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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活动,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z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纲要》、《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和价格合理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工贸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物资采购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二)分权制衡:将各层次、各阶段的职能划分各级职能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

(三)归口审查: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采购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物资采购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物资采购活动;

(二)人员回避: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油品调运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物资采购责任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根据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组织实施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等项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樊矿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白志刚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安全质监部、调度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接受上级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七条工贸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三个职能小组。

(一)物资采购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依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方案,开展物资采购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处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中其他有关事项,定期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询价组(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

2.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完成采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三)质量技术组(公司安全质监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对物资采购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2.检查落实对物资采购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物资采购申请

物资采购申请由项目单位以文件或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单位等。项目部门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3个月报申请计划,并经公司调度管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2个月报申请计划。

第九条物资采购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如需采购的是生产性物资,由调度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申请采购项目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询价组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质量技术组对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四)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项目,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结束后,由物资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单位进行;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范围

第十条物资采购的管理范围:油品调运分公司的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如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保障用品等)。凡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设备、物资、生产消耗性材料等项目的采购,均按本办法执行。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比选、磋商、拍卖竞买、订单采购等,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其他非物资性项目(如服务、工程、设计、安装等)的采购,参照上款,一并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为保证生产性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计划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采购价格按不高于试用阶段统一中标价格执行,并将试用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室备案。

第十二条批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后,启动物资采购简易程序,委派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督组成员与项目申请单位直接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料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施。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如下:

(一)项目部门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

(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意见;

(三)其它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参于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建议有关部门按

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收受供应单位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与物资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物资采购工作的,以及其它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物资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潜在供应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物资采购的其它情况的;

(四)物资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律的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篇2:物资采购处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1为确保物资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发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证物资库房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1.2物资采购处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称“安检小组”),组长:蔡英宝,副组长:贾国红、李从军、李永良,组员:赵天华、张凯斌、赵桂云、宋艳霞、张四本、杨德宽、顾建武、郑喜珍,其中:赵天华为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兼物资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员,张凯斌为装卸组安全生产检查员,赵桂云为中心库安全生产检查员,宋艳霞为钢材库安全生产检查员。1.3安检小组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检查方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1.4安检小组检查内容:(1)查有无违章操作;(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3)查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4)查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7)查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1.5安检小组每月检查2-4次,每次检查需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1.6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责任人,报告部门安全检查小组,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需停、关设备或需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的,应立即执行。1.7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班组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要点如下:(1)库区及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铲车、行车、电梯等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1.8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将每周的检查情况,包括各类工具设备安全检查表等报告给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1.9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根据安检小组日常检查和各小组安全检查员的汇报,编写部门安全检查记录表,报公司生产处备案。1.10安全检查记录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备注1有无违章操作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3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4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5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6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7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8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安检组长:检查人:制表:日期:

篇3:集团分公司物资采购及验收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物资采购及验收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工程部是物资采购及验收的管理部门,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物资供方的评价由分公司工程部负责,对供方的生产能力、业绩和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状况、供货质量和能力等作出评价,由分公司生产经理作出评价结论,认定合格的供方。

第三条、用于建筑物结构和安全防护中的物资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采购。

第四条、采购合同经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后,由分公司经理批准签订,项目部无权与第三方签订任何物资采购合同。

第五条、进场物资的验收和取样,必须有监理单位旁站监理。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工程材料预算及工程施工进度,按月编制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项目材料员负责具体落实。

第七条、进场的物资在使用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验证和取样检验。

第八条、材料经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挂牌标识,以防止误用。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

篇4: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办法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监督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租赁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工作力度,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规避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是指集团公司各级各类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包括:工程物资、工程机械、专用设备、工程及行政用车、周转材料、机械配件等的采购(租赁),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机关金额较大的一次性大宗物资的采购(租赁)。

第二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租赁)监督主体是指: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纪委及工程项目纪工委。纪检监察组织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管理范围内的物资设备采购(租赁)管理进行监督。

第三条为更好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各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应主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在物资设备采购(租赁)运作时,业务部门要提前向纪检监察组织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其基本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种类、运作方式、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纪检监察组织在接到业务部门通知后,及时安排监督人员参与。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并认真把关。

第四条参与采购决策

监督人员要参与本级年度购置计划、自建项目计划的论证,监督是否按实际需要申报购置计划,是否按购置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计划与实际采购不相符,以“变通”手段采购等问题;特殊情况下的计划外采购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独家代理、专利、专有等特殊产品采购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备查资料是否齐全。

第五条参与市场调查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监督是否按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考察程序是否合规。

(二)供应商业绩考核。监督是否对供应商进行动态量化考核,供应商是否有履约能力,是否列入“黑名单”。

(三)采购价格审查。通过调查采购价格的确定过程和相关资料,监督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出采购指导价格,调查供应商数量是否达到评估价格要求。

第六条参与采购招标

(一)采购方式。通过了解采购物资设备的种类、市场供应情况和交货期要求,监督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正确、合理,大宗、重要物资采购方式是否经过集体审定。

