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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京发电厂消防安全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第一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电力企业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厂部设防火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生产副厂长为第一副主任,其他厂领导为副主任,各部室、各公司行政主管为委员。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安监部。

三、各部室、各公司设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各部室、各公司防火责任人任组长,并设有兼职防火员(由安全员兼任)具体负责消防工作。

四、厂消防安全实行三级管理

1、一级消防安全管理,以厂长(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生产副厂长主管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其他厂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2、二级消防安全管理,以各部室、公司、运行值主管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

3、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以各班班组长为本班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管理工作。

4、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相结合,做到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

5、各部门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队,各班组、岗位要有义务消防员,一般部位义务消防员按所在部门职工总数10%配备,重点防火部位职工必须100%是义务消防队员。

6、义务消防队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消防常识,了解本部门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掌握各类灭火器材的运用和初起火灾的扑救,一般义务消防员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

第二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厂长是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生产副厂长是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三、安监部主任为专职消防管理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企业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全厂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消防规程的贯彻执行。其职责是:

1、具体实施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消防工作经验、教训,对企业的消防工作目标与计划提出建议。

2、负责实施企业的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3、对各部室、公司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4、组织开展全厂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训练。

5、负责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6、按有关规定参与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对已构成的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四、安监部设消防专职,在安监部主任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根据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时完成各项计划工作任务;

2、负责企业的日常消防检查,定期对企业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3、对火灾隐患部门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按消防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4、负责制定企业的各种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厂职工的防火教育工作,负责对专职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组织管理和业务学习、业务训练及消防运动会等工作的管理;

6、按规定对动火工作实施管理;

7、负责对企业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100%;

8、参与本单位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及对破坏生产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10、负责防火档案的日常管理。

第三节各级消防组织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制度,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指示,研究确定本单位消防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奖惩考核监督机制;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检查、考核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火险隐患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

5、领导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培训,落实自防自救方案;

6、当发生火灾时,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分析火灾原因、研究处理火灾事故。

二、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本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2、及时研究和安排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3、制定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

4、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三懂三会”的要求;

5、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

6、推荐防火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处理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报安监部备案。

三、安监部职责

在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责:

1、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消防工作经验、教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2、对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3、组织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训练;

4、负责做好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5、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6、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

7、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8、按规定建立防火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职责

在本部门防火责任人的领导下,做好消防工作。

1、学习消防法规,掌握消防基本知识。

2、制定消防业务学习、训练计划,定期开展消防业务活动。

3、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有效完好。

4、发生火灾时及时参加扑救。

五、班组长防火职责

1、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2、负责检查本班组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开展班组消防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汇报,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

4、负责组织本班组开展防火演练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5、记录好本班组消防台帐资料。

六、员工防火守则

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制度和防火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程,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工作和消防设备管理。

2、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本岗位生产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备、会扑救初起火灾。

3、发现火情时,一面采取灭火措施,一面及时报火警,积极勇敢地投入扑救,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并协助火灾事故的调查。

4、熟悉本岗位工作范围内消防设备器材的配置情况,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及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勤检查、勤维护、防丢失、防损坏。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器材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保证安全生产。

篇2:结防所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所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所长做好结防所消防安全工作,对结防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结防所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结防所所长或分管副所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撊。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篇3:电工消防安全责任制(三)

1、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并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在安装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3、对于违反电器管理规定的行为,电工有权进行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4、在变电所内(机房)不准会客;

5、值班电工不得喝酒,不准擅离职守;

6、电器设备、线路要定期检修,如突发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报告领导;

7、变电所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杂物;

8、每年雷电季节到来之前,要认真检查一次避雷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维修。

篇4:保卫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时到岗值班、值宿、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不能酒后上班,更不能在岗位上饮酒,夜间不能脱岗睡岗;

3、不能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聊天,不得将其他人员留宿值班室内过夜;

4、对负责的范围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并作好记录;

5、保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熟知所负责部位的电源、墙壁消火栓器材位置;

6、保卫人员在值班中要认真负责,出现火情应迅速报公安消防机关,拨打火警“119”,对初期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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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场所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度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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