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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仓库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某集团有限公司仓库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仓库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全资公司。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2.目的

加强集团各种库存材料物资、设备、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使集团的管理更趋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职责

集团人事行政部受总经理委托,组织本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并负责实施、检查。

4.内容

4.1采购管理

4.1.1采购人员外出采购,必须依据人事行政部后勤负责人或集团总经理批准的报告内容。

4.1.2对外的采购必须遵循低成本原则,不准舍近求远、舍低求高,采购时要做到“货比三家”,在考虑价格的同时,还应保证采购商品的质量。

4.1.3采购员应根据实际的需用量,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应减少库存积压,杜绝无序、盲目采购。

4.1.4对外采购的材料物资和设备,如在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上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采购员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或进行调换,直至符合标准的要求。

4.1.5采购员采购完毕,必须取得完整的原始发票和单据。

4.1.6采购的付款结算方式除少量的零星采购允许现金支付外,原则上采用支票付款,现金支付的标准为1,000.00元(含)。

4.2.仓库核算和管理

4.2.1仓库各种材料物资、设备的核算应在集团财务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4.2.2“库存材料”是指仓库为维修而采购的零星材料。

4.2.3“库存设备”是指单价在2.,000.00元以上、使用超过一年以上的各种生产、经营、开发、办公用的设备(固定资产)。

4.2.4“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和价值标准不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

4.2.5对“低值易耗品”的分类规定为“办公用品”、“清洁用品”及“其它用品”三类。

4.2.6仓库管理员必须建立“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的数量、金额明细账和明细卡片,并按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核算管理工作。

4.2.7对各种库存材料物资、设备、低值易耗品的购入,必须及时进行认真的验收,核对品种、数量、单价、规格、型号及质量。

4.2.8凡由采购员购入的商品(材料物资、设备、低值易耗品),仓管员必须及时填制“入库验收单”。“入库验收单”应由采购员(经办人)与仓库管理员二人的签名。

4.2.9仓库管理员应根据原始发票和单据正确地、及时地记载库存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的收发、领退、盘盈、盘亏的真实变动状况。

4.2.10各部门(各公司)需领用的各种库存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仓库管理员必须凭审批后的“物资申领单”发货。

4.2.11对各种库存材料物资、设备、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或调拨,必须计量正确,并及时填制“领用出库单”或“调拨单”。

4.2.12仓库管理员对领用出库的材料物资、设备、低值易耗品应及时、正确地在帐本上进行登录,“领用出库单”上必须有使用部门(公司)的领用人的签名和仓管理员二人的签字。

4.2.13对调出的库存材料物资、设备、低值易耗品除了应及时、正确地在帐本上进行登录外,还应及时开具“调拨单”。“调拨单”上必须有调入单位(部门)人的签名和仓管员二人的签字。

4.2.14对报废的库存材料物资、设备等,仓管员必须用书面上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销帐处理。

4.2.15对损坏、失窃、短缺的物资、库存设备要及时查明原因,如有意毁坏或工作上玩忽职守、里外勾结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4.2.16仓库管理员每月末必须进行帐实盘点,发生盘亏应及时在“库存实物盘点表”中详细记载,查明原因。“库存实物盘点表”应由仓库保管员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后勤负责人签字,并上报集团总经理审批。仓库管理员应依据总经理的批示进行帐实调整。

4.2.17仓库管理员每月末应主动与财务部会计对帐,如发现问题应找出原因,并在财务部的指导下进行调帐处理,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2.18集团人事行政部后勤负责人应加强对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每年末应组织领导库存盘点工作,确保库存材料物资、设备的完整无缺。

