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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安全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公寓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公寓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篇2:学生课外活动安全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篇3:教职工治安安全规定制度

为了把创建安全学校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全体教职工中,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的目标,特制定以下治安安全规定。

一、把创安工作要求贯彻于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既抓工作任务的完成,又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教学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三位一体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贪污盗窃,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

三、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制度,不擅离职守,不在上班期间聊天或从事娱乐活动,不在限制外人进出的场所会客,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机密事宜。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确保单位的内部安全。

1、下班前应关好办公室、档案室、专用室等工作活动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抽屉应上锁;

2、总务处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应及时收放入保险柜,保险柜隔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到银行、营业所提送现金途中不得转往其他地方办理公私事;

3、机密、绝密文件、档案、卷宗资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让无关的人员阅看,签阅、处理后应即时放入指定的安全保管地点;

4、单位或个人价值较大的物资要有安全可靠的放置地点,人员不在场时应关好门窗,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机动车辆应全部装上防盗报警器;

5、教职工外出时应关好个人宿舍门窗。

6、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使用;

7、遵守外来人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在本单位留宿外人;

8、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不强行超车、超重运载。

五、认真履行值日教师职责,搞好治安安全保护工作。

1、准时交接班,未经批准不得代班、替班,不得缺勤,不得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

2、门卫对进出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应询问来意,必要时应登记来去时间,交接班应交代当班的重要情况及待处理的问题;

3、下班后应对办公室、资料档案室、重要物品存放部位、专用室门窗是否安全关闭的情况进行检查;夜间应对办公室、重要物品存放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防护;

4、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立即报告并保护好发案现场,并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准确提供线索。

六、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热情主动为学生、家长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好事,树立良好的行风形象。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年1月

篇4: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四周门、窗必须安装质量可靠的防盗门和铁窗栅,配备专用保险箱存放现金和有价斑点券。

2.报警器主机夜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经常对财务室的安全情况进行巡逻检查。

3.现金保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单位报开户银行核定),保险箱必须使用密码,保险箱钥匙,使用说明书不得存放在办公桌内。

4.大宗现金存取(一般指10000元以上)坚持双人解款押运,途中不得携款办其他不相关的事情。

5.财务室保险箱内夜间存放现金最多不超过1000元,特殊情况大宗现金放过夜时,出纳人员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并应有专人值班守护。

6.财会人员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3年3月

篇5:消防和安全制度范本

1、消防安全责任人须定期(每周一次)与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检查责任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消防器材须放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任意挪动。

3、走廊、通道、楼梯及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4、办公室的抽屉中不得存放、现金、存折、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得存放贵重物品过夜。

5、公章,计算机及各种资料必须认真保管,必须做到随手锁好自己的抽屉,进出办公室关门,以防偷窃。

6、教学、实验用的各种电器设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装,需要拆装时由专业人员进行。

7、未经批准严禁使用电炉,宿舍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及电加热用具。冰箱、煤油炉、电炉及冰箱、空调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8、校园内严禁焚烧废纸、杂物。不得乱扔烟蒂,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9、教学大楼及走廊原则上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的,须向学校领导申报,并由学校派专人监管。

10、教学、实验用房及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地方严禁吸烟。

11、做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12、离开教学、实验室、办公室前,必须熄灭火源,切断水、电源,关好门窗,杜绝火种。

13、图书馆、电脑房、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仓库等消防重点部位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同时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

14、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物品,采购、运输、存储、保管、定点存放都必须遵守各有关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

15、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报告校长室,同时积极自救,维护好现场秩序。

16、凡本校师生员工包括各类聘用人员,都应该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17、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附件:各消防安全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名单。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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