(二)招标程序。监督招标前有无组织技术交流,标底测算是否合理,招标程序是否规范、严谨,评委组成是否合规,评分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按评标标准确定中标人。招投标项目在开标时,监督人员必须在开标现场监督开标运作全过程。确认各投标方代表是否到场,当场在各投标方代表的监督下,亲自检查各标书的密封情况,同时监督开封,在公认合理无异议的情况下,各投标方代表在开标结果表上签字,监督人员作为公证人签字证明此开标结果有效。

(三)询比价采购。通过查阅询价记录、询价书等相关资料,监督询比价程序是否规范,询比价资料是否齐全,询价书内容是否正规、完整,供应商的报价书内容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相应的技术协议,询比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

选择其它采购方式的,通过了解相关的采购管理规定和程序,监督是否按规定审批和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第七条参与合同过程监控

(一)审批与签订。监督是否按规定审批和签订合同,有无越级、越权审批、签订的现象,合同中标人和实际签约人是否一致,合同是否为集团公司统一范本,合同条款是否存在法律隐患。

(二)过程控制。监督是否跟踪合同履行过程,异常情况有无书面报告和解决方案,是否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供应商的责任,变更合同的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有无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三)采购物资设备验收。监督物资设备入库是否严格执行了质量、数量验收制度;对技术要求高、大批量或资金额度大的物资设备是否组织了由物资、技术等专业部门及使用单位参加的联合验收并实行验收签字手续。

(四)不合格物资设备处理。监督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物资设备是否办理让步接受、退货、索赔等事宜。

(五)货款结算。通过查阅合同、付款计划、付款凭据等相关资料,监督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的使用是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规定;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额付款、提前结算、长期占用等问题、供应商质量保证金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条参与物资设备处理

(一)积压物资处理。通过查阅库存结构报表等相关资料,监督是否按规定开展库存动态分析,对大额积压物资形成的原因和责任是否分析清楚,是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废旧物资设备处理。监督是否建立了废旧物资回收制度;报废物资是否认真执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建立并认真执行废旧物资处理制度;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是否有私设“小金库”、损公肥私等行为。

第九条三个重点

纪检监察组织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督采购、租赁和废旧物资处理三个环节。纪委负责监督工程机械、工程和行政车辆的采购管理。项目纪工委主要负责监督工程用主材、地材、周转材料、辅助材料和单台价格5万元以下的设备以及二、三类料的采购;工程机械、工程和行政车辆、小型机具、周转材料的租赁;废旧物资、周转材料、5万元以下废旧设备和小型机具的处理。

第十条一项措施

为确保各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集团公司各类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协议)上要设立纪检监察组织意见一栏,纪检监察负责人必须签字。无项目纪工委书记或其授权人签字,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不得签字,不得加盖公章;无公司纪委书记或其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不得签字,不得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意见。一般问题责成自行整改,严重问题的由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级及所属各单位。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5:项目大宗物资大型设备采购及进口管理程序

项目大宗物资、大型设备的采购及进口管理程序

1、组织程序

确定采购方----编制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供应商的确定---根据计划进行物资、设备采购---进场物资、设备验收交接---物资设备的使用

1.1采购方的确定

根据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程序文件及施工合同,明确业主、总承包商及分包商各自负责工程物资、设备的采购范围和采购权限。

1.2物资、设备供应管理计划

总包商制定工程物资、设备总控计划,明确各类物资、设备的供应时间、品种、型号、功能要求、技术参数、数量及质量要求等。

1.3总承包商编制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根据工程物资、设备总控计划,编制物资、设备的供应计划,明确物资、设备采购单位、供应时间、品种、型号、功能要求、技术参数、数量及相关技术参数。

重要及特殊物资、设备,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项目根据计划、技术指标、价格及合同要求,编制专项物资、设备招标文件。

1.4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业主、监理公司及我公司物资分公司、安装分公司推荐的供应商名单建立分供方数据库,通过对其产品质量、服务信誉、供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时间、提供的信誉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合格分供商档案。

1.5业主自购物资、设备供应

总包商根据工程总控计划,在工程前期,向业主提供一份业主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计划单,以保证物资、设备供应与工程同步。

2、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措施

物资、设备须向以确定的合格分供方采购,所说明的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对有疑问的材料、设备禁止进货。

加强计量检测。采购物资设备应根据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规范或合同规定要求及按已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进行验收或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并做好标识。

总承包项目部的工程协调部应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由总工负责,编制严密的材料计划。

总承包项目部的物资部根据工程协调部提出的物资、设备采购计划,选择多家合格分供方,并通过考察、试验后,报业主和监理审批择优选择。

进场的材料设备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按规定取样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无证和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该工程上。所有材料设备的验收、取样试验和保管、发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派专人负责。

装修阶段,对所有的装饰材料均实行样板制,对材料进行综合评定,选定合格样品;选定的合格样品、各种样板必须通过业主、监理及设计院的认可并签字。合同部最后根据甲方确认的样板与分供方签定的供货合同,物资部则根据样板及合同中提供的质量标准来进行物资、设备的进场检验和验收,不合格物资、设备严禁进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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