.?应遵守规定运费承运,不得贬价竞争。

7.?严格规定驾驶员驾车不得超速、违规行驶。

ㄗ侐ㄘ?签订租约时,应要求驾驶员或领班人员遵守事项:

1.?驾驶前身心必须健全(如充分睡眠,勿作其他损耗精神体力之行为,如感身心不适,或情绪不良时,应自动请求另派妥适之驾驶员接替)。

2.?出发前除公司(车主)应对派出车辆作适当保养与准备外,驾驶员尤应注意下列各部份之检查:

ㄗ1ㄘ?制动系统。

ㄗ2ㄘ?转向系统。

ㄗ3ㄘ?油、水、电(包括灯光雨刷等)及轮胎气压。

ㄗ4ㄘ?随车工具、备用零件及安全设备。

3.?车辆行驶中,应注意机件情况,如发现车况不佳,应立即停驶并检修。

4.?学校师生如超载情形,得拒绝驾驶。

5.?派用车辆如公司未作充分准备,或经检查发现机件不妥时,应拒绝驾驶。

6.?领班人员有督导其他驾驶员从事检查,负责与学校领队人员密切连络,及协助各车完成应有准备之责。

7.?行车途中应保持规定速率及间隔距离,不得超速或超车。山地下坡行驶,均应列入低速档缓行,以策安全。

8.?驾驶员於途中遇有机件故障,或意外情况发生时,首应停车处理,如不能停车时,除机警沉着应付外,应立即通知随车领队人员及乘员,俾作紧急应变之准备。

ㄗ拻ㄘ?学校领队人员应行注意事项:

1.?行车之前,应按「租用车辆安全查核表」(如附表),逐项检视车辆之安全措施并签章认可。

2.?出发之前,应先集合全体人员,整队点名,分配车、座次,并详细说明安全规定及紧急状况处理措施等事宜。

3.?行车途中,负责督导全车乘员之秩序与安全,严禁学生将头、手伸出车外,或不按规定乘坐,并随时注意行车状况,遇有行驶过速,或发现异状(如车辆作S型行驶,引擎突发怪声等)时,应即提出警告,必要时得令驾驶员停车检查,或停止前进(得换乘其他车辆,以确保安全,采取适当措施为要)。

4.?途中休息及返程行车之前,应请驾驶员配合,再按「安全查核表」之规定检视车辆安全措施,并特别注意制动(煞车)及转向操纵系统是否良好。

拻﹜?本校学生举办登山健行活动,均应透过登山社办理,并应遵守下列之规定事项:

ㄗ珨ㄘ?计画举办登山活动之前,应将初步拟订之活动计画提交本校登山社研讨其可行性,并协调进行各项筹备工作。

ㄗ媪ㄘ?正式活动计画完成後,应由登山社填写活动申请表,并检附登山活动计画书,活动地区路线图,登山人员名册(如为学生班级委托办理,应另检附班级活动申请表)及家长同意书,送交课外活动指导组签请学务长核准後,函送台湾省警政厅办理入山手续。

ㄗ?ㄘ?学生举办之登山活动,除须由本校登山社指导老师,或学校商请之教师(教官)、职员担任领队之外,应有合格之向导人员随行。

ㄗ侐ㄘ?领队及向导人员应於登山活动举办之前,召集全体参加人员实施行前讲习,宣告活动注意事项,说明活动地区路线及应行准备之装备,并了解参加登山活动人员之体力,负重能力及登山经验,完成人员编组(每组人数不得少於四人)。

