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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装卸运输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了解爆破器材的性能和安全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或带高跟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二、装卸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侧置及倒置。严禁拖拽、翻滚、摔放、撞击、敲打、脚踏、坐卧、震动、包装件,严禁相互在手中直接传递包装件,注意作业过程的防雨、防晒。

三、装载爆破器材的爆破器材运输车,不准在人口骤密区、城区、集镇、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放。

四、运送途中因故停车,应远离高压线、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不允许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放时无人监护。

篇2:易燃液体装卸运输作业安全规定

1?目的为防止或减少易燃液体在装卸与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合于本公司内各类易燃液体的装卸和运输的安全操作。3?职责3.3.1供应部:负责作业的组织、落实运输部、仓储部、生产部、总经办的作业人员、监护车辆司机的安排;负责对外联络。对现场作业的作业过程全面负责。3.3.2运输部:负责易燃液体的装卸和运输;调配装卸操作人员,运输车辆及运输过程的监管。3.3.3仓储部:负责落实作业设备的维护保养;按规定接受物品和将其输送到库区贮及库区的安全监管。3.3.4生产部:负责作业现场装卸前的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监护车辆的调配及维护保养。3.3.5总经办:负责作业现场的防火检查、消防器材的调配及现场监护工作。4.工作程序4.1流程图(附后)4.2安全规定4.2.1甲苯装卸、运输作业人员必须具有资格证,运输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作业证,运输车辆必须有危险化学品准运证。4.2.2装卸甲苯作业时,气温必须低于35℃,达到或超过35℃,白天不能作业,必须在17:00后方能作业,(以调度室记载温度为准)次日8:00前结束作业。4.2,3夏天装卸甲苯作业时,汽车槽罐、火车槽罐必须先淋水降温,方能进行作业4.2.4防静电接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接地跨线导体直径不小于2.5mm4.2.5,接线点的油漆、铁锈等绝缘物要清除干净,接地线一定要用夹子接好,联接牢固可靠。4.2.6打雷、闪电时必须停止作业。4.2.7卸船运甲苯时,开始开泵压力不能超过0.2Mpa。4.2.8汽车槽车装载量不得大于容器总载量的95%。4.2.9汽车槽车必须保持完好,确保阀门、人孔等部位无渗漏。4.2.10作业现场安全、保卫、供应等部门的人员不在现场,装卸操作人员必须停止作业。4.2.11当出现事故隐患或有不符合安全规定时安全人员具有一票否绝权。4.3作业人员的职责4.3.1供应人员:a.作业现场的负责人,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b.负责组织、指挥、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C.负责组织运输、仓储、生产、保卫等部门的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d.决定作业时间、作业区域、装卸数量、卸货地点。e.负责作业现场的对外联系处理有关事务。4.3.2装卸人员:a.?负责作业现场的具体装卸作业全过程。b.作业程序1、首先检查所有装卸输送管道完好无损,符合防静电要求。2、检查电气设备防爆装置完好无损,特别是易松动部位密闭。3、选择合适地点连接设备电源(尽量远离作业点)。确定输送泵运转正常。4、连接好输送泵、火车槽罐、接地桩、汽车槽罐的连接跨线。5、开启指定的火车槽罐人孔,用无火花工具(铝桶)取物料作为引水灌入抽料管内,插入抽料管至火车槽罐最底部。6、检查汽车槽罐阀门关闭,同时装好汽车槽罐接地线,然后再插入输送管道至底部,以免物料喷溅。7、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同意后,开启泵进口阀门,启动泵开关,缓慢打开出口阀,开始灌装物料。8、灌装过程中要有专人在汽车槽罐上观察,注意不得超装,灌装量不得超过汽车槽罐最大容量的95%。9、停泵时要关闭好泵的进口阀,然后按停止键,再关闭出口阀,防止空气窜入,造成死泵。10、先拆除汽车槽罐上的输送管道,然后拆除接地跨线,关闭进料口盖板,确保密封完好无渗漏。11、在码头装卸甲苯时,,运输油船必须与水面保持良好的导电连接,其接地跨线可与油轮的输送管道接为一体,然后跨接在汽车的槽罐上。12、作业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如出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4.3.3运输人员:a.负责易燃液体的运输作业,不得让他人驾驶车辆。b.确保运输车辆的接地完好c.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至少有1台灭火器)d.负责检查各自车辆的接地链、阻火器完好,无阻火器不得进入作业现场。e.在装卸前后要认真检查槽罐阀门确保关闭,防止物料流失。f.必须熟知,并保证遵守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规定。g.在装卸作业时,司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4.3.4保卫人员:a.负责作业现场的消防器材的配备、防火、消防及现场监护工作。b.协同安全人员一同管理,检查作业现场的作业安全状况。c.负责检查现场消防设施,向作业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d.要熟悉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报警电话位置。e.确保作业现场每个作业点至少有5个干粉灭火器。f.管理作业现场,做到无闲杂人员,禁止一切烟火。4.3.5安全人员:a.负责检查现场一切安全、消防设施,监管作业过程的安全,向作业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直到完成。b.检查作业人员资格证及持证情况,开泵作业前检查4.3.2条b项1、2、3、4、5、6点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各处防静电接地设施正确、牢固。c.检查确认后,通知作业人员开始开泵作业。d.监管作业全过程,作业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或不符合安全规定具有一票否决权。4.3.6库区装卸人员:a.负责公司甲苯内库、外库的卸车工作。b.卸汽车槽罐前要先连接好槽罐与地槽间的接地跨线,然后在连接卸物料管道。c.当地槽甲苯进量达1/2时,通知值班员开启甲苯泵往在贮罐输送甲苯。d.汽车槽车卸完甲苯后,关闭汽车槽罐出口阀门,然后先拆除卸甲苯管道,再拆除接地跨线。e.作业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工作地点。4.3.7库区值班员:a.负责公司甲苯内库、外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库区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督查工作。库区安全的直接责任人。b.在装卸作业前要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地等安全设施,确保完好。c.接装卸人员通知后开始按操作规程开泵作业。贮罐存放量不得超过最大量限位红线。d.整个装卸作业停止后要再复查一遍确保各处阀门处于关闭位置,罐区无泄漏。5?参考文件/标准3.1?《物品装卸、储存与运输控制程序》YJ/……..3.2?《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3.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91)化劳字247号3.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3.5?《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6.定义?易燃液体——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具有爆炸、易燃性质,在装卸与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液体物品及未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具有爆炸、易燃性质,在装卸与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液体物品。7记录和输出《易燃液体装卸、运输作业记录》8附录

