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篇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安全管理人员是公司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直接责任人,应做到:
1、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对安全经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及时解决安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参与制订、修订各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保证防雷防静电、消防器材、报警设施等安全设施有效使用。
4、组织开展安全经营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6、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篇3:经理法人代表岗位责任制度
一、经理是本公司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本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带头贯彻并督促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篇4:煤气防护站岗位责任制度
煤气防护站在公司安全部、机动部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煤气系统安全和防护。煤气站长陈迎彪负责防护站的全面工作。
1、负责防护站规程制度的制定。
2、负责防护人员的技术学习、向涉煤气岗位提出防护意见。
3、组织防护人员按规程根据生产、检修要求测试煤气设施设备,签署进入有限空间、动火等意见并负责检修现场技术操作、安全措施的落实。
4、按应急预案要求,参与事故抢救及事后处理工作。
5、指导涉煤气岗位的安全操作。
6、负责防护工具、器具的更新、保养,监督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7、组织防护人员对涉煤气岗位检修现场的监护和监督。
煤气站副站长苗现发、贺玉龙任防护站副站长,配合防护站站长陈迎彪全面负责煤气系统的防护、监护工作。
魏军志,炼铁区安全负责人,除负责本单位煤气系统安全运行、防护监护工作,还负责与防护站的联系,协助防护人员的检测和现场作业指导。
崔金国,炼钢区安全负责人,负责对煤气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监护炼钢煤气系统安全运行和正确使用。负责与防护站的联系,指导防护人员现场作业。
孔恒志,I轧钢区安全负责人,负责I轧钢加热炉、煤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煤气防护,保证煤气的合理正确使用及关停炉的技术操作监护。
张卫军,II轧钢区安全负责人,负责II轧钢加热炉、煤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煤气防护,保证煤气的合理正确使用及关停炉的技术操作监护
煤气站负责防护站的充气等设备的管理。三班值班人员:
甲班:和立阳、乔广义
乙班:夏超
丙班:张陈卫、王立忠
篇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安全消防活动,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三、熟悉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性质、特点、防护及应急措施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
五对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或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负责。
六、从业人员在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必须先检查对方是否有危险化学品销售资格,化学品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是否完好,使用期限是过期。
七、从业人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违规操作,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岗位安全情况。
九、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