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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料场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燃料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人身、燃料、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造纸行业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生物质发电燃料收、加、储、运体系特性,制定本规定。

燃料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本规定所指料场包括厂内中心料场、厂外自营收购站和承包经营收购站。本规定适用于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公司燃料收、加、储、运各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料场建筑设计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料场竣工时,应先经集团公司按照设计规范组织内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公司申请当地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消防组织管理各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燃料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消防职责: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燃料消防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和消防演习;组织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负责本单位消防管理工作的经费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项目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项目公司的燃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项目公司的消防安全符合国家、行业、地方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并随时掌握本项目公司燃料消防管理工作动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公司其他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燃料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消防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管理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实行承包、租赁的燃料料场,项目公司要与当事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在承包租赁期间,项目公司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项目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义务消防队成员必须以文件形式明确,并报送分公司备案。项目公司燃料部为料场消防的归口管理部门,燃料部应有专人负责料场消防安全管理,纳入项目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并接受项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专工的领导。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表,履行审批程序后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不限于):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值班、巡检、查岗制度;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燃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灾事故报告制度;火险隐患整改制度;防火安全奖惩制度。防火安全检查表应包括(不限于):防自燃安全检查表;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设备安全检查表;车辆安全检查表;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消防设施检查表;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公司应在燃料收、加、储、运的燃料消防重点区域设置消防安全管理公告牌,明确责任人、通讯方式以及消防工作相关要求。实行严格管理;燃料消防重点部位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项目公司应按照在册职工70%的比例确定义务消防队,配备足量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燃料储存管理燃料堆放区应远离生产区、生活区,一般要求:储量在2万吨以上的储存点,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100米以上;2万吨以下的储存点,与生产区、生活区的距离应在50米以上。燃料储存点四周应当设置围墙或铁丝网,墙(网)高度不低于2米,墙体与堆垛之间预留不小于6米的消防通道。料场消防通道的宽度应当不小于6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应当不小于4米。原场地应当平坦、不积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30厘米。中心料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要覆盖整个料场区域。

燃料收购站要设置岗楼,其位置要便于观察整个料场区域。严格把好进场燃料的安全关。在燃料入场前,应当设专人进行严格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后,方可进入区。对易自燃的要严格控制水份,码垛时,含水量不应超过20%,并作好记录。易发生自燃的,堆垛时需留有通风口或散热洞、散热沟,并要设有防止通风口、散热洞塌陷的措施。

发现堆垛出现凹陷变形或有异味时,应当立即拆垛检查,并清除霉烂变质的。堆垛的长边应当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平行。垛顶披檐到结顶应当有滚水坡度。燃料码垛后,要定时测温。当温度上升到摄氏40至50度时,要采取预防措施,并做好测温记录;当温度达到摄氏60至70度时,必须拆垛散热,并做好灭火准备。

对场地的杂草、木屑、树皮、锯末、枝桠等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每个堆垛要建立档案,写明堆垛日期、垛号、水份、品种、垛形尺寸、重量和责任人,并在垛头挂牌明示。燃料应当分类堆垛,料垛的规格及间距应当符合下表规定。堆垛技术要求品种长×宽×高(m)垛距(m)垛头距(m)备注棉花秸秆(粉碎)50×10×13≥4≥8玉米、小麦秆(大包)50×10×6≥4≥8玉米、小麦秆(小包)50×10×10≥4≥8说明:1、长×宽×高是最大极限值,不设最小值;

2、玉米、小麦秆大包堆垛高度为垛基高度,不包括起脊部分;

3、其他品种燃料堆垛参照本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火源管理场出入口和适当地点必须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牌和禁止吸烟的警示牌。门卫对入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检查、登记并收缴火种。料场内岗楼、值班室、计量室应当采用无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须采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采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用火点距堆垛最近处应当不小于50米;专人管理火源,炉灰用水浸灭后放到指定地点;烟囱要安装防飞火装置;用火点要配备灭火器材。