篇3: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3.职责:

3.1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2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3安全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1供应部、销售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2.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4.2.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4.2.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4.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4.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4.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4.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4.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5.装卸作业要求

5.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5.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5.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c.装载平?,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5.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5.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5.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5.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5.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5.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5.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5.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5.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5.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5.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5.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5.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相关文件

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4387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氯气使用、储存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篇4: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开磷合成氨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及分类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BG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7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四、管理职责

1、采购部负责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2、物资储运部负责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3、生产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化学品采购申请的审查。

5、设备管理部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质量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各项指标的分析与检测。

7、安全环保部安监室参与新增品种化学品以及剧毒品申购的审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基本原则

1、我公司范围类储存的一切供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只供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不得经营和转让。如确需对外调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4、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废弃处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申请数量采购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试剂,不得超量购买,更不得无计划采购。

6、危险化学品库及储存设施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按时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8、各部门必须对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建档。

六、危险化学品的计划、审批与采购程序

1、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材料申请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单独填写材料申请计划,不得与其它物资混报。

3、剧毒和爆炸危险物资申请计划要详细写明用途,使用部门应按实际使用量申请,随用随报。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灭鼠剂等非生产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购,一次用完。不得申请、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

3、剧毒化学品必须在安监室备案,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化学药品,采购员应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专人向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单位或商店购买,不得超量或无计划采购。

5、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采购进口的化学品必须索取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培训,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运输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物品的交接,必须由运送、采购、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和交接,确认标签、标志、包装完好无损后,各方人员方可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标签不全、标志模糊不清、过期、包装破损的,应原样退回,不得移交入库。

