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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医院查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自治州医院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抢救时口头医嘱护士须重复一遍,经认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二、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一)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二)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

(三)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执行手术前、关闭伤口前、关闭伤口后对器械、敷料的清点制度。

(五)凡手术留取的标本,应及时登记送检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

三、药房查对制度

(一)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二)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三)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四、输血科查对制度

(一)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二)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三)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五、检验科查对制度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复核结果。

(五)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六、医学影像科查对制度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等。

(二)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等。

(三)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姓名、科别、病房。

七、针灸科及理疗科查对制度

(一)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等。

(二)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三)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金属异物。

(四)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二)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三)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检科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查对制度

(一)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二)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三)发报告时,复核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

篇2:州医院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一、执行医嘱,严格“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及各种治疗执行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

四、摆药注意四不用:①不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药物。②不用变色、混浊或有沉淀的药物。③不用可疑的药物。④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瓶混淆的药物。

五、输液应注意查对:①液体名称及有效期。②玻璃瓶有无裂痕,瓶盖有无松动。③检查液体有无变色、混浊、沉淀。④一次性医用输液器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否异物,包装袋有无损坏、漏气。⑤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及用药后反应。

六、输血应注意

(一)输血前须经两人共同执行“三查八对”并签名(“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疑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

(二)取血后在30min内输入,输血开始,应观察患者5―10min患者无异常方可离开。患者输血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三)输血完毕,血袋应保留24h。

手术室查对制度

一、接手术患者“三查对”接患者护士一查、洗手护士二查、巡回护士三查。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接手术患者病历:查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及规定手术时间,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等。凡人体对称器官或组织,应在手术单上注明何侧,摆放体位的护士必须和手术医师查对后一起摆放。

二、术前物品准备“三查”:一查无菌包消毒日期、灭菌指示标志:二查手术器械、氧气等是否齐全。三查电源是否通畅。

三、术中用药“三查”:用药前一查药物质量、数量。给药时与麻醉医师二查患者姓名、性别、手术名称、手术部位、麻醉方式、麻醉用药。用药后三查用过的空安瓿,空安瓿留下以备核对,待手术完毕方可弃去。

四、输液“三查”:摆液体时一查、输液前二查、输液后三查。

五、输血时“三查”:取血时一查、输血时二查、输血后三查。输血前由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各查对一次。并在手术室护理单上签名。输血后应密切观察输血反应。

六、器械、敷料清点“四对点”,开体腔前一查、关体腔前二查、关体腔后三查、手术结束四查。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物品数量、质量性能是否良好、注意清洁度。

二、器械、敷料灭菌完毕,要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并固定放置。

三、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灭菌失效期。

四、收器械及各类治疗包时,要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数量、器械质量及初步清洁处理情况。

五、灭菌时监测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指示剂、温度计及有无湿包情况。

新生儿查对制度

一、新生儿入室时,必须认真查对床号、性别、母亲姓名及各种标记是否相符。

二、沐浴时应检查手腕带标识和包被牌的姓名是否相符。

三、出院时必须严格查对出院牌、医嘱和新生儿的各种标识及新生儿性别、姓名、同姓名者要核对出生时间、体重和性别等无误时,方可更衣出院。

门诊查对制度

一、医保卡号(或门诊就诊号)作为门诊患者唯一的身份识别标识。

二、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就诊卡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方式。

篇3:州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二、主管医生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1-2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名护士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四、护士每班总查对医嘱一次,护士长每周总查对1-2次。

篇4: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血袋应保留24小时。

六、输血单入病历。

篇5:西区医院查对制度

人民医院查对制度

一、医嘱执行制度

(一)凡用于患者的各类药品、各类检查和操作项目,医师均应下达医嘱,护士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及时,不得涂改。

(二)医嘱开写做到"五不执行"(除抢救外,口头医嘱不执行;医嘱不合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丢,抢救结束6小时内督促医师据实补记医嘱,护士签名。

(三)护士长组织每周总查对一次医嘱,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医嘱转抄后需经另一护士查对,执行输血医嘱时,必须由两名护士认真核对并签名。

(四)按时执行医嘱,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时间15分钟内执行,要求先执行,后签名,签时间,长期医嘱对急危重患者的处置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般患者处置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凡需下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做好记录。

(六)患者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主班护士应停止以前所有医嘱。

二、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一)执行医嘱,严格"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及各种治疗执行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给药前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

(四)摆药注意四不用:①不用无标签和标签不清的药物,②不用变色、混浊或有沉淀的药物,③不用可疑的药物,④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瓶混淆的药物。

(五)静脉补液应查对:液体名称及有效期;玻璃瓶有无裂痕,瓶盖有无松动;检查液体有无变色、混浊、沉淀;一次性医用输液器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包装袋有无损坏、漏气;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及用药后反应。

(六)输血时应注意:

①输血前须经两人共同执行"三查八对"并签名("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

②取血后在30分钟内输入,输血开始,应观察患者5-10分钟,患者无异常方可离开,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③输血完毕,血袋内余血须保留24小时。

四、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物品数量、质量性能是否良好、注意清洁度。

(二)器械、敷料灭菌完毕,要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并固定放在无菌柜内。

(三)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灭菌失效期。

(四)收器械及各类治疗包时,要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数量、器械质量及初步清洁处理情况。

(五)灭菌时监测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指示剂、温度计及有无湿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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