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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二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2、医师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配合治疗。

7、当班医生接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用药后观察制度,及用药后观察程序

篇2:C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必须病房化,留观病人要有病历、治疗计划、医嘱、医护查房、病程记录、交接班制度等,观察病人留观时间≤48小时。

二、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或各临床科医生决定,医生必须填写留观卡,并有门诊病历或必要的检查资料。

三、留观病人要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记录。根据病情的轻重决定观察的时间。

四、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每天早上组织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五、留观病人的各种检验、特殊检查要及时完成,提供确诊依据。

六、留观病人所需之药物等,由医师开医嘱和处方,由病人或家属办理交费取药(或由护理人员代办),将药留交值班护土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建立服药卡和治疗卡,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七、转出或转入科室由急诊科医师决定,否则责任由病人自负,留观者应交代注意事项,转入病房应将留观治疗记录一并转入。

篇3:医院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某医院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输注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在患者输注药物前,开具处方的医师、输注药物的护士应认真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全面了解药物的特性,避免盲目配伍。

2、在不了解其他药液对该药的影响时,可将该药单独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配伍时,要注意药物之间是否有理化反应及药理性配伍禁忌,避免有配伍禁忌药物的输注。

3、两种浓度不同的药物配伍时,应先加浓度高的药物至输液瓶中后加浓度低的药物以减少发生反应的速度。两种药物混合时,一次只加一种药物到输液瓶,待混合均匀后液体外观无异常变化再加另一种药物。

4、多种药物在同一溶媒中输注时,有色药液应最后加入输液瓶中,以避免瓶中有细小沉淀不易被发现。

5、操作中严格执行一具(支)注射器吸取一种药物,以避免注射器内残留药液与其它药物产生反应。

6、根据药物性质选择溶媒,避免发生理化反应。

7、要根据药物的药理性质合理安排输液顺序,需序贯给药时,则在两组药液之间,应单独输注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30-50ml后,再进行下一组药物输注。

8、在将下一组输液加入输液袋时,如发现配伍反应,应立即夹管,重新更换输液器具,再次检查输液瓶及输液管内有无异常,在输入液体后勤加巡视,仔细观察病人的的各种反应。

篇4:医院用药后观察制度

某医院用药后的观察制度

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用药后观察制度。

一、门诊设立药物咨询台,配备药师为门诊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方法的指导,并向患者详细说明药物可能存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及观察方法。

二、进一步加强输液安全管理,严把药物配伍禁忌关,控制静脉输注流速,预防及减少输液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三、用药后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患者用药后如有不适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及时报告当班医生,进行相应处理,护士和医师应及时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并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安慰,同时,及时向病人及家属解释药品可能存在的药品不良反应,避免产生误解。如果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上报和通知临床药学科。

四、实施临床用药监控,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的检测上报。

五、临床药学科做好我院临床科室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对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登记,分析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并及时向上级单位及“全国不良反应监测网站”报告。

篇5: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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