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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心医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度(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县人民医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度(二)

一、在患者门诊、住院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首科首诊负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病人“踢皮球”,保证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抢救。

二、对挂号门诊的病员,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如不属于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请会诊。除会诊专科同意转科处理,首诊医师应对病员进行必要的处理。

三、凡需住院的病员,门(急)诊应力求做到诊断正确,收科准确,分科介绍。若有多种首诊疾病,则依主要疾病或急需解决的问题,确定收科。介绍危急病人住院,应在“病人人院卡片“上注明“危”或“急”字样,以引起重视。

四、门诊部、急诊科对不宜搬动或有可能在人院途中发生生命危险的病员,应首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介绍住院,必要时应专人护送。

五、门诊部、急诊科对紧急需要抢救的病人,如休克、心脏骤停、溺水、触电、大出血、急性中毒等危急症,必须在分秒必争地做好紧急抢救后,根据病情介绍住院。

六、对急诊病人,原则上实行分科挂号、分科应诊、分科留察、分科处理、分科入院。对留察病人,决定留察的医师应主动巡视及时处理,并做好交接班。

七、各临床科室对未办住院手续,而又需紧急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办住院手续,或边办住院手续边抢救,或边抢救边请其他科室会诊,不得以未经门(急)诊,或不属本科疾病,或未办住院手续等为理由而拒绝抢救或延误抢救时间。

八、各临床科室对门诊部或急诊科介绍住院的病人,不得随意拒收,若确实不够住院条件,又无病床时,应做好解释工作,给予恰当地处理。

九、新人院病人需要立即转科者,由首科医师负责,经会诊同意后方可转科。对是否立即转科有争议时,首科应先收后转,直至双方科室转科意见一致为止。

十、对收科错误或有跨科疾病的病员,不得随意涂改“病人人院卡片”中的诊断及科别,更不得将住院证擅自扣下,将病员推往他科,只能通过会诊解决。会诊科室医师要及时会诊,若属本科疾病或需本科处理,应主动协助解决,不得推诿。

十一、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病员家属或单位同意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时,可由科主任或主治以上医师签字,报院长或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不得拖延手术时间,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观部门。

十二、对于需要转往上级医院者,转出科室应根据病情安排医护人员陪送,并与上级医院办理好交接手续。必要时应请示医务科协调处理,与上级医院事先进行联系工作。

篇2:市中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某市中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一、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生应热情接待初来检查治疗的病人,认真检查病情并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不能推委病人。

三、对疑难危重、诊断或治疗有困难的患者,应及时提请上级医师诊治。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四、遇有病情较复杂,需要其他科室会诊的病人,首诊医生应填写会诊单,接待会诊医生,听取会诊意见,并在会诊后负责治疗。

五、凡涉及多科疾病范围的患者,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他科协同处理,被邀请会诊的科室必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六、对病情紧急的危重患者,首诊医师须积极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七、遇有需要转诊转科的病人,首诊医生必须联系安排后再转送;对于危急重病人应先进行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负责护送。

八、由于条件有限,本院无法诊治而需转院诊治时,应经上级医生同意后,并与对方医院联系好再转病人,危重患者应负责护送。

九、凡在接诊、诊治、迁就病人或转院过程中为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责任。

篇3:州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自治州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科室或医师为首诊科室及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历采集,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

四、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相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篇4:X大学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某大学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1、病人从挂号开始即与医院建立了医患关系,本院全体医务人员都有为该病人服务的职责与义务;

2、首先接诊病人的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按医疗常规完成对病人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作出诊断并作出处理,同时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3、首诊医师要指导或协助病人完成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联系会诊、介绍住院等事宜;

4、对于危急重症病人,首诊医师有责任和义务对病人进行就地抢救,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联系加急检验、取药、急症留观或住院,直到病人完成整个就诊过程或移交给下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的职责才可解除;余下的事项由下一位接诊医师代替首诊医师完成;

5、首次接诊病人的护士为首诊护士。首诊护士必须按医疗常规完成对病人的治疗与护理过程,并作必要的记录;

6、首诊护士有责任和义务指导病人进行就诊向导、辅助检查、标本采集、联系住院;

7、首诊护士有责任和义务对危重病人进行就地抢救,同时报告值班医师,联系急诊用药和治疗,直到病人完成整个治疗过程,或将病人移交给下一位接诊护士,首诊责任才能解除,余下的事项由下一位接诊护士代替首诊护士完成;

篇5:C市人民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个接诊医师,对患者应全面负责,自己能处理的不应推给他人及他科。

二、凡第一个接诊的医师如自己不能处理或处理把握不大的危重病人,应请有经验的医师或上级医师会诊,甚至请他科会诊,不能让病人或家属自己去联系。

三、首诊医生对连续三次仍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治疗效果不佳者,应请有经验的医师或上级医师会诊。

四、因病情对分科不明显而挂错号或病情明显而挂错了号的病人,首诊医师亦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确属非本科病人应由接诊医师与有关科联系转诊,不能叫病人或家属自己去联系。

五、由他科转入的患者,接受科的首诊医师应按首诊患者对待,负责到底。

六、门诊医师确因病情不明显收错到他科的患者,接受科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检,如确属非本科病人,由首接受科请有关科会诊,协商转科,不能叫病人或家属自己去找,也不要埋怨门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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