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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安全副厂长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在厂长的领导下,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7.主管安全副厂长在厂长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篇2:各分管副厂长安全职责

1.在厂长的领导下,全盘负责各自管辖区域的安全状况。

2.督促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3.组织所辖部门单位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4.协助厂长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辖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指导所辖部门、单位开展安全技术工作。

5.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每月不得少于3次),分析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

6.定期组织本部门、单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并逐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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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事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篇4:设备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篇5:销售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6、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副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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