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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操作规定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0?目的

本程序用于指导、规范仓库叉车操作和充电操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中国大陆。

3.0?职责

3.1?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及更新。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管理叉车工的叉车操作证。

3.3?仓库操作经理/主管确保只有具备资质的人员才能操作叉车,并对叉车和充电设备、设施的正确使用、清洁管理实施日常监督。

3.4?安全操作是叉车工的首要职责,必须严格按叉车操作安全规定和充电要求进行日常操作。

3.5?叉车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原则上应由专业供应商进行。

4.0?定义及术语

?NA

5.0?程序

5.1?人力资源部审核叉车工的有效叉车操作证(政府相关部门颁发),并负责留档。

5.2?叉车工岗位培训

5.2.1叉车工上岗培训(On-the-jobTraining)由操作经理/主管负责实施(可指定站点经验丰富、且无事故记录的叉车司机担任培训师),并保存记录。叉车工上岗培训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该叉车工在其工作中将要使用的叉车的类别、特性和性能;

(2)该仓库叉车作业特点、内容和流程;

(3)该仓库地理特点、危险场所及限制/禁止场所;

(4)所操作的货物特点

(5)叉车作业前点检要求

(6)库内叉车安全驾驶和充电规定;

(7)叉车故障及事故(包括人员受伤、货物受损等)报告;

(8)安全驿站(StopforSafety)录像

(9)实际操作演练及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始独立岗位工作)

5.2.2由其他站点转调或借用的叉车工必须进行上岗(转岗)培训,内容包括5.2.1节第(1)至(4)及(9)内容,须保存培训记录。

5.2.3长期脱岗的叉车工(离岗超出3个月)必须进行上岗(复岗)培训,内容包括5.2.1节第(1)至(4)及(9)内容,须保存培训记录。

5.2.4操作经理/主管负责组织叉车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体复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叉车安全操作规定复习、事故回顾等,须保存培训记录。

5.2.5操作站点发生叉车安全事故后,操作经理/主管应立即召集所有叉车工,就事故进行沟通,并总结经验教训、纠正和预防措施,须保存培训记录。

5.2.6?叉车工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定期的复训和考核,相关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5.3叉车安全操作规定

5.3.1?行车前检查

5.3.1.1?每班次行车前,叉车工必须对叉车车况进行检查并填写“叉车作业前检查表”(SAF-02-A1),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检查内容基本包括:

l?检查叉车外观是否完好(如货叉、液压油缸、链条、门架、轮胎等)

l?检查各类仪表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

l?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l?检查警示灯、鸣号是否正

l?检查是否有漏油现象

5.3.1.2?严禁无任何防护措施站在货叉下方进行检查。

5.3.1.3?如发现叉车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主管/组长。如确认该叉车不能正常使用,应在叉车上悬挂明显标示(如“待维修”标牌)并通知所有叉车工,以防误用。

5.3.2?装卸作业

5.3.2.1?严禁超载。

5.3.2.2?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物挡住视线,须倒行。

5.3.2.3?装货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缓慢将货叉插入货盘,直至货叉完全叉入货盘。载货时适当调整货叉位置,尽可能靠近准备装卸的货物,货物的载荷应处于两货叉的中心。

5.3.2.4?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至10厘米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倾覆的危险。严禁将货物置于货叉尖端或在叉端提升货物。

5.3.2.5?松散的货物要事先固定,不易稳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当货物松散或重心不稳时,必须下车调整,此时要将货物先降至地面。

5.3.2.6?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5.3.2.7?禁止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5.3.2.8?禁止用货叉在地面推动货物。

5.3.2.9?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5.3.2.10?卸货时,确认卸货位置,缓慢卸货,将货物稳稳放置于地面后,将货叉完全从货盘上抽出。

5.3.2.11?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区域,如须临时堆货,经主管许可后可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任何时候货物或叉车都不得阻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

5.3.3?行驶

5.3.3.1?严禁超速。如有限速装置,应由专人(如维修部/设备部或供应商人员)设置其在规定限速内(出于安全的考虑,库内行驶时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节限速装置。

5.3.3.2?转弯和倒行时要减速,转弯要注意外侧方向。

5.3.3.3?严禁搭乘,货叉上不得站人,严禁以叉车代步。

5.3.3.4?严禁用货叉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须使用安全笼)。

5.3.3.5?叉车行驶时必须保持良好的视野,当视线受阻时应请其他人员指挥或倒车行驶。

5.3.3.6?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货叉离地应保持在30公分以内),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禁止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5.3.3.7?叉车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边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

5.3.3.8?行车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和倒车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必要时要亮警示灯,慢行并鸣号。

