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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液相导热油炉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一、点火升温

(一)有机热载炉投入运行前的必备条件

1、办理有机热载体炉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新炉安装后应经当地锅炉检验所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填好“锅炉登记卡”,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

取使用登记证。无证炉不得投入运行。

2、司炉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持有《热载体炉司炉操作证》,

司炉人员除了符合工业锅炉司炉工条件外,还应经过热载体炉专门知识培训。

3、使用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导热油炉的运行操作

导热油炉的运行操作,应贯彻“安全供热,节约能源”的原则。保证安全运行,注意节煤、节电,提高经济效益。

(一)油炉的正常运行指标液相油炉

供热量与输出介质的流量和温度有关。有机热载体炉的热传导液的循环流量应当不低于图样规定的设计流量,达到额定功率时温差满足图样要求,其中这参数也与用户采用的热传导液的本身

1物性有关。为了达到合理的输出功率,用户应当以炉的进出口温度差为运行参考依据。当进出口温差减小时,说明用热量减少,应相应减弱燃烧;反之则应强化燃烧。

(二)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理

司炉人员在值班时,除了作好燃烧调节、保证供热外,还应定时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

值班司炉

每小时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热传导液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过滤器前后压力;循环油泵进口压力与出口压力,循环流量

2)锅炉本体(特别是辐射受热面)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良好。

3)排、出渣机、鼓、引风机运转情况、油位、冷却水是否正常,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

4)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热传导液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传导液体能否向膨胀器补液,加油泵是否正常

?5)管道、阀门有无渗漏。

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操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有机热载体炉内介质均为高温、渗透性较强的易物质。司炉人员在操作中心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开关阀门时要轻、缓,头部不要正对阀盘,防止热传导液从阀杆与填料间隙中冲出而被烫伤

热传导液在运行中有损耗,要注意及时补加,在热态运转的系统内,不能直接加入未经脱水的冷态介质。液相炉依靠循环泵强制循环,一旦发生停电(循环泵停止运行),要及时采取措施

,

避免炉内热传导液因停止循环而超温。如没有自备电源,不能立即启动备用泵时,应立即停止炉排,打开膨胀器与炉体的联接阀门,让膨胀器内冷流入炉内,保持炉内油的流动。直至炉膛温

度低于300℃,热油出口温度降至100℃以下为止。有条件也可加装备用柴油机提供动力的循环泵。

4)锅炉房内应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三停炉操作

正常停炉

?暂时停炉,按停炉时间长短有所不同。

?1临时停炉(短时间停炉)手烧炉炉排用少许湿煤压住红火后,开炉门、关鼓风及烟囱挡板,维持炉膛余火;循环泵不停,用热设备打开旁路,维持热传导液的正常循环,避免局部超温。当

用热设备继续用热时,手烧炉排扒开火堆,关炉门、开鼓风、烟囱挡板,恢复燃烧。

2)较长时间停炉(一般在8小时以上)当需要停炉8小时以上时,手烧炉排因炉膛较小,关闭风机和烟道挡板后,要用较厚的湿煤压住红火,停炉其间应有人值班,保留火种不让其熄灭。如湿

煤自燃,要重新压上湿煤。。循环泵在停炉时仍继续工作,油路打循环,用热设备不用热时打开旁路。当出口油温度降至10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用热设备重新启用时,有机热载体炉先开

