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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卫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各处、厂的材料、设备基地等部门参照有关内容执行。

3、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执行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国家及本市颁布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

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在开工前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5、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须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绘制出消防道路、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应签订责任书,但不得以包代管。

7、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15人。

8、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习应按预案进行,当发现预案不合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9、消防演习应在工程开工时进行,以后应每隔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10、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职工进场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布局合理,生活区、食堂、仓库、木材堆放场地、木工加工棚、固定动火区及建筑物的出入口等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12、消防器材应分组设置,每组包括灭火器5瓶、水桶5个、铁锹3把、火钩2个斧子2把。

13、消防器材应摆放(或悬挂)在消防架上,消防架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并喷红色油漆。

14、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消火栓和消防管线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

15、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新购置或检测的器材在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宜大于25m,消火栓的主干管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要昼夜有明显的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17、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楼应设消火栓接口,并应按保护范围配备水龙带。

18、消防竖管应保证有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将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19、消防泵房的位置应设置合理,应采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水泵应有专用的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由施工现场的总断路器的上端接线,以保障消防水泵连续不断供电。

20、施工现场必须规划出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建回转车辆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堆放物料或挤占车道。

21、施工现场的宿舍、仓库及其它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22、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宿舍或将建设工程做库房使用,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工程内调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必须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3、宿舍内住宿超过20人时,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超过100人时,必须有消防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4、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准同放一个房间,停火时,应关闭燃料的总阀门,防止气体泄露。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6、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存放的库房、油漆配料房、木工加工场所、防火作业场所及油漆粉刷场所不得使用明露或高热、强光源的灯具。

27、施工现场、木工加工棚等部位的废弃物品和刨花、锯末,必须及时回收和清理。

28、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明火保温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宿舍内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卧床吸烟。

30、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31、施工现场使用的水平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密目防尘网及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应检查验收。

32、从事电、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3、在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用火证》当日有效,当变换用火地点或变更用火人时,应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4、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应先清除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看火人,作业后,应检查用火场地,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3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m。

3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

三、治安保卫管理

37、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治安保卫工作,职工进场时应首先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39、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并建立务工人员档案。

40、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要重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1、施工现场要建立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发生治安事件时,必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的年龄不宜超过50岁,在值勤时,应佩戴标志,门卫应有值勤记录。

4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必须有领导在施工现场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

44、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4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篇2:保卫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按时到岗值班、值宿、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2、不能酒后上班,更不能在岗位上饮酒,夜间不能脱岗睡岗;

3、不能与闲杂人员在值班室聊天,不得将其他人员留宿值班室内过夜;

4、对负责的范围要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报告,并作好记录;

5、保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熟知所负责部位的电源、墙壁消火栓器材位置;

6、保卫人员在值班中要认真负责,出现火情应迅速报公安消防机关,拨打火警“119”,对初期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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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措施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专职安全员为辅的消防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消防安全施工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消防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报告。

4.公司质量安全部为常设的专职安全机构,负责对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1.现场的所有管理、操作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人员。

2.新的工序开工前由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难点,消除安全隐患。

3.结合工程的变化,进行事实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4.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可能出现的施工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减少人为事物。

5.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前,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是按规定参加了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有关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三、安全检查

1.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

2.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定期检查与特殊检查相结合,班前检查与班后检查相结合,专职人员检查与操作人员自查相结合。

四、具体措施

1、整体安全措施

a.健全安全机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项目经理为第二安全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各项工程总管为责任安全员,整个安全责任体系由项目经理、现场项目经理、分项工程总管、安全检查员、物资仓管员等组成。

b.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小组成员必须每日轮流值班,并有值班记录,做到每天有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c.推行安全责任制:安全总管必须每天进行安全巡视、记录安全问题、发布安全整改通告,召开安全会议,并定期总结安全工作,提出安全计划。

d.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比如组织“安全月”、“安全百日无事故”等活动。对违反安全条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开除。

e.职工岗前教育:所有工人进场前,集中学习一天安全生产条例,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用火防火规定

