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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封存患者病历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医院关于封存患者病历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二、科室向医务科(夜间向总值班)报告

三、医务科或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并收取工本费每张0.2元。

四、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五、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六、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齐。

篇2:附属医院病历复印封存告知书

附属医院病历复印与封存告知书

一、病历的复印与封存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第十二条,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公安司法机关以及保险机构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

二、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除提供患者相关住院证明(如出院记录、住院收据等)外,必须出具以下原始证件:

1、复印本人病历资料,须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2、复印他人病历资料,须出具患者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家长复印其小于18岁子女的病历资料,须出具家长身份证和户口薄。

死亡患者近亲属复印病历资料,须出具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身份证、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结婚证等);

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复印病历资料,须出具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如户口薄、结婚证等),代理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患者住院期间需要复印病历资料的,应请示医教科同意,由本院医护人员携带病案,到病案室按照有关规定复印。

三、查阅、咨询、复印病案按规定收取病案资料查询费和复印工本费。复印的病案资料加盖“**医学院附属医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四、当患方要求封存病历时,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教科和病案室,医护人员带病历原件和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同时到病案室,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以下程序进行封存。

1、封存前,复制一份完整病历,并按规定收费。

2、用医院大号信封,封存原始病历。

病案管理人员在信封正页注明住院号、病人姓名、科室、封存日期,在封口处盖章。病房医护人员在下面签字认可封存内容,病人或其近亲属在封口处签字或做标记。

3、封存病历由病案室保管。

4、非正常工作时间封存病历时,需医务科人员在场并签字。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暂时保管,正常上班时交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5、封存病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需要时在医患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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