循环泵,使热传导液先流动起来,再“扬火”恢复燃烧,如油温已降至100℃以下重新运行时,不能像短时停炉那样快速恢复燃烧,而是要控制升温速度,以免局部超温。

检修停炉

(熄火)操作

1)手烧炉排正常停炉操作顺序

a)逐渐降低负荷,减少供煤量和风量,当负荷停止后,停止供煤、送风,然后再停引风。

b)关闭炉门、灰门、烟道挡板,防止锅炉急剧冷却。

c)当炉体压力表降为零,热传导液温度降至150℃以下时,打开炉门、灰门、烟道挡板,加强自然通风冷却。

d)锅炉内热传导液放入储油罐,锅炉供热管道等采取隔绝措施,然后打开检查孔,用蒸汽冲洗,清除焦垢和杂质等。

正常停炉

操作的注意事项

1)液相有机热载体炉

停炉操作中特别要注意不要因操作不当发生超温而使热载体结焦、变,所以停炉不停泵,循环泵一直运转到油温降至70℃以下为止。

2)对于暂时停炉压火时间较长的,要注意炉排的通风,避免烧环炉排

(二什么情况下要紧急停炉

司炉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出口温度超过允许值,超温警报动作而温度继续升高时。

2)压力表,温度计全部失效,液位计液面剧烈波动,虽然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3)炉受压部件发生鼓包、变形、裂缝等缺陷,严重威胁安全时。

4)循环泵全部损坏不能运转时。

5)管道阀门发生破裂,法接合面填料冲出等,造成热传导液大量泄漏时。

6)邻近发生火灾或其它事故,直接威胁到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时。

紧急停炉的操作步骤:

1)手烧炉从炉内扒出红火后用水浇灭;链条炉排将煤闸门弧形板摇上,炉排走快挡,迅速将炉膛内燃煤走完,停鼓风、

引风;型煤炉将型煤车全部推出炉膛,打开前后炉门,冷却炉膛温度。

2)关闭循环泵。

3)打开放油阀门,将系统内热传导液全部放入储油槽,然后切断锅炉与其它设备的联系,关闭进出口阀门

4)打开炉门、看火门、烟囱挡板,加快炉膛自然通风冷却。

紧急停炉

操作的注意事项在采取措施时炉操作时,应保持镇静,先判明原因,再针对直接原因采取措施。在紧急停炉操作时,要谨慎小心,防止被烫伤。

四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有机热载体炉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一套适合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经济运行

一、导热油炉启动时应先检查仪表、循环油泵及备用发电机、柴油机、降温灭火器具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后,再点火起炉,停机时需先停火,待导热油温降至100℃以下时方能关停循环泵。

二、导热油升温时应循序加温,不能急燥。运行中应少加煤,勤加煤,保证炉火均匀。

三、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或线路故障,应立即按紧急停炉处理;循环油泵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油泵(以上过程必须在2分钟内完成),紧急停炉时,不准用水冲浇炉膛。

四、密切注意所有阀门、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汇报,不留隐患。

五、对导热油炉受热管壁、盘管拉撑等连接处应勤检查,如发现有异常变型、渗油等,应及时停炉修理。

六、密切注视进出口油温压差,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

七、导热油炉出口最高温度严禁超过320℃。

八、正常工作时,高位槽内应保持高液位,低位槽内应保持低液位,

每班至少检查二次,高位槽出现底液位时,应急时补充新导热油。

九、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润滑良好,各阀门法兰不泄漏。

十、循环系统管道需要焊接或氧乙炔切割时,必须排空导热油并用惰性气体置换后,才能动火检修

十一、上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操作规程,并有义务提出整改方案。

(1)载热体系统内混入气体、水所出现的现象有

①循环泵出口侧压力计的指针剧烈摆动。

②由循环泵的壳体内发出异常声音。

③可听到膨胀槽内,载热体加热炉内的突然沸腾声响。

④载热体系统内压力异常高。

⑤载热体循环流量的指示有变动。

⑥载热体的温度指示出现不稳。

⑦使用端的升温迟缓。

(2)原因

①载热体系统的排气不充分(装料时要特别注意)。

②载热体的劣化伴随产生的分解气体。

③载热体中或系统内脱水不完全。

④由于载热体循环泵或热交换器的冷却水泄漏而混入水分。

⑤膨胀槽和冷载热体贮槽与大气相通,大气中的水分混入。

1)循环泵异常情况

a)当循环泵的电流比正常值低,说明循环泵效率下降,流量下降,可能是供热管线积垢堵塞,应予清洗。

b)循环泵压不变,电流升高而流量下降,则是热传导液变质,粘度增加,应及时更换或再生。如因新加热传导液含水或分解的气体在系统内未排除,则应立即打开放空阀排出气体。

c)循环泵电流减小,出口泵压回零,说明泵空转不供油。可能是油汽化,查明汽化原因采取措施;如过滤器堵塞使循环泵抽空应立即开旁通清洗过滤器;如因新增加热传导液含水或水分解

