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使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免受各种危害,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学校安全维稳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行课期间每周值班领导为值周领导,白班值班人员为教师和校园专职保安,夜间为校园专职保安。

2.学校安全、教导处等职能部门要作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值班人员、时间安排,不得有缺岗和空岗。不留安全盲区和安全空白。

3.校警门卫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安全通讯畅通。

4.学校设置“进出人员登记”、“安全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安全工作日志”、“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安稳工作簿册。

5.学校安全值班带班领导,要要加强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好详实记录。

6.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脱岗。

7.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对学校重要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学校安稳值班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汇报,提请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好“进出人员、物资登记”、“交接班记录”、“安全巡逻记录”、“安全工作日志”等安全相关工作的详实记录。

8.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9.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向相关部门说明或自行对调,否则视为无故不到岗,发生事故按内部安全保卫条例处罚。

10.班级教学活动安全实行任课教师责任制。

11.学校定期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12.学校实行安全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与疾病防控等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涪陵区李渡小学校

二○一一年五月

篇2:某学校重点部位零距离值班制度

学校重点部位是指学校的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库房等防火防盗防毒的重点要害部位。重点要害部位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重点责任人,各重点要害部位要确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发生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具体如下:

一、学校值班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夜班、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传达室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夜间值班由值周教师带班,对教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夜间值班保卫工作。

2、双休日(周六、日),由校长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另行安排值班。

4、值班室设专用电话,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5、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专人负责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征得同意。

三、夜间特定时间加强巡逻,对学校重点安全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重点部位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篇3: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范例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4: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5)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五)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5: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医院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三)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二、有关科室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