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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仓库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某电器工厂规章制度: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置。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各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退回重开或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单上

签名后,在由库管员发放新工具,无签名无旧工具者库管员不得发放任何工具。

第四条采购日期:

1、凡常用易损的工具,厂部决定一月可分别采购两次。(每月15号和30号)为采购日期。

2、各部门员工所需用的采购工具都要上报各部门主管审批填写工具采购单,请分别予15号和30号之前提交给采购员进行统一采购。

篇2:Z金属制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一切物资应加强安全管理,慎防盗窃。

2.非物资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入仓库,有关人员进入仓库应服从管理。

3.仓库内及附近应设置消防设备,在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及管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失效,以提高应变能力,以策安全。

4.仓库内严禁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电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专人负责,允许后才可进行电焊。

5.易燃易爆违禁品不得进入仓库,物资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易燃易爆危险性材料应与其它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标志,同时应办妥安全保险等手续。

6.贵重材料应严加保管,并予加锁。

7.仓库内应随时注意通风情况,并保持整洁、卫生。

8.物资管理人员于下班前应巡视仓库电源、门窗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安全。

9.仓库计量器具应具备标准,检定合格的度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总校正。

10.仓库产品应建立帐目,并挂置物料标识牌。产品进库、出库应记帐,做倒帐目清楚,帐、物、卡一致。

11.入库物料要凭品管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在入库单上由质检员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2.物料出库仓库,保管员应按领料部门主管签字的领料单进行发料,并办理物料出库手续。

批准审核编制

日期日期日期

篇3: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九)

某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九)

1.0目的

为使仓库有效运作及管理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仓库物料的收发、储存、保管、搬运、盘点、呆废料、单据及账务处理等。

3.0职责

3.1PMC部(仓库):负责严格按本制度执行仓库管理工作;

3.2财务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仓库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情况;

3.3稽核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仓库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情况。

4.作业规范

4.1收发规定

4.1.1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不得收发物料。具体参照《进料作业流程》、《生产制令单处理作业流程》、《退料作业流程》、《自制五金件备料、交接、退/补料管理办法》、《成品进仓作业流程》、《成品出仓作业流程》、《发外加工处理作业流程》等规定处理;

4.1.2按规定时间收发物料,紧急、特殊情况以“服务客户、服务生产、服务开发”为原则处理;

4.1.3物料进出仓时应严格计量,不得估算物料数量作为收发依据;

4.1.4未经有效批准,不得超量收料(供应商送的不计价备品除外),也不得超量发料或发货;

4.1.5物料发生异动时,应于当天内完成账务处理,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分送相关部门;

4.1.6仓库备(发)料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注意于收、发料时采取适当措施(如颜色标签法、移仓法、批次存储法等)予以保证;

4.1.7仓库主管、组长应随时对下属仓管员收发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4.1.8物料的收料作业由收料员主导,进仓、出仓作业由仓管员主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物料进行处理。

4.2保管、储存规定

4.2.1储存应遵循三项基本原则:a、防火、防水、防压;b、定点、定位、定容、定量;c、先进先出;

4.2.2为方便存取物料,对仓库进行“分区、分类、分架、分层”及定置管理,并根据划分情况做出《仓库平面示意图》、《物料储存分布示意图》等。发生调整时,应及时进行相应修正;

4.2.3物料储存要分门别类,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物料,填写《物料标识卡》、《仓库接受签》等标识,尾数应贴有《尾数明示签》或做好尾数标识,并有相应台账、卡账以供查询;

4.2.4对因有批次规定、色别规定等特殊原因而不能混放的同一物料应分开摆腰放;

4.2.5物料储存要尽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不超安全高度”;

4.2.6物料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必要时加垫板、纸皮或置于容器内,予以保护存放;

4.2.7任何物料不得堆放在仓库通道上,以免影响物料的收发;

4.2.8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仓或分区储存、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4.2.9储存场地须适当保持通风、通气、通光,以保证物料品质不发生变异;

4.2.10对于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料应考虑适当的防护措施,如危险品、贵重物品、易变质物料、有保存期限的物料,以保证物料的安全性与品质不受到影响;

4.2.11根据物料自身特性,设置物品储存期限表(具体见《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附表),对超过期限的,应提出品质判定要求,确保不合格物料不发放到生产现场使用;

4.2.12对库存时间超过呆滞期限无动用或月动用量不足物料总量20%的物料,应进行处理,具体依《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处理;

4.2.13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小组成员、财务人员等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库物料的保管、储存情况进行稽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包括处罚、培训、指导等)。

4.3搬运规定

4.3.1叉车载物应遵循有关叉车安全使用规定,机动叉车驾驶人员应取得有关叉车有效证件;

4.3.2人力搬运时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人身及物料的安全;

4.3.3搬运过程中防止物料、产品混淆堆放;

4.3.4在搬运物料过程中,必要时应使用适当的容器,防止对物料造成损伤;

4.3.5危险物品的搬运应按产品特性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搬运;

4.3.6使用搬运工具时,应注意物件的堆叠,以能顺利通过厂区划定的通道为限,高度不得超过安全高度为原则(要求泡沫以3米为堆放高度,其他物料以2米为堆放高度);

4.3.7仓管员应对搬运人员提出合理的搬运要求,确保搬运作业安全、高效。

4.4单据处理规定

4.4.1仓库所有单据均用不易褪色笔(仅限圆珠笔、签字笔)按单据填写要求,遵循“完整、准确、清晰”的填写原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单据,仓库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改善;