的气体在系统内未排除,则应立即打开放空阀排气。

2)液相热

载体炉出口温度低,供热量不足,而排烟温度300℃,则主要是积灰问题,应及时吹灰。如排烟温度低,则主要是燃烧问题,主要是引风不足。

炉子虽然正压,但鼓风量开不大,炉膛温度低,燃烧强度不够。应着重检查炉后部出渣机水封、除尘器出灰口等处是否封闭好,有无冷风大量漏入。

3)过滤器前后压差增加,泵入口压力下降时,可能是滤网阻塞,应开通旁路,将过滤器拆卸清洗。

篇2:施工电梯安全使用规程

1、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大于15t/㎡,找平后起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设施。

2、基础座5m以内,不得开挖井沟。30m范围内不得进行对基础座有较大振动的机械施工。

3、为保证电梯的整体稳定性,电梯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应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电梯应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接地装置,并应经常保持接地情况良好。

5、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标准,其不垂直度不得超过其高度的万分之五。

6、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距离和最低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原厂规定。

7、电梯的专用电闸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电梯直接启动的要求。

8、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的栏杆应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并应搭设必要的防护屏障。

9、电梯安装载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必须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塔设封闭屏障。装设载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电梯,必须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层站编号标志灯具。

10、限速制动器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原厂规定进行调整、试验、检查、维修。

11、电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在专业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座和附壁支座以及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IGI34-86)进行试运转。经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1、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1)、各部结构应无变形;

(2)、连接螺栓无松动;

(3)、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壁牢固,站台平整;

(4)、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

(5)、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2、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应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应载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试验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经过启动,情况正常,即刻进行空车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和制动器的效能。

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如发现制动器不正常,经修复后方可运行。

2、梯笼内乘人或载物验,应使载负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荷运行。

3、操作人员应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不惜要鸣声示意。载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4、电梯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电梯载大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运行依次检查。

6、电梯运行到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停车来代替正常操纵按扭的使用。

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拔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闭锁梯笼和围护门。

篇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规程

第一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四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

第五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六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3.有机热载体炉的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采用气体保护焊。

4.锅筒的纵焊缝、封头的拼接缝应进行100%的射线探伤或100%超声波探伤加至少25%的射线探伤;受热面管的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抽查,其数量为:辐射段不低于接头数的10%,对流段不低于5%。抽查不合格时,应以双倍数量进行复查。

5.批量生产的气相炉的锅筒每10台做一块(不足10台也做一块)纵缝焊接检查试板;液相炉的锅筒及管子、管道对接接头可免做焊接检查试板。有机热载体炉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受压元件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应采用公称压力(PN)不小于1.6MPa的榫槽式法兰或平焊钢法兰,其垫片应采用金属网缠绕石墨热片或膨胀石墨复合垫片。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受压元件以及管道附件不得采用铸铁或有色金属制造。

第九条为了防止液相炉中有机热载体过热分解与积碳,必须保证受热面管中有机热载体的流速,辐射受热面不低于2m/s,对流受热面不低于1.5m/s。对于卧式外燃液相炉的锅筒,应采取可靠措施,以防止锅筒过热和有机热载体过早老化。

第十条带锅筒的气相炉宜采用水管式锅炉结构,其下降管截面之和与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引出管截面之和与上升管截面之和的比值均不应低于40%,否则应进行流体动力计算。

第十一条有机热载体的供货单位应提供有机热载体可靠的物理数据和化学性能资料,如最高使用温度、粘度、闪点、残碳、酸值等。

第十二条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和运行时,有机热载体炉出口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

第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及回流管线结构应保证有机热载体自由流动以及有利于有机热载体从锅炉中排出。

第十四条在锅筒和管网最低处应装设排污装置,排污管应接到安全地点。

第十五条整装出厂的有机热载体炉,在制造厂应按1.5倍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对于气相炉还应按工作压力或系统循环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以检查有机热载体炉非焊接部位如法兰连接处、人孔、手孔、检查孔等部位密封情况。

