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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住院须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妇幼保健院的住院须知

以下条例请假病人及家属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

1、住院病人请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护理工作。

2、患者(患儿)住院期间,一律不准外出和在外留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批准并以签字为准。

3、住院病人及家属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看护好自己的婴儿,贵重物品不要存放病房,以免丢失,否则责任自负。

4、住院患者或病儿家属须在床单位上加床护栏防止患者(尤其是患儿)追床。

5、病人及家属等非本科室人员不能随意进入病区办公室、治疗室,不得擅自翻阅医疗文件。

6、请各位病人、家属及陪人等不要在病区高声喧哗,保持病房的整洁、整齐,不准吸烟,不乱丢纸屑、果皮和随地吐痰。

7、衣服凉在指定的位置,不得让患儿随地大小便及乱丢垃圾。

8、病房内绝不允许使用电饭煲、电炉等。

9、若手机需要在病房充电,请不要在床头的设备带进行充电,可在病房门口墙壁的插座充电。

10、本院规定每天早上8点30分左右医生开始查房,为了不影响医生查房,请各位住院者在医生查房前吃完早餐或者在医生查房后再用餐,同时查房时段请陪人离开病房。

11、本院下午一律不准办理出院手续,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篇2:南朗医院住院患者须知

某医院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请您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即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您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医保患者请假外出期间,所有费用,则均由您自行负担。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入院后根据病情,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如:晨起血液检查(空腹抽血)、心电图、胸片、超声心动、B超等。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

五、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6点。每次不超过2人,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住需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重症监护另有规定。

六、陪住制度:

1、根据病情,遵照医嘱开陪住证,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住,陪住证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丢失不补。

2、家属不得在病房内洗衣、洗澡、不得躺在病人床上。

3、陪住用具白天不得随意摆放,由病房统一组织存放。

4、本医院内设有生活助理员办公室,您如需请生活助理员,请与生活助理员办公室联系(或请本病房护士帮助联系)。联系电话:。将由生活助理员办公室统一安排。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不要雇用“黑护工”,否则后果自负。

七、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请、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商量,并获得书面许可方可。

八、膳食:特殊患者,如糖尿病患者,请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饮食搭配。

洗漱卡、饭卡:请您在院内购买。请尽量在医院内就餐。餐具、洗漱用具自备。

九、心外大楼病房楼道内、老住院楼各病区内有自动开水器,您可以随时取用。请注意安全,防止烫伤。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由配膳员帮助打开水。

十、每周更换被服一次,如有特殊原因(手术当日、术后床单被污染等)可随时更换。

十一、住院患者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资料。

十二、保持病室内清洁、安静,按照病房的要求,在护士的指导下,保证床单位整齐。床下勿摆放多余物品,储物柜及卫生间内物品摆放有序。请不要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十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保证病房安全,禁止在病房内吸烟、饮酒,禁止使用外接电源及电器。

十四、由于我院手术病人较多,在您住院期间,有时出现床位相对不固定(倒床、更换床位等),也许会给您带来麻烦或不便,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十五、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不准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工作人员。

十六、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我们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留下宝贵意见,请将您的《满意度反馈表》交护理部质控组。

十八、患者出院后如需复印病历,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等证件到病案室办理。

十九、我院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承担着首都医科大学医疗系的教学任务。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承担一定教学任务是各级各类医院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因此在医务人员(教师)对患者进行诊疗、处置、操作时会带领实习学生,对其进行示范教学。若您不同意涉及您的示范教学,请明确告知医生。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要认真阅知,并自觉遵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华丰医院住院须知

医院住院须知范例

尊敬的病友:

首先感谢您选择了我们医院,希望您能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的诊疗工作,祝您早日康复!

医院担负着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在您住院后,您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请您仔细阅读、积极配合。

1您享有并获得与我院医疗技术水平相当的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享有对自己病情和治疗方案的知情权和相应的决定权。您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宗教信仰、文化背景会获得尊重,您的病情会得到医院的保密。

2、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患过的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过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您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

3、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手术、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请您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这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从办理入院手续后到出院期间,请您不要离院,由于擅自外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您可在医院内散步,但在离开病区时应获得值班医护人员的许可。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请向经管医生办理请假手续,并请你一定按时归院,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5、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玩扑克、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活动,不要在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请勿随地吐痰,请把垃圾废物扔入门口或卫生间内的垃圾箱内,我院为禁烟单位,请勿在院内吸烟。夜间21:00后,为保持病房安静,在使用收音机、手机等有声设备请用耳机,以免影响其他病友的休息和康复。

6、住院必须交预交款,并及时追加所需的款项,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7、请勿在病房内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洒精灯、煤油炉等。

8、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如:胸闷、憋气、心慌、呼吸困难、烦燥、头晕等病情变化),生活需要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9、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医院不允许患者自行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购药或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您如需要外院诊治,请及时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有疑问要求可向医护人员提出,我们会尽力解答和帮助安排。非本院医护人员,未经允许,请勿进入诊疗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不得翻阅涂改病历。

10、住院患者根据困难家庭经济情况,可到收费处办理“先看病、后付费”等相关手续,保障住院正常治疗。

11、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防止丢失。

12、如果您在住院时发现嫌疑人员在病区乱串,应及时向医护人员反映并向保卫科报告,以免影响您的安全。

13、为了保持整洁、美观、舒适的就医环境,请将您带来的物品按医院规定放置,清洗的衣服在规定区域内晾晒。

14、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虚假病假证明或虚假发票。

15、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医疗纠纷调处办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16、为了保护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权利,您还应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17、如您对我院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医疗和护理质量、医院处理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或有医务人员向您索要钱、物等情况,请您向医院投诉部门反映,我院将认真对待并按规定处理。

篇4:某三甲医院住院须知

三甲医院住院须知

您好!感谢您到我院就医,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一流的治疗技术和优质的服务,并为您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现将住院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入院:

1、办理入院登记前,请您认真核对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书上的患者信息,务必与患者身份证内容相符,否则会影响您此次住院报销。

2、办理入院登记时,需向住院处工作人员提供审核后的住院通知书及患者身份证,并交纳预交金(入院时需交纳现金,病房分床后可刷银行卡)。

3、办理入院登记后,请您于三日内将医保卡、新农合本或城镇居民医保卡送交医保中心审核并登记。

4、住院处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办理入院及交费。

5、请您妥善保管好患者住院预交金单据,这是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的凭证,出院时需全部收回。

住院:

1、办理完入院登记手续后,请您到相应病区护士站接诊入院,那里会有热情的医护人员接待您。

2、住院期间请您认真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这些内容病区医护人员会告知您。

3、住院期间您有什么疑问或困难请向有关人员提出,他们会耐心为您解释并向您提供帮助。

4、当您的住院押金不足时,会有工作人员提前通知您,请您尽快到住院处缴纳,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5、住院期间请您勿携带贵重物品,并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出院:

1、住院医师告知您可以出院后,请您耐心等待,病房工作人员需将您住院期间的相关事宜处理完毕,您接到护士站通知后再去办理出院结算。

2、现金患者需持全部预交金单据,到住院处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

3、非现金患者持全部预交金单据先到医保中心结算,再到住院处结算。

4、结算完,请您将现金当面点清,并保管好患者的结算单。如果需要二次报销,请持结算单到住院处相应窗口打印费用汇总清单。

5、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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