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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药品供应保管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药剂科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①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定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②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①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②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

③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④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①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

②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账货相符。

③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④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⑤有关毒、限剧药的保管,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①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②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必须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③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④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时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⑤领物单应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⑥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⑦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①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由财会部门负责协助。

②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增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

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间。

③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⑤负有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篇2:三九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一、药品保管制度

加强药品入库储存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储存药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

1、药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进、销、存数量准确,质量合格,账物相符,避免出入库发生错误。

2、药品库应按照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分类存放,药品要冷处保管,温度控制在2-8℃;凉暗处保管,温度控制在0-25℃;常温下保管,温度控制在0-3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

3、药品入库前必须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才可入库。保管员凭已签章的"随货同行联"办理购进或发出退回药品的入库,将其移入相应的合格品区。

4、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污染、破损或标志模糊等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并负责报告质量监督小组处理。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区、发出退回药品区、购进退出区药品为黄色;合格品区、药品拆零拼装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报损药品区为红色。

6、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在库储存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将药品按其属性分类和储存条件放入不同的区域。

(2)搬运药品应规范、文明,防止在搬运过程中损坏药品。

(3)整箱、整件药品应严格按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和批号码放在地平架或货架上,严禁货物直接接触地面、倒置及混垛现象。控制码放高度,定期翻垛。零头药品存放于药架上。

(4)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空调等之间应留有相应的间距,堆垛时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空调(风机)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团距不小于lOcm。

7、药品入库后,保管员负责建立药品账、卡(贵重药品、高危药品等),及时记录药品出入库情况,每季度盘点,确保账物相符,杜绝错入、漏入、错发、漏发等错误。

8、严格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各使用部门的药品使用情况备货,除使用部门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出库药品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

9、保管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品质量及保管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药品养护制度

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药品运转。

1、药品养护指在药品储存过程中,对药品进行科学保养的技术性工作,是保证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质量完好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各部门主管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

3、每天对库房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库房温度、湿度超出或临界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到规定的温度、湿度范围内,并予以记录。

4、每月末检查、汇总在库储存近效期药品情况并报告。

5、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的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首营药品等,应适当增加养护次数。

6、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在养护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并采取必要措施。

7、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有质量疑问的药品进行复检,并做出结论。

8、经质量管理员复查确认合格的药品,可以储存、发放、使用。经复查确认不合格的药品,应停止发出。必要时召回发出的药品。

9、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按照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根据药品质量信息、国家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监部门抽检不合格药品等情况下发的通知,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药剂科主任,并采取必要措施。

10、应每月将药品养护情况汇总、分析。

篇3:三九医院药品保管养护标准操作程序

医院药品保管、养护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药品养护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在库药品的质量。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药库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负责人、药库库管

程序:

1、药品采购(领用)入库后,门诊、病区药房负责人及药库保管人员负责对在库药品进行科学保管养护,并承担质量责任,根据流转情况定期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与检查。

2、验收合格的药品储存按药品的不同属性和储存温湿度要求分类分区,科学储存。货架挂货位卡(相关药品),及时记录,做到帐、卡、物相符。

(1)药库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绿底白字)、待验区、退货区(黄底白字)、不合格区(红底白字)。合格区品库按药品属性分为:冷库(2-8℃)、阴凉库(20℃以下)等。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帐记录,有防盗报警装置。

(3)危险品应严格存放于有专门设施的仓库。

(4)退货药品和不合格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控制堆放高度,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

4、药品与仓间地面、墙、顶间应有相应的间距,药品堆垛间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空调(风机)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团距不小于lOcm。

5、药品养护:

(1)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储存环境温、湿度进行记录,根据温湿度变化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做好降温、保暖、防潮、加湿等工作。

(2)每月一次检查药品的质量与效期,对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并督促临床使用或作退货处理。

(3)重点养护,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的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首次经营的药品等,应适当增加养护次数,重点养护。

(4)一般品种每月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在库药品养护记录。发现过期、破损、霉变的药品及时放入不合格区,并填写《不合格品登记表》,按照药品报损制度作报损处理。

(5)连续6个月滞用或3个月内过期的非抢救药品,先通知临床科室使用,如继续滞用,放入退货区,填写《药品退回登记表》,报科主任同意后,作退药处理。

6、健全药品养护档案,包括药品养护档案表,养护记录、台账、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质量报表等。所有记录应按规定及时、完整、逐项填写清楚,保存规定年限备查。

7、专人负责在库药品养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养护设备、设施(空调、冰箱、除湿机、温湿度计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遇有故障及时维修排除故障。

篇4: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

公司所经营药品必须经仓库合理储存、养护和出库复核,为了严把药品储存关、出库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仓储保管制度

1、公司采购部、中药部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负责库存药品的保管工作。

2、对所购进的合格药品按验收员签字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入库。

3、销后退回的合格药品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收货入库,并填写销后退回药品台帐。

4、对以下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⑴货与单不符。⑵质量异常。⑶包装不牢或破损。⑷标志模糊。

5、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对库存药品合理分类、存放:把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分开;对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按规定分开存放保管;药品按包装或说明书中的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或柜中,中药材及饮片按其相应的质量标准【贮藏】项要求储于相应的库房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6、药品储存按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发货区、复核区、拆零拼箱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严格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堆码。

8、药品按批号分开堆码、存放。按规定的间距堆码储存。其中药品与墙、屋顶(房梁)、养护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与灯的间距不得低于50厘米;垛间距100厘米。堆码时同一品种相对集中,不同品种间应有距离,不能倒放,不能混垛,尽量将品名、批号、有效期向外。

9、对易吸潮和容易霉变、虫蛀的药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熏杀和翻垛工作。

10、药品应贯彻“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半年内)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表》,并对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在近效期一览表上悬挂标牌。

二、药品养护制度

1、公司设药品养护员一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考核合格上岗。

2、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指导仓库做好药品分类、色标管理、合理堆码等日常管理工作。

4、养护员指导保管员每天上午9:30―10:30、下午14:30―15:30进行一次各库温、湿度的检查记录工作,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季度按“三三四养护制”循环检查一次库存药品,并做好《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在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挂黄色标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部。

6、在养护检查过程中,注射溶液剂要检查澄明度,并做好记录。

7、指导保管员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大宗品种、近效期品种应制定重点养

护计划,每月进行养护检查。对易变、易蛀药材及饮片进行吸潮、防虫养护。做好养护记录。

8、按季度对养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质量管理部。

9、对养护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指导保管员做好养护设施设备使用记录。建立档案。

三、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1、复核员必须逐一对出库凭证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进行核对,同时对药品外包装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复查:⑴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⑵外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⑶包装标示模糊不清或脱落。⑷药品已过有效期。⑸有生虫、发霉、泛油、潮解、风化、融变等情况并影响质量的中药材或饮片。

2、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双人核对、双人签字。

3、复核合格的药品,复核员应整理并包装好交予送货员。

4、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人等项目,记录保存三年以上。

5、经常了解客户对公司经营药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部,并向顾客做出正确的宣传解释。

6、客户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需退货或换货,按销后退回药品程序进行。

篇5:社区卫生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3、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4、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5、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

6、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8、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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