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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所有在用特种设备报检率100%,并在检验合格取证的前提下使用。

2.新购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前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理告知手续。

3.新购特种设备必须通过特检院的检测并取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4.初检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长期保存,直至设备报废方可销毁。

5.特种设备有效期前一个月由专人办理申报检验手续。

6.特检所来人检测时,指派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配合检测。

7.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及时取证,并将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本设备各醒目位置。

篇2:起重机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超过一年时间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有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起重机械管理档案保存。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篇3:电梯定期申报检验管理制度

电梯定期申报检验制度

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5、电梯停用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6、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7、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管理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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