水压试验后应将水分排净,气密试验以氮气为宜。

第三章安全附件与仪表

第十六条安全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台气相炉至少应安装两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安全阀与筒体连接的短管上应串连一只爆破片。

无论是采用注入式或拍吸式强制循环的液相炉,液相炉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

2.气相炉安全阀和爆破片爆破时的排放能力,应不小于气相炉额定蒸发量。

3.气相炉安全阀开启时排出的有机热载体汽化物应通过导管进入用水冷却的面式冷凝器,再接入单独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以便脱水净化。

冷凝器的背压应不超过0.03MPa。

4.安全阀至少每年一次从气相炉上拆下进行检验,检验定压后应进行铅封。检验结果应存入有机热载体炉技术档案。

5.爆破片与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短管上应安装一只截止阀,在气相炉运行时截止阀必须处于全开位置。

第十七条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相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液相炉进出口管道上应装压力表。

2.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

3.压力表与锅筒、集箱、管道采用存液弯管连接,存液弯管存液上方应装截止阀或针形阀。

第十八条液面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相炉的锅筒上应安装两只彼此独立的液面计;液相炉的膨胀器应安装一只液面计。

2.有机热载体炉上不允许采用玻璃管式液面计,应采用板式液面计。

3.液面计的放液管必须接到储存罐上,放液管上应装有放液旋塞。有机热载体炉运行时,放液旋塞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九条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的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输送管道上,在截止阀前靠近有机热载体炉的地方应安装温度显示和记录仪表;有机热载体炉热功率不超过2.8MW时,可只装温度显示仪表。在液相炉回路的入口处应装温度显示仪表。

第二十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温报警和差压报警装置,气相炉有机热载体的出口处应装有超压报警装置。

2.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有机热载体炉,应有下列装置:

(1)根据有机热载体炉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和蒸发量变化而自动调节燃烧器燃烧负荷的装置;

(2)热功率≥2.8MW时,必须装有点火程序控制装置;

(3)炉膛熄火保护装置。

3.有机热载体炉应装有自动调节保护装置,并在下列情况时应能自动停炉:

(1)液位下降到低于极限位置时;

(2)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温度超过允许值时;

(3)有机热载体炉出口热载体压力超过允许值时;

(4)循环泵停止运转时。

第四章辅助装置和阀门

第二十一条膨胀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相炉和管网系统应装有接收受热膨胀有机热载体的膨胀器。膨胀器可以是封闭式的或是敞口式的。

2.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1.3倍。

3.封闭式的膨胀器上应装压力表和安全泄放装置。泄放物应通过泄放管导入储存罐。

膨胀器上应装有溢流管,溢流管应接到储存罐上。溢流管的直径与膨胀管直径一样,且溢流管上不准安装阀门。

4.膨胀器一般不得安装在有机热载体炉的正上方,以防因膨胀而喷出的有机热载体引起火灾。膨胀器的底部与有机热载体炉顶部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5m。

5.锅炉管网系统与膨胀器连接的膨胀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膨胀管需要转弯时,其弯曲角度不宜小于120°;

(2)膨胀管上不得安装阀门,且不得有缩颈部分;

(3)膨胀管的直径应不小于下列数值:

额定热功率(MW):0.71.42.85.611.222.433.6

公称直径DN(mm):

6.膨胀器和膨胀管不得采取保温措施,膨胀器内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

第二十二条有机热载体储存罐应尽可能放在加热系统最低位置,以便放净锅炉中的有机热载体。储存罐与有机热载体炉之间应用隔墙隔开。储存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存罐的容积应不小于有机热载体炉中有机热载体总量的1.2倍。

2.储存罐应装一只液面计,储存罐上部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应接到安全地点,其直径应比膨胀管(按本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系列)大一档次。

第二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的热载体进出口管道上均应安装截止阀,当泵与锅炉之间距离不超过5m时,在锅炉进口处可不装截止阀。阀门连接处应选用不泄漏型的密封材料,不准采用石棉制品。

第二十四条有机热载体炉及管网最高处应有必要数量的排气阀,以便有机热载体炉在运行中定期排放形成的气体产物。排气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气阀的开关位置应便于操作。

