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气焊(割)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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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气焊(割)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1、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清除工作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2、气焊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一律不准粘有油脂,调节器、割枪、焊枪与软管的接头不准漏气。

3、焊、割枪的嘴子避免撞击,使用前检查有无堵塞。如果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将乙炔阀门关闭并及时检查。

4、橡皮导管的长度应在15米以上,两导管颜色要有区别,绝对禁止调整使用,导管横过马路时要加防护。

5、在焊割铜、锌等金属物或涂有漆颜料的工件时,工作地点要选择在通风良好,并戴好口罩。

6、不准割、焊受力的物件或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油类的桶,焊接时,应先除压,清洗干净凉干,打开所有口,倒口向上,方可焊接。

7、高空作业时,必须采用安全措施,使用安全带等。

8、在工作时,注意勿将皮管扭转弯折,严禁在工作时将皮管绕在身上、踏在脚下或夹在两腿中间。

9、皮管不可与火星、高热溶渣、高热物体接触,以免灼坏皮管而引起危险。

10、如发现氧气管着火,要立即将氧气瓶总阀门关死。

11、使用切割机时,必须注意名牌上规定的气压,不要随便乱调,不正常时应立即修理。

12、乙炔发生器要严加保管和使用,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发生器、安全器、压力表应保持良好方可使用。

13、清洗发生器,不得用金属棒敲打,清洗和装电石时不得站在发生器上面,禁止向桶内投掷或用力过猛,以免碰击引起危险。

14、开启电石桶时,要选用适当工具,不能猛砸猛打,以免发生火花爆炸伤人。

15、乙快发生器及导管等与乙快接触的任何部分,禁止自己用紫铜作零件。

16、工作时,先开焊抢上的乙炔阀门,其次开氧气阀门,适当调整火,熄火时,先关上氧气阀门,再关上乙炔阀门。

17、水封安全器应支枪各装一个,共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焊枪,又必须另装一个总的水封安全器。

18、工作时,在未装调节器前,首先吹净气门嘴,方可使用。

篇2:电气焊工防火责任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焊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2、焊割前经项目工程部同意,消防安全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操作。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楚周围的易燃物,有专人看火防护。

4、乙炔瓶、氧气瓶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禁止用明火试漏。

5、气瓶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禁止用明火试漏。

6、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7、电焊机地线标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要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8、不准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导管等接触。

9、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的隐蔽场所焊接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复查,以防自然问题发生。

10、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11、室外电器施焊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立即停止作业。

12、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一次申报一次。

13、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A、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他禁火场所。

B、未开盖的密封容器、盛过或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设备。

C、场地周围易燃、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看火的区域。

篇3:电焊工气焊工安全防火责任制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2.焊、割前必须到消防保卫部门开具“动火证”,持证上岗,并派专人看火,带灭火器材方可操作,“动火证”不能连续使用,只限当天,“动火证”指定地点有效,换地点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3.焊割作业要选在安全地点,焊割前应仔细检查操作点的周围情况,若有易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挡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存有易燃物、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严禁在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焊接,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接时,必须按照消防部门制定的操作规定去做,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6.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重点工种做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8.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支架、钢筋等上面,必须设专线,不得借路。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置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事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严禁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10.焊割工作点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房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进行反复检查,以防引燃发生火灾。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对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2.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

13.对因违章焊接不执行本责任制的焊工造成的火灾事故要严肃处理,赔偿经济损失并罚款500~2000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4.焊工要对看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工作。

项目经理:责任人:

年月日

篇4:气焊工管理岗位责任制

1.开工前,首先检查作业场所有无易燃物,工作结束后将余火熄灭,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在密闭器内和通风不良处作业时,要设一名人员观察,保证安全。

3.从事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按措施施工。

4.所有导线必须完好,禁止非电线替代,焊条夹柄要使用良好的绝缘材料。

5.电焊机(非直流电源)工作前要接好地线;稳动式电焊机的接地,要在未开工前接牢固。雨雪天气避免露天作业。

6.氧气、乙炔不得混用,禁止靠近火源,气瓶冻结时应使用不含油脂的热水融化,氧气瓶与乙炔瓶的最短距离为10m,气体输送带不得少于15m。

篇5: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气焊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掌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按规定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各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3条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

第4条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及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

第5条熟悉设施的结构、性能、原理、操作要求等。

第6条接班后详细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7条氧气瓶、乙炔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有易燃、易爆的场地焊接,特殊需要时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并有安全措施。

第8条高处焊接时除遵守有关高空作业的安全规定外,还要有安全措施,地面监护。

第9条操作前要细致检查,气带有无破损,气带与气瓶、焊枪的连接是否扎紧;橡胶管有漏气、老化、鼓包和变质时,不得使用。

第10条工作结束,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气源,方可离开。

第11条熟悉现场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

第12条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二、责任追究

第13条对本人不持证上岗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对本人脱岗、不按规定交接班造成的问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本因本人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对因本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对于上述负重要责任、直接责任的问题或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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