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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1.严禁孩子从事野浴、野游、野炊溜冰、滑雪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班主任要多留心孩子的思想活动、情绪变化、行为规律、社会交往、穿着打扮、日常花销等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防患于未然。

2.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不得过早到校,放学后也不得随意滞后离校;节假休息日更不得随意到校进班。

3.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行路、骑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放学实行科任教师护送过校门外弯道,一年级实行家长接送制;不准骑(驾)机动车上下学;也不得搭乘“三无”或违章车辆;不并肩行驶,不互相飙车、打闹、追逐;更不能在公路上进行打篮球、踢足球、丢沙包、跳皮筋等危险活动;横穿公路时要“一看、二慢、三通过”,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偏远的学生,往返路上尽量与同学约伴同行,最好由家长按时接送;途中不得在路上玩耍或停留;途中如遇陌生或可疑人员,不能与其搭话,不能受他人的诱惑,以防不测;更不准旷课、逃学,要直接进校园或回家;不经家长允许,不得擅自外出或他家留宿。

5.学生在半路遇有暴雨、大雪、狂风、雷电、沙尘等恶劣天气时,要就近就便安全躲避。不得靠近树木、墙壁、电线、塔杆、牌匾或桥下,尽量避免过河、过桥或走危险小路。

6.学生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不做不安全有危险之事;外出需告知家长。

7.帮助家长做家务劳动时,要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不要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劳动。

8.在校外做好人好事,要量力而行,要以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严禁参加扑救火灾、追抓歹徒、抗洪抢险、下水救人等具有人身生命危险的见义勇为活动。在灾害发生时,现场学生要听从公安、医务等有关人员的指挥,主动远离灾害现场,尽可能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

9.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不吃不洁、腐烂、变质的食物或过期、超标、“三无”食品。

篇2:班级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日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工作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要经常、及时、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和生命教育;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校外交通、消防、用电、网络、防溺等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远离“黄、赌、毒、邪”,不受诱骗,不进“三厅二吧”(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网吧、迪吧),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班主任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可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班学生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3.班主任要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班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注意个别学生的情绪波动和言行变化,及时主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防患于未然。

4.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备品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总务处,并提醒学生注意,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点名册。发现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时到校,或逃堂、旷课,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以争取家长的配合。

6.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以有效控制学生请假外出,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活动,如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卫生劳动等,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8.班主任应积极主动地与各科任教师交流、沟通,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帮助科任教师协调好与学生的关系,保证本班正常教学秩序,避免学生因与科任教师矛盾而影响学习与生活。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到场处理,对受伤学生要及时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上报政教处及相关责任人。

10.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期前和每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

11.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的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代理班主任或学校指定的临时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篇3:教学楼内安全管理规定

1.政教处是教学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组织领导班主任和值周师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要坚持每日对教学楼内各教学班、走廊、楼道等重点部位的纪律、卫生、安全进行巡视、检查、评比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调、沟通、上报,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不安全行为。同时,组织好平时的应急逃生演练,增强师生是自救能力。

2.值周师生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负责好自己分管的楼层和区域。遇到事关师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时、灵活、妥善处理,将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在校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值日工作。在清理环境卫生时,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玩耍;班主任或值日组长要注意值日同学的劳动安全,合理分配值日任务;值日同学要将垃圾杂物倒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焚烧或胡乱堆放;搞完卫生后,值日同学要将扫除工具在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学生上、下楼梯要按照规定路线,靠右行走,不得跑动,不滑行楼梯栏杆,不得互相推搡、拥挤、起哄,以防发生踩踏事故;不得在教学区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做有危险性的游戏;不得攀爬教学楼和窗户;不乱动楼内消防、水暖、电器设施。

5.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要及时报告老师。如有校外人员或校内行为不良学生胁迫或欺骗自己到校外去时,也要及时报告老师,否则属于擅自离校行为。

6.如遇地震、火灾、爆炸、倒塌等突发应急事件,需要及时疏散师生,紧急避险逃生时,在场教师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己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现场,靠前指挥、殿后撤离,到达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组织有效施救。

篇4: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

篇5: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范本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汾阳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本校学生进入校园须佩戴校徽;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在传达室登记并领取会客单后进校。

2、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

3、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

4、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5、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6、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7、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8、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9、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10、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校园。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3年3月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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