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食安全制度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健康证。
篇2:学校饮食安全制度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健康证。
篇3: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写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填写饮食单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做好床头卡饮食标志,禁食病人的饮食板上或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要给予协助。
3、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穿开饭衣,保持衣帽整洁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4、冬季的饮食注意保暖,护士和配膳员一同将饭菜及时送到病人床旁,保证病人吃到热饭菜。
5、观察病人进食情况,注意饮食习惯,对食欲不振的病人适当鼓励进食,以增加营养,并随时征求病人意见,及时和营养室取得联系。传染病人餐具用后经初步单独消毒清洗后再次消毒。
6、向病人说明治疗饮食的目的,对禁忌或限制的食品要劝阻食用。病人家属送来的食物,经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篇4:市中医院饮食管理制度
中医院饮食管理制度
目的:提供合理饮食,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增加机体的抵抗力。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住院病人的饮食管理。
要求: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
3、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4、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5、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
6、病人家属所送的饮食,须经医护人员认可后方可食用。
篇5:南五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病人饮食管理制度
要求
一.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二.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
三.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四.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五.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
六.病人家属所送的饮食,须经医护人员认可后方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