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使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一、现场内任何班组和个人明火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操作,并采取相应消防措施。

二、易燃物料集中区域,封闭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等明火作业,由主管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

三、登高焊割和小型密闭燃料容器以及具有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由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工地主管部门批准。

四、一般动用明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报工地负责人批准。

篇2: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范本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2、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项目部审查、批准,方可作业。许可证只有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有效。

3、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项目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专人定点监护,切实保证安全。

4、动用电气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持证上岗。

篇3:动用明火三级安全审批办法

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篇4: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范本

为加强厂区消防工作,防止火灾发生,确保职工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厂区范围内实行动火三级审批制。

1、“一级动火”指在厂区重点防火场所,如原料仓库,主车间,危险品仓库内或附近动火,如电气焊割、喷灯、浇柏油等,由需动火车间部门填写动火许可证,经消防安全管理员审核同意,厂防火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指在厂区危险性较大场所,如厂区通道等处动火,须由动火车间,及动火施工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好动火“许可证”经消防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指在厂区危险性不大场所动火,须经车间防火负责人批准,方可动火。

4、车间工区动火前,必须认真检查周围的环境,清理动火部位周围的可燃物和化学危险品,配备好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做好防患准备工作,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焊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电气焊的“十不烧制度”,焊割前应仔细检查周围场地情况,经查认为有燃烧爆炸危险性时,在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前,应拒绝焊割,并向上级报告。

6、动火完毕后,现场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应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遗留火星,经查确认无隐患,一小时后方可离开现场,有事离开现场,一定要有人顶替并且必须把现场情况交待清楚。

篇5:动用明火三级审批规定

一、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条例,严格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三、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六、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收货部制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