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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仓库守护员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守护员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守护安全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守护员是公司烟花爆竹储存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负责,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守护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自觉参加和接受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4、禁止任何人员在库区内动火、抽烟等。

5、拒绝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为进入库区的车辆加戴防火罩。

7、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要求进入库区人员交出携带的火种。

9、负责库区内及周边的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及时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篇2: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守护工作制度

一、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矿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二、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严禁混装混存。

三、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实行24小时连续看守,不得空岗。

四、爆炸物品仓库由2名人员值班守护,仓库保管员值班12小时,矿安排一名爆破员值班12小时。

五、仓库库管员须经检查报警装置,保证其完好,遇特殊情况应立即通知矿部。

六、矿部在安全自检工作中,必须把炸药库房的检查纳入检查范围,及时发现隐患,处理隐患。

七、除库房值班员外,未经矿部领导同意,其它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八、仓库保管员请假,必须经矿长同意。未获批准,不装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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