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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药房医生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学院(校)药房医生工作职责

1、加强政治学习,遵守职业道德,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遵章守纪,不擅离岗位。

3、严格按医生处方发药并进行复核,保证发药无误,严防查错与事故发生。若发现处方不合理,应及时与医生联系,认真处理。

4、药房药品的摆放应整齐有序,标签清楚准确。对贵重药、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严格管理。

5、发药时在药品袋上注明用法用量,还应标明“内服药”或“外用药”,防止用药失误。

6、负责购进药品的验收工作,并记账入库。掌握全校用药规律,协助主任编制购药计划。定期检查库存药品,防止药品积压和过期失效事故的发生。及时清理过期、失效、变质药品,做好过期、失效、变质药品的报耗工作。

7、完善药房、药库台账,及时做好药品消耗统计,日清月结,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8、及时与医保结算参保人员的医药费用。

9、负责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通风。

10、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篇2:市人民医院医生文明行医承诺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文明行医承诺

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要救死扶伤,恪守医德。弘扬白求恩精神,时刻为病人着想,把患者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患者健康作为第一目标,把患者利益作为最高利益,视解除患者病痛为己任,积极当好人民群众忠诚的健康卫士。

二要规范执业,科学施治。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做到不开大处方、不滥检查,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三要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拒收“红包”、回扣、提成,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四要钻研医术,精益求精。要忠诚对待事业,孜孜不倦学习技术,刻苦钻研,勤于思考,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疾苦。

五要发挥所长,奉献社会。主动深入社区、农村,积极宣传卫生保健知识,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篇3:医院上墙制度-药房服务规范

医院上墙制度:药房服务规范

1.准时开窗,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交待清楚服法和剂量,耐心解答病人的咨询或疑问。

3.严格按照规定调剂配方,自觉抵制“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

4.取药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篇4:市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某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5:社区卫生中心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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