5.相关/支持性文件

篇2:仓库(仓房)管理规定

仓库(房)管理规定

一、本着少投入,周转快的原则,做好材料需用预测和计划供应。

二、材料验收执行公司验收制度,已经验收的要负责互底。

三、保管按材料、优质、性能不同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

四、发放材料要坚持四不发:无派工单,无材质或无合格证,名称不符,规格不齐的一律不发。

五、对材料的发放,仓库保管员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

对入库的材料要做好日期标识,以便于发放管理。

六、严格按货规划位置摆放料具,保持库房整齐、干净、通风、干燥。

七、实行限额领料,降低消耗成本。

八、做好巡查工作,并坚持按月进行材料的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篇3:A公司仓库账数单据管理规定

某公司仓库账数单据管理规定

(一)****

仓库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各种单据是公司业务的反映.也是会计记账、物控统计的原始依据,须准确填写、审核、交接.

(1)进仓单据;供应商"送货单""装箱单"确认后。仓库依据"送货单"填写"进仓单"(也可直接使用原始单据,不另填写),由采购人员签字确认。一联交财务。一联用于物料统计。

推荐:实行一单到底不必另外填写单据。

(2)出仓单据;企业内部"领料单"、"出货通知单"与领料人员以及客户跟单人员交接确认后。依"领料单""送货清单"填写"出仓单"(也可直接使用原始单据,不另填写)。

内部用料由领料人员签字,相关负责人审批.外发加工的材料、成品出货须有业务部出具的"出货通知单"才能办理.先填写"送货清单".经加工商或客户签收。依据"送货清单"填写出仓单.一联交财务,一联用物料统计。"出货清单""装柜单"由业务部开具.

外发加工物料应按加工实际成本入账:

(a).外发加工物料入仓的单价计算方法:物料单价=(外发物料材料成本+加工费)/入仓实收数量

(b)外发加工物料材料成本包括公司提供和加工商提供用于加工的物料成本的总和。包括主要材料、生产辅料、低值易耗品及材料损耗摊销.

(3)周转单据;"内部调拨单"、"车间退料单"、公司部门客户或供应商出具的"借条"、"欠条"。作为交接凭证。须由客户、供应商、公司业务部及其它部门负责人(或经手人)签收,仓管员填写进、出仓单,与回单一起交财务和统计。仓管员对公司借入借出的物料.要设立专门往来明细账.并反映在报表上.

每天发生的进出业务,必须在当天完成凭证的填写、确认;

(二)****

每笔业务单证填写完毕后。应登记"进销(出)存账"账簿,结算出余数、余额。

(1)"进销存账"簿采用三栏(数量金额式)[明细分类账]账簿,物料账户隶属于[***分类账]中:"****

篇4:大京发电厂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篇5: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的危害,现特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则制定本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第一条公司要建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主要领导人(待定)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由PMC主管担任副职来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工作,当日值班仓管员负责当日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责任制。一、仓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副职的职责:(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仓库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七)仓库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不在时,由副职组织以上工作。二、当日值班仓管员的职责:(一)负责当日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二)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三)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仓库主管汇报;(四)不定时检查其他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负责区域。三、岗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职责:(一)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二)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三)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四)发现着火时要立即扑救,并及时通知领导,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报警。第三条仓库安全领导负责人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可以从仓库员工中挑选,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四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五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七条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并在醒目处表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八条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擦很难该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第九条物品入库前仓管必须认真检查,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准入库。第十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0.3m。第十一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第十二条库房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实需要搭建时,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仓库主管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第十三条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第十四条仓库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第十六条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仓库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第十七条库区如果确实需要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仓库主管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灾隐患。第十八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与灯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电源。第十九条库房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开关箱应单独安装在库房外,并做到防雨防潮。对于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保险开关。仓库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第二十条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第二十一条仓库因工作确实需要使用电气设备时,需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仓库领导批准。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过程。第二十二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路线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玛多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火装置。第二十三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第二十四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第二十五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二十六条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和杂物。第二十七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第二十八条仓库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第二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第三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员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通知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力保护仓库财产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三十三条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责任人,视情节严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一发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为初期制订,在实际应用中再根据仓库本身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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