1)由项目部经理、施工工长、安全员组成“三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防”工作。

2)项目经理应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派出所、联防队联系,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保卫会议,取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3)工地所有施工队伍和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绝对服从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

4)动用明火要有审批程序,需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并由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5)动用明火的施工人员上岗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及防护手套,不准赤膊及穿拖鞋,否则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可阻止其进入施工现场。

6)工地库房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应按防火安全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7)施工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材料,对于这些用品的保管可专设库房分类存放。

8)工地现场严禁吸烟,更不准将火种带入工地现场,违者给予重罚,造成火灾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电焊作业时,先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有无易燃易爆等物品,现场不清理不准施工,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理。

10)工人宿舍建在场地以外的位置,宿舍隔墙采用阻燃的水泥纤维板。严禁工人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具和动用明火取暖。

11)工人食堂要派专人专管,要按规定使用液化气灶及电器用具,用后及时关闭。

18)施工现场及工人生活区内要按规定在明显的位置摆放灭火器具,并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的使用功能、效果和时效,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懂灭火器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13)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

14)加强安全警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3、用电规定

1)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管理部门办理施工用电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用电。

2)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按规范要求配备和安装临时用电设施。

3)设专职电工进行临时用电管理,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和各施工区的支路开关。电源拉闸时,需挂上“维修电路不能合闸”的标志牌。

4)工地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负责整个工地的电气线路管理、电动机械维护及保养、照明用具安装等,并随时巡视检查,如发现电缆负荷或其他隐患时必须及时处理。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赔偿经济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现场用电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由主配电箱分接到各工作面的分电箱内。配电箱内的拉线要接到端子上,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同时各分接端必须带有接地的保护装置。

6)除了施工现场的照明线由电工架设铜芯线外,其他临时电路必须使用护套电缆,不能用电线代替。

7)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8)各施工队施工人员从仓库领出的照明灯具、电缆线、电动工具和其它各种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按规定操作使用。

9)工人宿舍内除照明灯具外,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用品。宿舍要求专人管理,做到人走灯灭。

10)加强用电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程施工。

2)电工、焊工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国家统一颁发的上岗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

4)施工现场的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基槽边檐,应有防护栏等隔离措施和明显标志,距地面3m以上作业地点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6)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向下抛掷工具、材料杂物,以免碰伤下面的人员。

9)施工现场内一切生产、生活各项临时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设置并进行管理,做到布局合理,整齐统一,符合安全疏散、防火等要求。

10)施工现场的电路开关、支路配电箱,统一有值班电工接驳、开合,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11)设置专职仓库保管人员,严格按出入库手续办事,防止物料失窃。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措施。

5、劳动纪律

①.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佩戴工作卡,无卡者不能上岗工作。

②.施工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服从分配及管理。

③.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④.高空作业的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一律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⑤.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

⑥.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⑦.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⑧.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⑨.严禁在管道井口及楼梯井口倒垃圾、扔杂物。

⑩.非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保安制度

⑴.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⑵.保安人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

⑶.保安人员必须全天轮流值班,施工现场的材料未经工程指挥部批准,绝不允许任何人拿出工地。

⑷.保安人员要经常查看施工现场,及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

⑸.清楚火灾及盗窃报警电话,当现场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报警。

篇4:安全工作责任制-保卫部消防干事

一、认真做好安全消防检查记录,监督各部门实施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熟练掌握单位各种消防设施性能及应用情况,掌握重点部位情况。

二、定期检查公司办公楼和各修理网点及车库消火栓,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三、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员工做好安全防火知识培训,增强安全防火意识。

四、冬运期间,认真检查车辆户外烤车现象,在烤车现场必须做到一台车至少配备一台灭火器。

五、负责本单位场区的卫生检查指导工作和安全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

六、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工作。

篇5:建筑保卫消防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新建、改建、扩***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登记,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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