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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药房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管理制度

(一)调剂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调剂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住院药房负责住院病人的药品调配;门诊西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三)收方后必须对处方内容,包括病员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四)配方时按调配操作规程准确取药,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五)严格遵守核对制度。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时再调配后自行核对,并再次签名方可发药。

(六)对病人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写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经医生开写退药处方,由该科主任签字后,方可退回。

(八)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九)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十)调剂室的贮药瓶的瓶签按规定用中文书写清楚,注明规格、常用量和极量。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不同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满。

(十一)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班班交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失效、霉变药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十二)若遇缺药或药品规格、剂型改变,要及时通知各科室医生,处方时予以注意。

(十三)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十四)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篇2:附属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适用范围:本医院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四、责任: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五、内容:

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1.2、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1.3、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1.4、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1.5、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2、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2.1、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2.2、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工作;

2.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2.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2.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2.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篇3:药库药房危险品管理制度

药库药房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药品,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应单独存放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应有防火、防水、通风、降温设施。

三、危险品应设专卡,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四、严禁在库内吸烟,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在库内停留。

五、要加强安全措施,经常检查门窗及防火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定期对所保管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泄漏、包装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篇4:卫生院院药房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院院药房管理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放、分注射器。

9.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篇5:附二医院药房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某医院药房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养护人员应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作(药房各类库房的温湿度要求为:常温库0-30℃,阴凉库0-20℃,冷库2-10℃,相对湿度45%-75%),每日上午9时左右、下午3时左右各监测并记录一次药房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储存普通品种药品的库房按照阴凉库标准,温度保持在0-20℃,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状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一般品种按季度进行药品质量的养护检查,重点品种(如: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按月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

6、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

7、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储存,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储存,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8、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及时报分管质量的院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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