2.排气阀的排气管应与固定容器相连,液相炉的排气管可直接与大气相通。固定容器、排气管口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应不小于5m。

第二十五条单机运行的气相炉,每台炉一般应安装两台供给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对于冷凝液可以自动回流的气相炉,可不装供给泵。

液相炉的循环系统至少安装两台电动循环泵,一台为工作泵,一台为备用泵。循环泵的流量与扬程的选取应保证有机热载体在有机热载体炉中必要的流速。

停电频繁的地区,锅炉房内应有备用电源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证泵的正常运转。

在循环泵的入口处应装过滤器,且应定期清理过滤器。

第五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有机热载体炉的操作人员,应经过有机热载体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

第二十七条有机热载体炉使用单位,必须制订有机热载体炉使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有机热载体炉启动、运行、停炉、紧急停炉等操作方法和应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十八条有机热载体炉范围内的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但法兰连接处不宜采用包覆措施。

第二十九条有机热载体炉在点火升压过程中,应多次打开锅炉上的排气阀,以排净空气、水及有机热载体混合蒸气。对于气相炉,当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与压力符合对应关系后,应停止排气,进入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有机热载体必须经过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分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

第三十二条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应将检查和清洗情况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第三十三条有机热载体炉安装或重大修理后,在投入运行前应由使用单位和安装或修理单位进行1.5倍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对于气相炉应按第十五条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液压试验与气密试验时,当地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应派人参加。

第三十四条锅炉房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有机热载体炉有关规则、规定低于本规程要求的,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规程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规程1994年5月1日开始实施。

篇4: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司机必须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应熟知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则。

2.塔式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负责操作,非司机不得任意开动和操作,以免发生事故。司机在工作时要精力集中,酒后严禁吊运工作。

3.塔式起重机一般准许工作的气温为+40~-20℃,风速低于六级。

4.塔式起重机新到或旧机经重新安装后,必须经过运转试验并经过调整方可使用。

5.塔式起重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机体妥善连接,其接地线断面不小于25mm2,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0.5Ω。

6.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应重新调节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限位开关。如夜间操作必须准备好充足的照明。

二,操作前

1.?在总闸闭合后,必须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漏电,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梯子进入司机室。

2.?工作前检验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起重机的要求(电源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压的92%,或按厂家说明书上的规定)。

3.?检查各操作手柄或按纽是否处于零位。

4.?操作前应空车运转检查各控制器的转动装置有无毛病,制动器闸松紧程度,制动是否可靠。尤其是在雨天和下雨过后,转动部分润滑油油量是否充足,声音是否正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润滑是否良好,空载试验各安全装置的开关触头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三,操作过程中

1.?塔式起重机工作时必须按照额定起重量起吊,超过额定重量无安全措施不吊,如被吊物件重量接近塔吊最大容许负荷时,要进行试吊,先将物体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的高度,然后细致检查确认,才可正式起吊。不准吊运人员,斜拉重物,拔除地下埋物等。

2,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并应严格按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如果发现指挥信号不清,应采取措施发出询问信号,或停止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有错误会引起事故,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多人挂钩中,司机只服从吊运前确定的其中一个人的指挥开车,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均应警惕紧急停车。

3,操纵控制器应首先从停止(零位)逐档加速或减速,严禁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不论哪一部分传动装置在运转中需要变换方向时,应首先将控制器扳到停止点零位,转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绝对禁止直接变换运转方向。如遇有突然停电事故时,应用人力缓慢地扳松制动器,使重物慢慢下降到地面。不准将重物置于空中悬挂状态。

4.物上升时,吊物距起重臂端不得小于1~2m。

5.在操作过程中,当机器出现不正常现象或听到不正常声音时,

应将重物稳妥降落,切断电源,并立即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操作。如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等故障使重物无法放下时,驾驶员马上紧急鸣铃。通知下面人员立即让开,并将危险区域用绳子围起来,不让任何人通过,并立即请检修人员抢修。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故障,禁止在开车的情况下调整和检修。

