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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一、目的: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叉车使用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23、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24、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26、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7、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28、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9、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四、保养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2、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3、异常发生对策

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

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

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或保养商进行维修。

篇2:叉车安全管理规定

一、叉车安全使用规定

(一)检查车辆

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液,润滑油和冷却水。

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叉车运行过程中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叉车运行前还应检查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确认所载物平稳可靠。

(3)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离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

(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整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禁止熄火滑行。

(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7)叉车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8)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底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档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开倒车。

(9)禁止在坡道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四)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应贴靠档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辆不要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崩起伤人。

(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11)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2)禁止超载作业。

(五)使用部门负责公司内叉车的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六)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叉车的定期报检和监督使用工作

篇3:叉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篇4:化工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厂区内叉车作业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权限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LSD3-AH-03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管理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叉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3.2.安保科协助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对叉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等工作。3.3.公司各部负责公司叉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叉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管理内容与要求4.1.车辆管理4.1.1.叉车负责公司生产用物品的装卸、输送、摆放。4.1.2.集团内部调用叉车必须经各部副总批准。4.1.3.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4.1.4.叉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4.1.5.非防爆叉车一般情况下禁止驶入防爆区域,特殊情况需驶入,必须经安全环保经理批准。4.1.6.除EPS发货、辅料运输外,其他使用叉车的单位需填写叉车使用任务单,并详细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4.1.7.叉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挥。4.1.8.叉车管理部门有权拒绝75kg以下可由三轮车辆运输的物品的装卸运输。4.2.叉车驾驶员管理4.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叉车证。4.2.2.叉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4.2.2.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4.2.2.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其它行为。4.2.2.3.不准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4.2.2.4.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安全行车情况下驾驶车辆。4.2.2.5.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坐人。附:叉车申请单申请部门申请时间预计耗时用车事由:申请人签字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备注:1、此单由需要使用叉车的部门填制,交叉车管理的部门(各部门自行打印后填制)。

篇5:叉车工岗位工作管理规定

一、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好工装,戴工作证,否则发现一次未穿戴整齐罚款**元。

二、执行挂牌制。发现不挂牌者,视为脱岗,每次罚款**元;发现假挂者,按公司旷工制度加倍处罚,1年发现*次假挂现象,对当事者作下岗处置。

三、叉车受生产部直接领导。

四、叉车需要外援,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司机在外作业,不得吃、喝、卡、要、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五、机车发动后要有2~3分钟的予热时间,以确保机车作业中的安全良好性。违者罚款**元。

六、叉车用柴油要提前澄清24小时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元。

七、叉车保养实行专车专人负责制。定时续加或更换各种油、液,定时给轴承等机械传动部位打黄油,确保车况良好,车身清洁。

八、机车不准有运转部位的外来缭绕物,违者罚款**元

九、生产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叉车状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保养不力,视情况一次给予**元以上罚款,由此造成机车受损,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同时根据性质,给于严肃处理。

十、认真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一律不准会私客、干私活、睡觉、串岗、脱岗、玩手机、看杂志小说等,一经发现或别人举报查实后罚款**元。

十一、按时上下班,提前15分钟交接班。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旷工一次,罚款**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次。

十二、有事必须请假并写请假条,由生产部部长批准方可,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每次罚款**元。请假应提前一个班,以备安排工作,特殊情况的可口头请假再补请假条,但须经生产部部长的批准,代写、代捎的请假条一律无效。叉车司机原则上月休假不得超过两天。

十三、根据叉车工作的特殊性,要随叫随到,服从安排,保证完成作业任务。

十四、销售发货,必须装完车再下班,如发货时间不紧,并经运输车辆司机同意,可下班就餐,但必须在商定时间内继续装车,原则上就餐时间不准超过45分钟。

十五、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确保作业物品完好无损。

十六、叉车作业和工作考核由各受作业部门领导组成。对叉车司机违规作业或人为延误工作的,可以书面形式投诉;生产部接到第一次投诉给责任司机提出批评,第二次给予扣除两天工资的处罚,接到第三次投诉劝其下岗。

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十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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