4、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装混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八、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和相关技术要求,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2、贮存建筑除符合国家消防、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外,其采暖的热源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电热取暖。

3、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消防、防火、防爆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并处于良好状态。

4、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要远离火源,符合安全要求,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及专门工具。

5、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保管人员,必须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储存地点的设置

(1)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做好防盗工作。

(2)氧气、乙炔、压缩、液化气体、油品、易燃物品等气体储存应远离其它库房。

(3)普通大量使用的化学药品,在使用现场具备储存条件的,允许在生产现场存放。

(4)库房内有醒目的、足够数量的严禁吸烟和严禁使用明火的警示牌。

(5)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剧毒、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开储存在保险柜内。

②严格实行“五双”、“六对头”管理规定,“五双”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六对头”即购进、库存、领用、发出、退回、销毁与帐目要对头。

③其储存量、流向和用途应如实记录。

7、危险化学品按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的规定,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并由醒目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可混放。

8、凡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9、化学药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适时通风,防止变质、自燃或爆炸事故。对泄漏、变质、过期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物品,按规定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经核准后报地方有关机构统一销毁。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11、除本细则规定的具有储存资格的部门和班组之外,任何部门和班组、人员不得私自储存任何化学试剂、药品、油品、压缩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更不得私拿、私用或转借、赠送他人。

九、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的领取和使用

1、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最小量申请、领取和发放,不得虚报多领或随意多发。

2、非连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以一次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为限领用,剩余药品必须如数交回库房。

3、普通化学药品,允许使用部门、班组、质检室保存一个最小包装量。

4、运行岗位和其他连续使用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岗位,以一周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量领取。

5、领用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的物品,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领用时填写“剧毒物品领用申请表”,详细注明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使用人等,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用量。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和中控部部长审核后,方可发放和领用。

(2)发放时每次须详细记载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发放人、使用人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名。记录台帐要保存两年以上。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

(3)领取时必须由申请使用人领取,严禁代领。由两名专管人员同时领取,并在库房登记卡上签字。

(4)使用剩余的剧毒品,应由两名专管人员负责返库,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找他人代为返库,不得在使用场所过夜。

(5)各种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改变日常用途,因公司工作确属需要而领用的,必须办理使用申请单,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6)公司储存的各类化学药品、配制的试剂,只供公司范围内生产或非生产工作需要,严禁个人私带、私存,更不得转借、变卖他人。

(7)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变质料以及使用的容器应集中收集在一起,统一处理至符合环保要求,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按相应危化品特性做好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并在现场标识),并为使用人员提供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告知应急措施。

7、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跑、冒、滴、漏和乱排乱放。

8、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被盗的,要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并由公司向公安部门报告。

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处置与销毁

1、车间(含质检室)不得随意丢弃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并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的数量、流向、责任人等如实记录。

2、因失效、过期等原因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任何化学药品、试剂、包装物,均不得私自自行处理,应由使用或库管员填写报废申请,注明名称、数量、性质(危险化学品分类),上报质检室、安监室审核后,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安监室审批意见处置;属于剧毒等具有严重危害性质的物品,应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报请政府安监、消防、环保部门同意后,统一妥善处置和销毁。

3、对不能回收且存在污染危害的危化品包装物由所属单位经无害化处理,经安监室审批后销毁;无危害能够回收的包装物由采购部负责处理。

十一、事故预防

1、毒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爆炸品库应经常性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应当向国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4、储存、运输酸、碱、燃油的容器,定期进行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篇5: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保管、出入库、安全要求

1.1?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1.2?化学危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通风口;

1.3?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1.4?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应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1.5?化学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间距,应根据性质、规模和贮存物质的危害程度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1.6?化学危险品库房要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装置,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措施;

1.7?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仓库的安全,应加强门卫,严格出入制度,容器的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的泄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严禁烟火。

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2.1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2.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2.3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2.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2.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2.6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2.7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2.8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2.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10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2.11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2.12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炉要稳;

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4、装卸作业要求

4.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4.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4.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4.1.2.1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4.1.2.2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4.1.2.3装载平?,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1.2.4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4.1.2.5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4.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4.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4.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4.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4.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4.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4.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4.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4.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4.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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