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附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五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病房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的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要向新入院病员宣讲住院守则。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操作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医师查房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篇2: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不着工作服离院外出。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操作前后要洗手或卫生手消毒,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保持干燥,防止再污染。

五、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周固定卫生日。

六、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七、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治疗室、换药室地面、物体表面等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如采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应记录使用时间,累计时间应小于1000小时。

九、抽血、输液实行一人一针一带,操作前后应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手部无明显污染时)。

十、无菌镊子罐每周高压灭菌2次,戊二醛浸泡液面要求达到镊子的1/2―2/3,一罐一把,并做好使用情况的登记。如使用干罐,应每4小时更换。

十一、所有的灭菌物品均标明“科室、物品名称、包装者姓名、消毒日期、失效期”,失效期一般季节7天,霉季5天。

十二、体温表、湿化瓶、雾化器等医疗用品按要求更换、消毒。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十三、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共用座式便器每日进行消毒。

十四、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五、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六、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医疗垃圾置黄色垃圾袋,感染性垃圾置黄色垃圾袋中并做好明显标识,锐器应及时置于锐器盒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七、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保持新风机房清洁,严禁堆放物品。

篇3:西区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ICU)病房管理制度

一、病房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安全,定期做空气消毒(每日一次),定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行空气细菌监测(每月一次)。

二、危重病人入科时,要立即对病人进行相应的安排处理,使病人得到快速、准确的抢救、治疗及监护。

三、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的保护性医疗制度,避免医误性损害。

四、对神志不清,躁动不安,年老衰弱或偏瘫病人应及时加用床栏并适当约束以防跌伤、自伤。

五、病情危重或出现精神症状,有自杀念头的患者及时通知家属和医生,并向院方汇报。

六、特级护理要按级别护理要求完成,各种治疗要遵医嘱及时准确无误执行。

七、各种护理文件书写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工整,字迹清晰,无涂改。

八、病房内毒麻、精神药品,易燃易爆物品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九、病员不得随身携带危险及贵重物品,若携带者请当班护士清点好交家属保管。

十、病房内物品及床单摆放整齐,急救物品、器材,定人管理,做到"五定一及时"(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消毒灭菌,及时维修补充)。

十一、工作人员需衣帽整洁,入室更衣、换鞋。

十二、病人家属未经允许不得探视,特殊情况须入室者,应换鞋、穿戴隔离衣帽及口罩。

十三、护士长负责全面管理工作,病室内一切用物及药品应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

十四、对转出(死亡)病人的床单以及用物,进行消毒处理。

十五、避免温度性损伤,加强管理,使用热水袋、冰袋、冰毯、烤灯的应注意安全,以防烫伤、冻伤。

十六、实行人性化服务,随时与家属交流、沟通,听取病人及家属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十七、参观学习者要经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入室应更衣换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篇4:西区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护士长负责,二级护士协助护士长履行科室病房管理职责。

二、病房的病床、床头柜、靠椅放置应固定、规范、整齐,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三、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加强对探视、陪护人员的管理。

四、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及时倾倒,病房应放置生活垃圾袋并及时处理,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二次,擦床、柜一次,厕所保持清洁无味,拖把使用有标记,分开放置,洗漱间清洁。

五、护理人员上班应坚守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不跑班、按时巡视病房、不在办公室聊天。

六、呼叫系统完备,铃声呼叫一分钟到场。

七、上班着装整洁,穿工作服、鞋、戴工作帽,无菌操作戴口罩。

八、病房内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避免噪音(噪音<45分贝)做到"四轻":关门轻、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九、保持床单清洁、干燥,每周更换一次,污染随时更换。

十、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病房内不能吸烟。

十一、病人出院后,及时更换被服,做好终末消毒。

十二、病人外出必须向值班医护人员请假,未经允许不得离开病房,危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

十三、定期召开病人工作座谈会,讲解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对病人进行卫生知识和疾病的健康教育,定期进行入院、出院病人的问卷调查,听取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四、保持"四室一库"(治疗室、急救室、办公室、休息室、仓库)物品陈设整洁、定位、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外借。

十五、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设备、物资,建立科室设备帐目的登记,定期清点、维修、报损。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

十六、科室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做好交接手续。

篇5:X大学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某大学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病房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操作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医师查房时,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有关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人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要以恰当的方式告知病人、家属、患者单位,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做出合理的解释;

4、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人的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或到治疗室处理;

5、进行创伤性检查与治疗前应征得病人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6、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人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息;

7、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理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8、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清扫。

9、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向医师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外院购药服用;

4、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医嘱,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5、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护人员批准在病志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6、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记录;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窜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供医院参考,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给予劝阻教育,或通知出院,必要时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