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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塔式起重机(也称塔吊),因具有起重臂与塔身互成垂直的外形,故可把它安装在靠近在建工程的周围,其有效的工作幅度优于其它类型的起重机。塔吊的工作高度可达到100~160m,特别适用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施工。加上其操作方便,变幅简单,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多使用中型塔吊,其起重量为3~15吨,适用于工业建筑综合吊装和高层建筑施工。

一、有关注意事项

1.目前本行业较多使用固定式塔吊,即塔身不移动,靠塔臂的转动和小车变幅来完成臂杆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的作业。

2.固定式塔吊生产厂家较多,所以在使用、安装、提升、拆降必须按其技术规定进行运行。

3.上旋式塔吊是本行业常用的一种塔吊,即塔身不旋转,在塔顶上安装可旋转的起重臂,塔臂旋转时塔身不受限制。其特点是塔身不动,架体联结结构简单,但因平衡重在塔机上部,重心较高不利于稳定,另外,当建筑物高度超过平衡臂时,塔臂的旋转角度受到限制。

4.安装使用前必须到主管部门办理检验手续,合格后才可安装使用。装拆前必须设警示区域。

5.机组人员必须分别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

6.操作人员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物料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7.塔机喇叭、电铃等信号装置必须有效,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动体上应标上鲜明的色彩标志。夜间作业照明必须良好。

8.遇有4级风不得升降,6级风停止作业。要掌握该区域的天气情况。

9.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起重机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和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必须确保其安全使用度。

10.凡预埋的铁件必须在安装前进行检验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升降安全措施

1.机组人员上岗前必须履行独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结合施工环境、塔机性能、各限制器保险装置功能。按施工方案进行使用、装、拆、升降。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塔机每次顶升或下降时,对液压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油液是否变质,液压缸的工作情况等。油管接头、油封胶圈要定期更换。

3.日常检查内容:

①检查配电柜、操作室内各电器工作情况,有无异味、异响和振动情况。灭火设备是否有效。

②检查紧急开关是否起作用,各安全保护装置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状况是否良好。

③各部电缆及主电缆有无破损及扭转情况,塔机接地情况是否良好,结构上有无漏电情况,避雷设施是否有效。

4.当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应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方向及受影响的范围。有序地指挥抢险和员工的疏散。

5.当事故发生后,如电器部分起火必须关闭电源开关,用有效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决不能使用泡沫式的灭火器具扑救。

6.如某一个限制器、保险装置失效时,应马上停止作业,进行抢修。更换零部件必须采用型号材质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

7.升、降、拆卸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是液压系统的功能必须正常,一旦出现某位置有泄漏的现象,要马上停止操作,作业人员应马上离开危险区域。

8.在事故发生后,不要盲目抢险,应采取有效措施,才可投入救援工作,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9.立刻设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控制事故扩大发生,保护事故现场。

10.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篇2:施工塔式起重机布置安装拆除规范

施工塔式起重机布置、安装和拆除

(1)塔式起重机选型

因该工程屋顶有两根钢桅杆,考虑到吊装时塔式起重机需要有较高的自由高度,因此选用FO23B塔式起重机。该塔式起重机吊臂为50m,最远点额定起重量为2.3t,最大起重量为10t,附墙后塔式起重机有45m的自由高度,完全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

(2)塔式起重机平面位置及塔基的确定

塔式起重机布置在H轴以西,4~7轴之间,塔式起重机中心距H轴5.2m,距9轴9m。

(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步骤

在地库开挖的同时即安装塔式起重机,因现场平坦,对安装较为方便,根据现场情况,用一台25t汽车吊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具体步骤如下:

1)安装基础节(3780kg)。

2)安装外套架(包括液压顶升装置和操作平台,4325kg)。

3)安装一节标准节(1480kg)。

4)安装回转支承(4925kg)。

5)安装塔尖及驾驶室(4050kg)。

6)安装平衡臂,将4根栓好吊点起吊(7110kg)。

7)安装一块3.7t的配重。

8)安装起重臂(7310kg):用两根8m长、Ф21.3mm的钢丝绳穿绕在吊点上,吊点距吊臂根部为19.7m。

9)安装第(2)(3)(4)5块配重。

10)接通电源,将所有控制线路连接好并进行调试。

11)穿绕主钩及小车钢丝绳。

12)由劳动力局验收后投入使用。

(4)塔式起重机的附墙

本机选用的基础为M101N型,未附墙时其最大顶升高度为13节(标准节为2×2×3m),达到自由高度后再往上顶升,塔身就必须用附墙杆与建筑物锚固。本工程塔式起重机共设置四道附墙(见图7-14-2),采用N型附墙杆,附墙杆用两根20号槽钢焊接而成,通过与预埋于剪力墙中的预埋件焊接后,实现与墙体相连。