5.3.3.9?当叉车空载上坡或下坡时,应将操作台保持在斜坡较高的一方。

5.3.3.10?在斜坡上行驶,货物必须朝向上坡方向,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5.3.3.11?叉车工作时,起落必须平稳,如货物堆放不稳定,必须须用绳子、缠绕膜等予以稳固。

5.3.3.12?叉车工离车时,须将货叉下降着地,挂空档,发动机熄火,将手制动拉好,断开电源,拔出钥匙。在坡道停车时,还应用垫块垫好车轮。

5.3.3.13叉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叉车门架应完全收回,货叉降至地面。断开电源并拔下钥匙。若在一段时间内不使用叉车,断开蓄电池的连接。

5.3.4?充电

5.3.4.1充电前

5.3.4.1.1?移开或打开电池箱体上的覆盖物或其它遮盖物,确保充电时产生的可燃气体充分散发。

5.3.4.1.2检查蓄电池和接线是否完好无损。

5.3.4.1.3不得打开电池上的注液塞。

5.3.4.1.4?蓄电池上不得放置任何工具或其它物品。

5.3.4.1.5?充电前不得添加蒸馏水,以防电解液溢出。

5.3.4.1.6?如须添加蒸馏水,操作人员须戴防护镜。

5.3.4.2充电

5.3.4.2.1?断开蓄电池电缆和叉车电缆的连接。

5.3.4.2.2?接上蓄电池与充电机电缆之间的插头。注意正确连接极性。

5.3.4.2.3?打开充电机的电源开关,开始充电。

5.3.4.2.4?充电过程必须完全,经常断续充电会损伤蓄电池。

5.3.4.2.5?充电过程中禁止添加蒸馏水,以防电解液溢出。

5.3.4.2.6?充电结束后,为防止电弧产生,应先关闭充电机电源,然后断开蓄电池和充电机电缆的插头连接。

5.3.4.2.7接通蓄电池和叉车的电缆插头。

5.3.4.3加液

5.3.4.3.1?电解液液位过低时,应添加合格的蒸馏水到合适高度。

5.3.4.3.2?添加蒸馏水时应将蒸馏水缓缓注入,禁止快速倾倒,以防添加过量,导致电解液溢出。

5.3.4.3.3?电解液导电,一旦流到蓄电池正负极之间,就会形成回路自放电。因此,如有少量电解液溢出,应将其擦干,此时应佩戴耐酸碱手套进行操作。

5.3.4.4其它规定

5.3.4.4.1?叉车充电区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堆物。

5.3.4.4.2?蓄电池应保持干净、干燥,避免爬行电流产生。蓄电池禁止靠近火源和热源。

5.3.4.4.3?如发现需更换电池(如电池损坏或电量不足等),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5.3.4.5?紧急处理

5.3.4.5.1?电解液溅到皮肤上,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应备足量清水)。

5.3.4.5.2?电解液溅到眼睛,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然后接受专业医生的治疗(无洗眼器的操作站点应备足量清水或配备专业洗眼水)。

5.3.4.5.3?电解液泄漏处理:用棉纱等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的电解液,将吸附物放置在带盖的危险废弃物桶内。

篇2:叉车安全操作规定办法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必须持证上岗。

一、在良好的路面上,本项目部的叉车的额定起重为5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二、在装载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三、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禁止有人。

四、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五、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六、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七、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八、工作结束后,应对叉车进行全面检查。

九、除叉车专职驾驶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叉车严格地进行检查和保养。

每次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一、检查燃油储油量。

二、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三、检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四、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五、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六、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

台州项目部

2010.4.25

篇3:叉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办法

1.厂内叉车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烟台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方准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必须持有安全部门发的《烟台市特种作业人员学习证》,并在指定的有证司机带教下才准驾驶车辆,严禁无证操作。

2.禁酒后驾驶车辆,车辆行驶或作业中,不准吸烟、饮食或闲谈,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3.作业前应检查制动、转向、照明、喇叭、安全设施等是否完好,液压系统工作是否灵敏可靠,坚持五不出车。

4.车辆行驶时,必须将货叉(铲斗)提升离地面距离为200~300mm。

5.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当进行试车时,其最高速按试车规范进行。

6.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5%的路段上,禁止车辆垂直于坡度行驶。

7.停车时,应将货叉(铲斗)平放在地面。

8.货叉(铲斗)升高后,不准人员在下面停留或穿越,叉车不准作升降平台使用。

9.装卸货物前,应先了解货物的重量,观察货物的几何形状及其重心位置,调整叉之间的距离,检查货物包扎的安全可靠性,在额定起重量范围内进行装卸作业。

10.铲取货物时,使货叉处于水平或门架前倾3~5度,对准货物底部缓慢插进并应保持左右均衡,货物紧靠货叉架。

11.铲取货物后,渐渐起升货叉,当货叉离地面200~300mm时停止起升,将门架后倾5~10度。

12.叉车启动运行时,要观察周围有无人员或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注意道路路面状况,保持货物重量平衡。运行中应避免紧急制动。倒车时,应有音响装置。

