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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1.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准入资料,并按照附件(1)“起重机械、机具准入条件”核查,进行安全确认,填写“监理文件审查记录表”,建立现场所用起重机械登记台帐,留存其安全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1.2.掌握工程各验收现场起重机械数量、分布,并按照附件(2)“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条件”确认其安全状况,填写“安全检查签证表(即安全状况复查确认表)”。

1.3.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安拆队伍的安装、维修资质证件,留存其相应资质复印件,并确认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作业。

1.4.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主要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填写“监理文件审查登记表”。

1.5.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及安装告知书(即起重机械安装前,施工项目部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办理安装告知书),填写“监理文件审查登记表”。

1.6.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全员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交底。

1.7.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起重机械危险源辩识和防范措施,并参照附件(3)“起重机械使用、安拆方面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确认,填写“监理文件审查登记表”。

1.8.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填写“监理文件审查登记表”,并参与其演练。

篇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并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妥善保管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层门钥匙、机房钥匙;

3.做好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或者变更、注销手续,编制并实施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监督、确认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

5.对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纠正和阻止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起重机械使用,并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6.组织实施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

7.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篇3:起重机械司机岗位职责

司机是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2.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3.根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做好起重机械的检验、维保工作;

4.认真学习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5.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6.参加应急救援演习。

篇4: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工作制度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在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可由起重机械司机、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一.起重机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应挂安全警告牌、设置监护人并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的措施。

2.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

3.起重机的下方地段应用红白带围起来,禁止人员通行。

4.切断电源,拉下闸刀,取下熔断器,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

5.在检修主滑线时,必须将配电室的刀开关断开,并填好工作票,挂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短路和接地。

6.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起重机上。

7.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动火手续,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8.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9.手提行灯应36V以下,且有防护罩。

10.露天检修时,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

11.检修后先进行检查再进行润滑,然后试车验收,确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在进行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必须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降低设备的故障率,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3.维修保养时,各厅门外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因无关人员的进入或参与而发生事故。

4.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上。

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未经检修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送电。

6.必须开启或拆卸厅门时,其周围必需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的护栏,防止人员的坠落。

7.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护人员。

8.使用手提行灯其电压应不大于36V,且有防护罩。

9.在吊笼顶部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急停开关并使停层保护装置处于保护位置。

10.应尽可能的减少在井道内进行检修的时间,进入底坑前必须切断急停开关。

11.维修保养中使用的紧急开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严防无关人员使用。

12.紧急开锁钥匙使用时必须注意吊笼的实际位置,开锁后应认真检查其复位情况。

13.检修后必须先进行试车,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

15.由专业单位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的,若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篇5: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一、起重机机械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2、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吊臂下严禁站人,重物上也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负责监护。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六、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参考《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的照明和信号的安全规定

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对起重机的照明和信号做了明确的规定:

(1)起重机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2)照明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由起重机主断路器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而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3)手提行灯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双圈变压器供电,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4)起重司机室内照明,照度应不低于30L*。

(5)起重机的机器房、电气室及机务专用电梯的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

(6)障碍信号灯:总高大于3O米的室外起重视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红色障碍灯:

l)周围无高于起重机顶尖的建筑物等设施时;

2)有碰撞可能时;

3)有可能成为飞机起落、飞行的危险障碍时。

障碍灯的电源不得受起重机停机影响而断电。

(7)起重机应有指示总电源分会状况信号,必要时还应设置故障信号或报警信号。

信号指示应设置在司机或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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