4.4.2每日产生的单据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分类归档、保管好,并传送到相关部门;

4.4.3仓库留存当月产生的单据应做好标识,并最迟于月底按类别统一用纸箱装好交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的人员保管;

4.4.4仓库单据应连号,中间不得有缺失情况出现,对于因开错单等原因作废的单据,由仓管员在作废的单据上注明“此单作废”字样,并与其它单据一起保存,以备追溯;

4.4.5仓库主管/组长随时对下属仓管员单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单据填写、传递、接收、保存、输出等),要求操作不规范者限期改善,并给予必要指导。

4.5账薄处理规定

4.5.1账薄登录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记账;

4.5.2账薄登录要求内容完整、填写清晰,不可漏填重要项目,更不可乱涂乱写,账薄应能体现物料异动过程和结果;

4.5.3账薄登录要有合法、有效的单据作支持,不可凭空想象或有实物异动时而不开单据;

4.5.4当日产生的单据要在当日下班前完成账目登录工作;

4.5.5账务处理方法具体依《账务处理规定》执行;

4.5.6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小组、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管员的账务登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账、卡、物、证”一致。

4.6盘点规定

4.6.1仓库须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进行盘点配合,并负责呈报盘点结果。具体参照《盘点管理制度》执行;

4.6.2仓管员在发现库存出现异常状况时,应对异常物料实施抽查、抽盘作业;

4.6.3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专员、财务人员、PMC部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对仓库物料进行抽盘,并作为考核仓库人员工作绩效的一项指标。

4.7退货产品及呆废料处理规定

4.7.1客户退货产品处理具体依《客户退货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7.2呆废物料处理具体依《呆废物料处理作业流程》执行。

4.8消防安全规定

4.8.1仓库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会使用仓库所属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如消火栓、灭火器等);

4.8.2仓库人员在摆放物料时不得堵塞安全消防通道,不得遮挡消防器材,必须保证仓库所属的安全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能够在必要时立即投入使用;

4.8.3仓库人员有责任保证仓库所属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完整、完好;

4.8.4仓库人员有责任检查仓库所属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性,如消火栓能否喷水、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4.9工作纪律规定

4.9.1仓管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4.9.2仓库人员应有良好的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并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报表及信息;

4.9.3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4.9.4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能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4.9.5无关人员未经仓库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4.9.6仓库人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仓库主管或开具《稽核处罚单》报稽核专员处理;

4.9.7仓库人员因当天工作未完成而需加班时,必须服从加班安排;

4.9.8所有仓库人员离职或调岗,均须与接手人员办理好账、物交接手续(包括物料的整理、盘点工作),因各种原因,接手人员未能及时到位时,由仓库主管或仓库组长或仓库主管指定的代理人员办理交接。若未交接清楚,离职或调岗仓管员须延长在岗时间,直至完成交接为止;

4.9.9仓管员因各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仓库组长、仓库主管审核同意,并有明确的职务代理人代理工作时,方可批准请假;

4.9.10PMC部经理、仓库主管、仓库组长稽核专员应随时巡视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纪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5.处罚规定

5.1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人员进行物料收发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2离职或调岗仓管员未与接手人员办理账、物交接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0元/次,若交接过程中接手人发现账、物不符的,处罚责任仓管员10元/种物料。交接清楚后出现的账、物不符责任由接手人承担。

5.3收料进仓时,仓管员须按要求摆放物料,并做好标识,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次;

5.4仓库备(发)料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而随意发料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次;

5.5仓存物料没有建立账、卡的,对责任仓管员处罚10元/种;

5.6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储存、管理,并做明确标识,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10元/次;

5.7对存在批次、色差等不能混放的物料而未分开摆放的,处罚责任人10元/种;

5.8因搬运不当而造成物料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9违反单据、账务、退货品及呆废料处理规定的,按流程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10非本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仓库物料,违者罚款20元/次;仓库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制止的,罚款10元/次;

5.11无关人员未经允许随意进入仓库,仓管员未制止的罚款10元/次;对于制止但未听者,罚款20元/次;

5.12在仓库内抽烟者,罚款200元/次,并对责任仓管员处以50元/次罚款;

5.13仓库人员监守自盗或公物私用的,一经确查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4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损害公司利益的,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并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15仓库主管、仓库组长因对下属监控不力而出现违规事件,应负部分连带责任,具体依《问责制》及《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16仓管员提供错误库存信息的,处罚责任人5元/次,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17对于盘点中出现的问题,按《盘点管理制度》处理;

5.18请假而未有职务代理人代理工作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

5.19违反本管理制度处罚规定末尽事项者,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未明确的,一律处罚5元/次。

篇4:某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装修规定

1.1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4.3仓库货物需严格按照"五距"要求堆放;(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物品与灯和喷淋头的距离不少于0.5米).

4.4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4.5仓库的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

4.6所有仓库的设置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挪用,挤占,埋压,圈占,堵塞灭火器,消火栓,烟感,温感,喷淋,手动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灯等消防设施;

篇5:火工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保管员必须身体素质符合规定的要求,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杜绝擅自离岗等现象发生。

3、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做好交接班记录,记录必须清楚本班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并签字认可。

4、仓库保管员严禁在库区内汹酒,严禁乱拉关系,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随意留外来人员在禁区内逗留,严禁擅自留外来人员在库区内过夜住宿。

5、库管员必须随时做好收发记录,做好帐物相符,严禁于地方不明身份的人员进行各种交易,违者经查明,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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