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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医院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医院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药品采购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药品质量。

范围:药库

责任人:药品采购人员

程序:

1、采购计划编制: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原则上一月二次,月底大计划,月中补充计划。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计划采购:药品采购员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有效地进行计划药品的采购,并严格按药品集中招标有关规定实行网上采购,以保证临床用药。

特殊药品(麻醉药、一、二类精神药)的采购: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网站采购,规范操作,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消毒剂等采购:按医院规定的品种在规定的公司采购,每次采购数量一般按临床实际需求量。

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根据公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实行网上采购。进入该网站后,先浏览网上通知,正确填写购买申请,提交该申请单,上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打印,凭此单据到供货单位进货。验收入库,上网确认该单据:入库、出库、核销等。

对抢救急需的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采购,以保证抢救治疗的需要。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新药和临时用药的采购:严格按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3、采购员负责建立药品供货企业的相关档案,索取相关证照,如《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购进首营药品时,及时索取相关"首营"资料。

4、对不合格、数量短缺或破损药品负责与供应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

5、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篇2:医院(耗材)药品采购员职责

医院药品(耗材)采购员职责

一、本岗位工作应由有一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过硬,作风严谨认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经验丰富的药师担任,服从组长及科主任的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药品(耗材)采购工作。

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严格执行科室平衡计分考核标准、本部门工作质量考核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其他规定。

三、审核修改提交的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及时向合法供应商组织采购。

四、定期审查供方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签订有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书。

五、掌握全院药品(耗材)用量动态,缺货品种及时处理、汇报,及时补给,保障供应。

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临时用药、代购药的采购。

七、协助库管做好药品(耗材)入库验收工作,审查药品(耗材)进价。

八、定期跟踪临床药品(耗材)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九、正确处理本组成员之间、本科各小组以及与其他科室关系。

十、完成院科二级及组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篇3:玉州医院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市人民医院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院中西药品的采购工作,属招标采购品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协调采购政策和行为,把握进货渠道的合法性。保证药品质量优质,价格合理。

三、保证临床用药,对临时需要或抢救急用的药品要及时解决。

四、了解药品信息及价格,正确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保证药品价格的准确性。退入库手续清楚,单据齐全。文件、单据妥善保存。

五、与医药公司互通信息,做好剩余药品、缺药、破损药品、效期药品的协调工作。

六、负责药品信息的维护,保证其准确性。维护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药品入库、出库、调价、报损、盘点等中西药库及制剂的日常业务的计算机管理工作。

八、协助库管人员管理药品,做到帐物相符。

九、为财务、审计提供各种报表及其他药品报表工作。完成其他与采购相关事宜,处理日常办公事务。

篇4:社区卫生中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我院应当依法经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2、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库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提出采购计划;

4、采购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篇5:社区卫生中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放射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坚决按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规定进行采购。

2、药剂科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资质和信誉好的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许可证》,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食"、"消"、"械"等非药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每年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供货单位给予的药品让利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药品采购人员定期进行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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