(5)塔机基础设计

根据深层水泥搅拌桩处理后的地质条件及塔式起重机型号。

篇3:固定式塔式起重机装拆作业指导方案(二)

固定式塔式起重机装拆作业指导方案(2)

一、安装注意事项

1、严格按图示安装顺序进行安装。

2、混凝土基础应达到95%以上强度后;方可安装塔机。

3、塔机的安装工作应在风力小于四通级的晴朗天气进行,夜间进行安装作业必须有充分的照明。

4、用于安装的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要与塔机吊装部件重量相适应。

5、塔机安装时要统一指挥,吊装时要按起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6、塔机在安装顶升过程中,起重臂禁止旋转。

二、项升加节注意事项

1、顶升前必须检查髓液压、电气系统、各机械传动机构、各安全装置、仪表仪器,保证整机技术状况处于正常状态,方可顶升。

2、顶升时要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

3、顶升作业时风力不得大于四级,若大于四级应立即停止顶升,把紧固螺栓紧好,使上下塔身连成一体。

4、顶升工作只能在白天进行。

5、顶升过程中严禁旋转,不能吊与顶升无关的东西,要锁紧回转机构。

6、顶升时由专人操纵液压机构,专人紧固螺栓,非工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平台。

7、顶升后要做好检查工作,特别要检查标准节螺栓是否紧固或有无漏装。

三、拆卸注意事项

1、拆卸标准节时,松开圆导向节与标准节连接螺栓,开动油泵,先顶开塔机上行250

篇4:塔式起重机装拆使用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重量达到320KN,既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二、安全监理人员及职责

(一)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

2.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总监的职责

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对塔式起重机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

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未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的

塔式起重机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的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塔式起重机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核查施塔式起重机的验收手续

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未按规定检查塔式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一、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3.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4.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66号)

5.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

6.市建委《关于调整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及安装告知管理权限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号)

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8.《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四、安全监理要点

⒈行业监督管理措施

(1)塔机安装、顶升、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塔机安装工程和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塔机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并有论证报告。

(2)使用《广东省建筑起重设备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监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塔机应在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塔机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向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安装检验合格后领取使用登记手续。

(3)塔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应向工程项目监理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塔机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专业安全检测和验收,在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签发后30天内,凭检测报告和现场综合验收手续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广州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5)每台塔机均配备《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塔机每次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等均由责任单位作出记录;塔机的定期保养、设备大修、设备改造、设备和人身事故也应作出记录。

⒉塔机装、拆作业现场的监管措施

(1)塔机安装施工队伍及安装的设备必须与安装告知回执登记内容一致。塔机拆除和顶升加节作业原则上由原安装施工队负责,施工队伍要具备相应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相应资格。

(2)作业现场应设《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公示牌》。施工现场应有安装作业指挥人,负责施工作业的统一组织指挥及承担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

(3)作业范围应设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

(4)安装拆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5)在地面辅助吊装的外借汽车吊机,租赁单位必须具备起重吊装业务的经营资格,汽车吊机必须证照齐全,汽车吊机操作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6)禁止在四级风及以上的天气和晚上作业。

⒊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

(1)禁止把基坑支护桩兼作塔吊基础支承桩使用。

(2)在深基坑支护结构边缘安装塔吊,必须征得基坑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

(3)确保拟安装塔吊的360°回转空间,与架空高压配电线路及邻近建(构)筑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4)严禁把塔机塔身作为其他物体支撑或承载体。

(5)塔机基础节不得泡水或堆积杂物。

(6)塔机作业时起吊物不得经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的上空。

(7)塔机司机、司索、指挥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8)现场资料应能反映塔机运行、交接班记录,每日保养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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