ㄗ拻ㄘ?出发之前,应由领队集合全体参加人员,检查所有应行携带之个人及团体装备用具,并说明联系信号及特殊状况处理措施。

ㄗ鞠ㄘ?登山行进途中,应随时注意路况及天候骤变,并应严防毒虫,有害植物及落石等意外伤害事件,对体力不济,落队之人员,应妥为照顾。

ㄗ?ㄘ?登山活动应依申请核准之时间完成行程,返校後应立即向本校值日教官报备,如因特殊状况而延误行程,亦应设法尽速联系学校有关人员。

ㄗ匐ㄘ?参加登山人员於活动过程中,应绝对服从领队人员之指挥,严禁擅自离队,领队人员亦应随时掌握各组登山人员之人数及行进位置,回程途中应避免参加人员先行离队,返校後应交待参加人员禀告家人平安返校。

ㄗ袅ㄘ?登山活动期间,如有意外事件发生,领队人员除须立即采取紧急应变措施外,应视其需要就近联系军警或林务等单位,协助处理,并应尽速通知学校训导人员,以便适时采取必要之处理措施。

ㄗ坋ㄘ?举办登山活动如需租用车辆载运人员装备,应按「租用车辆安全规定事项」办理。

鞠﹜?凡本校学生举办之校外露营活动,应遵守下列安全注意事项:

ㄗ珨ㄘ?露营活动地点,应选择经规划开发,并经政府机关批准设立之露营地区,并应先经所属机关或经营、管理单位之许可及完成洽借或租用手续。

ㄗ媪ㄘ?举办露营活动,应有本校童军社指派之资深社员随行,以协助规画紮营地点之选择、配置及安全预防措施,并应有本校训练合格之急救员随行,以备紧急处理意外伤害事件之需要。

ㄗ?ㄘ?露营活动期间应注意大雨、洪水、强风等天候骤变及毒虫、有害植物之伤害,并应注意用火之安全、饮食卫生及场地清洁维护。夜间应安排守夜人员,轮流警戒。

?﹜?学生举办之校外活动,如有泛舟、游湖或游泳海滩戏水活动,应遵守下列安全注意事项:

ㄗ珨ㄘ?学生举办之校外旅游活动,如活动地点为政府许可之泛舟地区,并有合法之船艇租赁公司、行号,应由领队人员先行查证船艇公司行号之合法执照,并预作安全设施检查与安全事项约定後,洽租合适之船艇及办理平安保险,方得进行游湖活动。

ㄗ媪ㄘ?租用船艇游湖之前,应先请驾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求参加人员遵守规定,以策安全。

ㄗ?ㄘ?学生举办之校外活动为防止意外事件之发生,应严格禁止学生擅自租用小船进行泛舟活动。

ㄗ侐ㄘ?学生举办之海滩戏水或游泳活动,应选择政府许可且聘有合格救生员之海水浴场或游泳池,并需於正式开放经营时间内,依经营或管理单位之规定购票入场而进行之。

ㄗ拻ㄘ?海滩戏水活动或游泳活动之领队人员,应具有水上活动专门技能及安全常识,於活动开始之前,应先召集全体参加人员,说明场地管理或经营单位之安全规定事项,并督导全体人员做暖身运动;於活动进行中,应随时注意参加人员之动态,并与场内救生人员密切联系。

匐﹜?凡本校学生举办之校外旅游活动,除应遵守活动计画订定之安全注意事项之外,领队人员亦应先行了解旅游地区之管理规则,安全规定与警告事项,并督导全体参加人员确实遵守,以维护校誉及确保安全。

袅﹜?凡经核准举办之学生校外活动,於正式举办之前、活动进行途中及返程之前,应视活动内容及安全因素之考量,由指导老师协同领队人员及承办活动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校外活动安全查核表」(如附表)逐项完成一般活动安全措施及特殊活动安全措施之检视与记录,经检查人员逐一签章後,由领队人员妥为保存,并於活动举办後,送交系、所主任导师或学务处备查。领队人员於安全措施查核中,如发现有符安全规定之事项时,应先予妥适处理,如无法立即改善而仍有安全之顾虑时,应宣告延後举办或取消活动,不可勉强成行。

坋﹜?本实施细则由学务处拟定,经训辅会议讨论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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