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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4S店安全消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一、消防工作标准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

2、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3、有公职或兼职防火干部,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不要乱动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

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检、维护、保养。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

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

9、对新员工和老员工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门的消

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分明。

二、组织制度

1、各部门消防安全区域、责任人明确。

2、各部门设立消防安全分工。

3、定期做好防火检查及召开例会。

4、定期召开消防会,要确实组织好防火检查,制订计划,重视

防火检查的重要性。

5、确实组织好义务消防员的学习、训练及灭火演练,每年不少

于一次。

6、各安全区域负责人及领导小组名单上交行政部备案,如有调

整随时上报

7、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防火制度

1、设置明显禁止烟火的标志。

2、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

4、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有专人对所属部门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

种电器不带电过夜、保证各区域无明火及火灾隐患。

5、安全通道通畅无任何杂物。

6、消防设施设备必须齐全。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各部门全面负责辖区内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

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管理辖区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

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专门人员进行监管,定

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的消防器材因管

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

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上报。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

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五、防火检查制度

1、保证各部门或几个部门设立一名或数名防火检查员,定期进

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责任人负责制,安全防火检查由责任人负责监管落实。

3、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4、各部门要在主管的带领下,每月要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做书面形式的汇报。

5、行政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

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其它重点项目的检查

5.1消防设施的检测

*消防设施存放位置是否正确。

*确保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前没有物品堆放。

*做好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保证消防设施各组成部件没有损坏,能正常使用。

5.2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是否有热源。

*物品堆放整齐且摆放位置正确。

*物品间存放是否有一定间距。

*摆放物品的空间保证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灭火器材是否到位、正常。

5.3消防盲点

*观察各部位门、窗是否关闭、上锁。

*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气味。

六、火警、火灾的事件处理

1、安全责任人闻警后以最快速度奔赴现场扑火,并负责指挥火

警区域人员撤离。

2、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求救。报警时应讲

清地点、门牌号码、燃烧物质种类及火势等,并注意引导消防车进入灭火。

3、在处理事故中要注意火场疏散,应把救助被困人员及抢救火

场财物放在首位。

4、控制大门进出人员的秩序,防止可疑人员混入从而引发不安

全因素。

5、事后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避免下次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七、防火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员:**

八、安全自查情况汇报:

经自查发现我店存在以下消防问题:

1、大厅未有疏散地贴;

2、部分消防栓箱内工具不全;

3、有私接电线现象。

4、灭火器数量仍不足,正常规定50平米/个

以上情况我店将定期整改完毕。

九、消防安全责任区划分

1、销售展厅责任人:**

2、一楼办公区责任人:**

3、二楼办公区责任人:**

4、车间总负责人:**

5、机修车间责任人:**

6、钣金车间责任人:**

7、烤漆车间责任人:**

8、食堂责任人:**

9、寝室责任人:**

十、财产保险

财务负责每年定期足额购买财产保险

篇2: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管员必须熟悉消防知识和本岗位所使用的消防器材使用办法,工作责任心强,坚守工作岗位。

第二条库内各类材料按类别分类、分库存放,严禁混存混放,危险品、化学品、雷管炸药物品必须单独存放,库房内严禁存放杂物,私物和非本库存放物品,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

第三条库区内严禁明火,库内不准携带烟火和点燃物品,火工产品库不准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衣服进入,不准在库房内使用手机。

第四条火工产品库不得有任何电源,其它材料库的照明线路必须保证安全,值班室可控制库内全部电源,无人员入库禁止送电,库内照明不得使用大于25W的灯泡。

第五条保管员每天对库内外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报告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处理,发现火险,应立即使用就近灭火器材,电器火灾首先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器或沙灭火,尽快扑灭初期火灾,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保护好现场,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篇3:加气站消防管理制度

加气站建筑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1、在工艺装置上对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在有天然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设备、管道等有防静电措施,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并应有良好的接地。加气站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一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应做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1、动火、用火

加气站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后,划定“动火区”。

动火作业票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有效期限仅限当天。

设立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站内实施动火前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

(2)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站房、机房、罐区、设备等应符合安全间距或安全措施要求;

(3)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

(4)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各类动火作业区域应由各公司明文规定,并在加气站区平面图上标明。

动火作业票不准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等,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硫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必须良好,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作业票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检修负责人和站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作业票”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分级审批权限规定:一级动火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动火由所属站长复查后,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动火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凡可能与天然气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天然气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2、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

公司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设立有主要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加气站相应设立义务消防组织。

公司、站点应根据加气站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配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转,并对天然气的生产、储运、销售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报警,说明着火部位、火情大小,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引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加气站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罐区。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站内严禁烟火,堆放杂物,杜绝一切可燃物品进入站内,消防器材工具、物资必须存放有序、整洁。

进站加气车辆,坚持先熄火、后加气的原则,严禁站内吸烟,严禁带入打火机、或火柴等火种。

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使各类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建立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两次的灭火演练,员工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严禁在站内停放车辆和修车、洗车、擦车。严禁在加气设备、管线、加气机上敲打碰撞,气枪做到轻拿轻放,以免引起火花。

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跑、冒、滴、漏,发现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迅速处理。

4、站区为一级重点防火区域,进站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具有防静电的工作服和工作鞋,站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火作业,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场内严禁烟火,严禁拨打手机。站内必须设置醒目的禁止标记、安全警句。

5、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加强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对发生的事故绝不掩盖,对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认真查清原因,吸取教训。加强站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使之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将消防设施改作他用。

6、入站充气车辆必须检查登记,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站,加气时汽车发动机必须熄火,并关闭电源。加气车辆按要求依次排队进入。

7、外来其他人员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进站,并做好登记。

篇4:消防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站内的消防和环保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站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站长负责防火安全和环保的组织领导工作,从业人员负责防火安全和环保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站长关于防火安全和环保方面的职责:

1、负责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责任制。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消防和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3、定期对站内防火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站内的防火和环保安全。

4、负责站内区域内防火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和环保管理机关对站内区域内防火和环保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5、参与站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6、负责对站内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定期对站内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8、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第四条奖励与责任处罚

1、站内在年终考核中,对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站内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站内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站内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站内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篇5:施工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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