13.如在高度较高位置堆垛作业,须将货叉起升至最大高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平整地面上,运行时应缓慢,以防止翻车。

14.如铲运体积较大货物影响司机视线时,应低速或开倒车行驶,并在有人监护指挥下进行。

15.叉车严禁超载,当装载货物重心超过载荷中心距时,起重量应按铭牌规定相应减少,禁止在叉车失去平衡时以人当作平衡压重进行作业;运行车辆禁止载人。

16.禁止铲取与地面冻结或掩埋的货物;不准用单叉或没有附加装置附件及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吊物装卸。

17.车辆转弯、进入车间、仓库或狭窄地段时,应减速鸣号。

18.禁止在叉车启动情况下进行车辆维修、拆装零部件等作业。

19.装运危险物品时,货叉上应装置非金属材料,防止摩擦发生火花。车辆进入危险品仓库时,在消声器上应装上火星熄灭器,防止火星喷出导致事故

20.停止作业车辆停放时,应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并取出电门钥匙,货叉(铲斗)应平放在地面,冬季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救助站制度

篇4:叉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篇5:叉车使用安全事项操作规定

叉车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装卸货物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装卸货物采用慢速移动或者蠕动速度(5厘米/秒);(2)向货运车辆上装载货物时必须确认车辆在位与出货口对接良好;(3)叉车载重量不得超过叉车额定载重量;货物起升和下降时,初速度不易太快;(4)叉架举起时下面严禁站人。叉运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1)叉运货物不得超过叉车核定载荷,货叉须全部叉入货物下面,使货均匀分布货叉上避免偏载;(2)不要叉运未固定松散堆垛货物;(3)装载货物高度遮挡视线时,应倒向行驶;(4)叉运较宽货物时一定保证通道畅通,与两侧货架、建筑、设备保留足够距离;(5)在叉高和传送货物的时候,必须留意头顶的任何障碍物,例如管道、横梁、电缆、消防喷头、灯管、支撑结构等。(6)装货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门架起升时,不允许行驶或转弯。(7)转弯时降低速度,防止叉车倾覆。(8)遇到路口时减速慢行,并鸣笛示警。(9)叉车带载行驶时,应避免紧急制动。(10)坡道行驶时应小心,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倒退行驶,上下坡切忌转向,叉车下坡行驶时,请勿进行装卸作业;(11)叉车行驶时严禁驾驶人员身体各个部位伸出叉车框架之外;(12)起高大于3米的高升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13)叉架高举时或行驶时上面严禁站人;(14)离车时,将货物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放到空位,断开电源,在坡道停车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放长时间须用楔块垫住车轮。(15)严禁酒后开车,行车不准吸烟、不准用手机通话(特别是添加燃油或对蓄电池充电时)饮食和闲谈;严禁带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1.遵守叉车安全操作规定是为了不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2.叉车驾驶员必须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3.叉车超过验车时间不得使用。4.叉车不得借给无证人员使用,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上车操作。5.未经批准,叉车不得进入各类施工作业区域,严禁靠近有登高作业的场所。6.严禁酒后驾驶叉车,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接打手机,不得有妨碍安全行驶的其他行为。7.每次出车前,必须做好叉车点检记录,进行安全确认。仔细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车灯、限速仪、液压系统等是否正常。发现车辆有故障必须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运行。8.叉车所有部位禁止站人、搭乘其他人员。9.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叉车。10.每次起步前,必须观察叉车前后左右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鸣号起步。11.在公司室外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在车间、库房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12.出入车间、库房门前应减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13.不得使叉车车身碰擦任何物体,不得擦伤叉车车身。14.遇到路口时必须停车,观察路口情况,确认安全后重新起步通过。15.转弯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大弯小转。16.遇到人行横道上有人行走时,必须将叉车停在横道线前,等行人通过后才能起步通过。17.夜间、雨天、雾天必须打开照明灯行驶。18.车辆不准超载使用。装载物件高度不得影响驾驶员视线。19.行驶过程中双叉或运送的物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20.遇地面坎坷无法确保安全通过时,必须停止行驶。21.行驶过程如遇行人时,必须减速或停车,不得与行人争道,在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22.驶经停靠在路边的大型车辆时,应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的横向距离,减速通过。23.叉车运送产品周转箱时,应将产品周转箱堆放整齐,不得超高、倾斜,防止倾倒。24.停车以后,应将叉脚放下落地,并使叉车停放在安全地点。任何情况下人离开叉车时,必须关闭电门、带走电门钥匙。本规定必须悬挂于叉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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