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必需由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需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注明其职称及安排的具体时间,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门诊部统一挂牌。
三、专家、专科门诊原则上每人每周安排1-2次,具体时间以科室安排的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改动。
四、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开诊。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应诊的,需事先到医务科请假,持医务科同意的书面批条,提前48小时到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
五、出诊专家、专科必须在门诊部安排的诊室接诊,不得擅自改动接诊地点。
六、出诊专家、专科必须依法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工作。
篇2:西区医院门诊护士长职责
人民医院门诊护士长职责
一、在护理部主任领导下和科主任业务指导下,负责门诊护理业务和行政管理、制定组织实施总结,合理分工与排班。
二、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改善就诊服务理念,实施人性化服务,维护患者隐私,经常检查护理质量,改进服务态度,提供优质服务。
三、督促护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在提供护理服务前必须向患者有明确告知;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各种登记及疫情报告制度。
四、督促护理人员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健康教育工作,维持良好候诊秩序,巡视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应急情况。
五、负责门诊各室的管理,保持室内外的清洁、整齐。负责检查消毒、隔离工作,预防医院感染。
六、负责护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训练,开展科研,及时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七、做好门诊管理,定期检查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和仪器,负责护理设施管理,物品请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消防措施。
八、定期召开护士会,掌握门诊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篇3:区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一、门诊护士在门诊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要求工作人员坚守岗位,衣帽着装整齐,主动巡视,维持良好的候诊秩序,保持诊室清洁卫生,加强候诊的健康教育,主动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知识。
三、各科门诊分诊台护士,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门诊就诊流程,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的感染。
五、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建立便民措施,对高龄、老弱病残的危重病人给予适当的照顾。六、依据病情需要,及时给病人测体温、血压,并记录在病历本上。
篇4:X大学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某大学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1、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主任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由医院统一安排;
2、对病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问题,简化手续,准时开诊,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要立即组织抢救;老干、急诊病人优先就诊;一般病人按挂号顺序就诊;
3、医师对就诊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并做到合理用药。凡疑难病人三次门诊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着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4、加强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5、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6、门诊各科之间以及与医技科、病房之间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员情况进行转科、用药、住院等工作;
7、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坚持做好门诊日志的填写;
8、门诊部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老年保健等知识,对病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
附:门诊病人就诊须知
1、凡来我院门诊就诊的伤病员和陪人必须讲公德,守纪律、有礼貌,遵守医院制度,爱护国家财物,讲究公共卫生;
2、凡享受我校公费医疗的人员,必须持本人公费医疗病历本方可挂号看病。病历本不得借他人使用,凡借他人使用一经查出者,没收病历本,罚款50元,并停止享受公费医疗半年。不带病历本者,按自费处理;
3、就诊者应分科挂号,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挂号后请到各科室候诊;
4、我院实行正处方制度,凡看病缴费必须先验证处方,所有处方一律先划价,按规定缴费;
5、伤病员或陪人应与医务人员合作,如实地反映病情,以便准确诊断及时治疗。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医师作各种检查、开药和要病假条;
6、对我院工作如有意见,欢迎同志们写在纸上,投入意见箱或直接向门诊部主任、院办公室提出,但不得妨碍医务人员工作。
篇5:市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某医院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