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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使用规定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电梯内应张贴“电梯使用须知”,以便使用人员了解电梯常识。

2.电梯通道及机房门口严禁堆积杂物,道路应保持整洁畅通。

3.电梯无论处于任何工况任何一层厅门、轿厢门必须开关正常,任何一层厅门、轿厢门未关好电梯均不会启动。严禁将门接点短路。

4.电梯发生故障时,使用单位及个人必须立即联系电气车间电检班,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允许出现撬门、砸锁等严重违章行为。

5.电梯内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发现磨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必须及时处理,未消除缺陷的电梯应停止使用,严禁擅自解除安全保护装置。

6.任何情况下人员身体不得依靠在厅门、轿厢门上,严禁在厅门、桥厢门处停留。更不允许在轿厢门、厅门开启情况下,揿应急铵钮开动电梯。

7.使用电梯时不准出现野蛮操作行为,避免电梯内的功能按钮等部件损坏。

8.正常情况下载人的客梯严禁运载货物,更不允许超载使用。特殊情况下因生产需要必须使用客梯运货时,必须经过厂部安监科同意,同时到电检班履行联系、交底手续,办理电梯使用联系单,采取防护措施。

9.运载货物时应均匀将运载货物放入轿厢底板平台上,保持电梯承重平衡。电梯需装载氧气或乙炔瓶时,必须将气瓶隔绝门关严,不得漏气,且必须氧气、乙炔瓶分开运送。

10.无论何时何种情况下,使用电梯的人员必须爱护电梯,保证电梯完好。

11.外施工队使用电梯,也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使用货梯执行电梯使用联系单。

篇2:电梯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为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1.0巡视监控

1.1专职人员每天应对所有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1.2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曳引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

a.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d.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e.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轿厢运行有无异常振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k.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顺畅);

l.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

m.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1.3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规程》。

2.0异常情况处理

2.1发生火灾的处置:

a.楼层发生火灾时,专职人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运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c.对于上述两种情况,专职人员应及时通知消防中心,《安全管理手册》中《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2.2电梯湿水处置:

a.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水源;

e.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湿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换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3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处理。

3.0电梯机房管理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在专职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3.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3.2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3.3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3.4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工程部保管,不得私自配钥匙。

4.0交接班要求

4.1接班人应准时接班。

4.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记录》上签名。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0当值管理员应将电梯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电梯运行记录》内,并将记录整理成册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篇3:电梯定期保养规程制度

1、机房:

(1)先关闭电源:控制柜扫尘、各接电点清洁、主要接触器、电阻、电抗器等的清洁及引线螺丝收紧;

(2)电动机、测速发电机、卷扬机、曳引轮的检查及油质油量的检查;

(3)卷扬机牙箱、油量、油质的检查;

(4)限速器及限速器的开关检查、清扫,活动部位注油;

(5)制动器的行程、动作、灵活性,制动瓦磨耗的检查及活动部位注油;

(6)选层器详细检查及清扫注油;

(7)电动机冷却风扇注油;

(8)各回路绝缘电阻测量(半年一次)。

2、机身及井道

(1)保养时从最高层向下保养(用检修速度);

(2)轿顶清扫及轿顶各操作开关有效确认;(安全窗开关、急停开关、安全钳开关、检修开关、钢带防断开关等)

(3)内外门开闭动作及门脚胶检查;

(4)内外门藕合检查,清扫注油;开关门轮、传动装置、吊门轮、门联锁、门头链条、路轨检查清扫;

(5)内外门闸销及厅轿门联锁开关内部检查及接点清洁,厅轿门联锁开关接线检查;

(6)接合开关装置、快慢门的各活动部位清扫、注油;

(7)各种撞动开关清扫、抹油,钢带开关检查;

(8)钢带清扫、注油;

(9)超重开关清扫、注油;

(10)行车情况检查;(起动、行车、加减速及停车之平稳性、振动、噪音程度、平层差等)

(11)各讯号灯检查及灯泡更换;

(12)各油盅油量检查补充,张紧轮加油;

(13)检查、清扫、抹油,各种安全开关、急停开关、地坑照明等开关的有效确认。

篇4:电梯机房管理规定制度

1.目的

规范电梯机房的管理,确保电梯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JL花园电梯机房的管理。

3.内容

3.1维修人员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积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