6.雷雨,暴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使用,并将臂放在安全位置。

7.工作休息和下班后,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8.驾驶塔式起重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作。不可利用安全装置“关”。在操作中不得单脱手,双脱手及用身体其他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突然情况发生,不能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9.塔式起重机司机如事先未做好交接通知,不得擅自开动起

重机或离开起重机。驾驶员在休息或因事离开驾驶室前,首先应该将吊钩开到最高位置,然后将各控制器放到零位。关掉紧急开关,拉下保护电盘闸刀,驾驶室不准非工作人员随便进入。

10.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他物件0.5m以上,吊件下面不得有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运行吊运。

11.在驾驶塔式起重机时禁止三个动作同时起运。因为三个动作同时起运,其起动电流过大,使电路中电流超载而损坏电器元件,同时也增加塔式起重机的受力负担。

12.塔式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及滑轮,以防止发生事故。

13.在同一地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工作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即吊钩上所悬物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四,操作停止后

1.运转完毕,塔式起重机应将吊钩上升到距离起重臂尖2~3m。

2.所有控制器工作完毕后,必须扳到停止点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锁好配电箱,关好司机室门窗。

3.若出现失火,绝对禁止用水救火,应该用灭火器或其他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扑灭。

五,一般顶升与附着

1.根据不同的臂长和风向,必须把小车和平衡重开到规定位置,

以保证塔身承受最小的弯距。在顶升操作时,起重臂严禁处于塔身对角线方向。

2.四级风以上应停止顶升作业。如在顶升过程中突然风速加大,

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栓紧固好。

3.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塔帽。

4.顶升时要把锁定器固定好。

5.如附着使用,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用锚固装置附着在建筑物上。其他形式顶升使用时,不能超过规定高度。

6.液压顶升系统的安全阀一经调好不宜随便调动。要经常检查过滤器,如有堵塞须进行清洗。

7.用做附着式使用时一般采用两点以上锚固装置,第一道离地面25m左右,第一,二,三道间距为16~20m。

六,保养和维修

1.每次上下班交接过程中,或工作间隙必须执行例行保养。

2.例行保养的内容有:A,清除塔身泥污,油渍;保持全机整洁。B,检查传动部分是否运转正常。C,检查传动部分包括齿轮副,链轮副,液压系统及钢丝绳等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故障,异响和发热。D,检查工作装置,操作系统,安全装置和仪表工作情况,有否失灵。E,检查电路及配合行程,间隙有否泄漏异变。

3.一周内做好,机械各部件润滑工作,加注或更换润滑油。检查调整各系统工作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4.按保养级要求分级分期对塔吊进行保养。

吉林金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生小区项目部

篇5: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空压机安全操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标

1.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劳动防护用品。

2.开机前必须人工转动注油器,检查各部润滑部分是否缺油,然后才能起动;设备运转时,身体各部位不得靠近运转部件。

3.要经常检查各仪表是否灵敏可靠,尤其安全阀必须定期检测,保证安全可靠。

4.空压机运转中,不得进行擦洗、调节、紧固螺丝等工作,需要时应停机进行。

5.空压机起动和停机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事故停机除外),检修后或停机时间较长,进行起动前必须人力盘车一周以上。

6.吸气室应定期清洗,应经常清排油水分离器内的污水和污油。

7.遇有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机:

(1)一、二级排气机超过规定值或排气温度超过规定值;

(2)电压电流超过规定值;

(3)设备各部严重漏气、漏电,活塞杆密封填料严重泄漏或出现不正常声音。

8.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岗位,更不准随意将设备交给他人看守和起动。

9.各类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必须安全有效,水、风、油管必须畅通。

10.运转中要经常检查气压、油压、冷却水的温度及机器运行状况,做到勤看、勤听、勤记录。

12.停止运行后仍应连续供水一刻钟方可停水。冬季停机后须将气缸及冷却器内的剩水全部排出。

13.电气系统进行工作之前,应确保利用手动断开开关能切断系统电源。

14.不得在高于空压机所规定的排气压力下运行空压机。

15.一旦有压力通过安全阀释放,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16.检修机器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释放机器内气体的压力。

17.维护保养机器工作完成后,必须把各种盖板和罩壳重新安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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