3.2机房内照明设施完好,灭火器、松闸扳手、盘车手轮等齐全、完好。

3.3毗邻屋顶水箱的5#梯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3.4机房内通风降温设施良好、工作正常。

3.5机房门应完好并上锁,未经机电主管许可,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3.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电梯机房管理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3.7每天对机房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8巡视结果记录于《电梯巡视检查记录表》(GPI-S-JDLG-08.*-F1)内。

4.记录

4.1《电梯巡视检查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附件

无。

篇5:电梯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国电梯概况与基本安全状况

(一)概述

伴随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城市化水平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作为住宅楼、写字楼等楼宇内的垂直运输工具,已经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样,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据1999年《电梯世界》杂志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电梯保有量一般在30台以上/万人,瑞典等国家电梯保有量甚至达到120台以上/万人,全球电梯保有量估计也已达到10台以上/万人。而截止到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数量为527,329台(不含港澳台地区),电梯保有量仅约有4台/万人。在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追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中国电梯保有量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我国电梯数量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20%。2003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81,332台,增长速度约为23.50%;2004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99,930台,增长速度约为23.38%;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近年这一增长态势仍将延续。

受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吸引,世界所有知名电梯品牌纷纷涉足中国市场,目前占世界电梯市场份额较大的电梯品牌企业,均已在中国独资或合资建立了制造工厂,并纷纷将各自诸如无机房电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智能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等最新技术投入中国市场,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巨大的市场也造就了巨大的工厂生产量,年产量上万台的电梯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中国既营造了全球最大的电梯市场,也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与此同时,价格的优势,也使中国制造的电梯走出国门,从2003年中国电梯对外贸易首次出现设备数量的“顺差”,到去年中国电梯出现对外贸易额上的顺差,体现当今中国电梯制造业及其产品已经走向成熟。

(二)近年电梯事故情况

在令人振奋的市场发展氛围下,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电梯事故,偶有见诸媒体的电梯质量纠纷有关报导,显示中国电梯行业仍然存在不尽和谐之音。请看以下近年的电梯事故数据:

近年电梯事故数据表事故总数(起)重大事故(起)严重事故(起)一般事故(起)人员伤亡(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死亡重伤轻伤20**年年.82004年.052005年注.35注:2005年数据为2005年1月1日至10月28日的数据,下表同。各类电梯事故数据表乘客电梯(起)载货电梯(起)杂物电梯(起)自动扶梯(起)20**年2522522003年2423242004年714102005年注171053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20**年的1.56起/万台,下降到2003年的1.25起/万台,2004年甚至下降到0.42起/万台。固然从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有一定偶然性,2005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0.65起/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5个层级的法规文件构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的行政法却有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91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业的条款有61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30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目前正拟修订。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为形式的技术法规。目前与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36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28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规范检验行为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目前中国共计14项国家标准中,有12项标准的技术内容分别等效采用了ISO和EN的相应标准,几项主要的电梯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采用了欧洲的相应标准。如:《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81.1-199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115-1993。

三、政府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主要采取制造单位许可和产品型式试验备案,制造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典型样品的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方式许可无此项)、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制造单位共有319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单位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共有2,693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要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其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目前,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有527,329台;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核准: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技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经核准的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共有4家,经核准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机构共有374家;

5.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通过资料审核、检测验证和功能测试,确认电梯设计及被试验样机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规定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质量与最终交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经监督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在用电梯必须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周期(1年),定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许可: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目前,经考核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检验员有3905名,其中,有878名电梯检验师和53名机电类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主要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和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规定电梯的作业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目前,经考核合格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作业人员共有108,079名。

(二)现场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并根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统一部署,抵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和事故现场所开展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执行法规规定,纠正并查处违反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专项调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针对特种设备相关环节发生的一些特殊、意外或紧急事件,以及发生的设备事故,为调查、了解、研究和分析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规律,并研究及探索解决或预防类似情况的再发生所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

(四)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事故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一旦特种设备发生上述事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及时进行设备事故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五)宣传教育及指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须通过媒体报道、培训、宣传活动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教育并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益,提高法规和标准执行者履行相关责任的意识与技能。

(六)科研

有计划地实施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检验技术和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开发等相关专业与科技人才的挖掘、培养、储备和合理调用,组织涉及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涉及提高行政管理技术手段与检验技术水平的研究。

以上是我对中国电梯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的概括介绍。目前我们仍在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地研究如何加速完善电梯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体系,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东方文化背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使中国电梯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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