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严禁焚烧物品。料场内尽量少使用明火。若由于生产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到项目公司办理动火工作票,经项目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现场验收,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并在监护下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前应清除作业点周围的可燃物,备好灭火器材。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视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风力大于四级(含四级),料场内严禁明火作业。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料场内应停止收储及堆垛等作业,并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在料场内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常维修保养。在使用时,必须将其转动部位上的可燃杂物消除干净,对于易积杂物的部位必须设防护罩。

进入料场的所有机动车辆,易产生火花部位须加装防护装置,排气管必须戴性能良好的防火帽并可靠固定,防火帽内积炭应当每周清理。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燃料后,不准在料场内停留或保养、维修。发生故障的车辆应当拖出场外修理。严禁机动车在料场内加油。料场周围10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料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确需搭建时,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电气管理?料场内应当采用直埋式电缆配电。埋设深度应当不小于0.7米,其周围架空线路与堆垛的水平距离应当不小于杆高的1.5倍,堆垛上空严禁拉设临时线路。料场内机电设备的配电导线,应当采用绝缘性能良好、坚韧的电缆线,禁止使用带有中间接头的电缆。

料场内严禁拉设临时线路。因生产必须使用时,严禁使用带中间接头的电缆,严禁临时线路穿垛敷设,通过道路的电缆必须直埋或采取防止车辆碾压的措施,电缆拆接工作必须在采取停电措施后进行。料场内宜选用防尘灯、探照灯等带有护罩的安全灯具,并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尽量将照明灯具、灯管远离燃料储存点。不准使用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料场内应禁止使用临时照明灯具,确有必要时,须采取防尘、防爆、防触电措施,工作终结应及时拆除。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必须安装在封闭式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采用非燃材料制做。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时,其电源应当从固定分路配电箱内引出。料场内电动机应当设置短路、过载、失压保护装置。

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隔离装置,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料场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人员负责安装、检查和维护。料场内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对料场内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避雷设施料场应当设置避雷装置,使整个堆垛全部置于保护范围内。

避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当不大于10欧姆。避雷装置与堆垛、电器设备、地下电缆等要保持3米以上距离。避雷装置的支架上不准架设电线。避雷装置要定期检查、维修、测试并做出记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消防设施管理料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寒区料场的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在寒冷季节应当采取防冻措施。

?料场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料场消防用水可以由消防管网、天然水源、消防水池等供给。利用天然水源供给消防用水时,应当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一般吸水点不少于两处,储量大的料场,吸水点不少于四处,并至少能同时停靠两辆消防车。料场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四周设置宽度不小于6米且能供消防车通行的平坦空地。料场占地面积超过25000平方米,需增设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纵横消防车道,其间距不超过150米。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必须能承受通行消防车的压力

。附则本规定由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管制规定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安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部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做适当安全隔离,并向安全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丢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需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消防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条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过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篇3:消防管理制度-空压机房

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消防法,掌握消防安全情况,统筹安排消防工作;二、各单位应确定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处保卫科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重点消防单位应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参加有关知识技能培训;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值班制度;三、各单位应建立消防检查制度。处每月对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消防单位须建立每日巡查、旬查、月查制度,并建立台帐;四、各单位要根据消防法规和各单位实际,配备必需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对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能用;五、各单位要及时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并报告隐患整改情况;六、各单位要对职工每年进行至少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消防意识,提高防火知识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七、各单位要制定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八、各单位要确定重点消防部位,并指定专人负责该部门的消防安全;九、当火灾发生时,要及时进行灭火、人员疏散、物资抢救和报警,协同有关部门追查火灾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十、各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

篇4:S煤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矿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副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全站第一副站长,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及科长助理,生活服务公司经理,多经公司经理,供应科支部书记,综合办公室主任,设备科科长。

2、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矿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报保卫科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矿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本岗“三懂三会”的内容;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3、逐级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措施;

4、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实施演练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地面消防安全;

2、下列单位为矿重点防火单位:

供应科、生活服务公司、医院、财务科、办公室、机电科、运输工区、

机修厂、多经公司

重点消防单位必须有明显防火标志,建立日常消防巡视制度;

3、矿房产对外实行承包、租赁时,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要明确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有火灾危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卫科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时刻处于完好状态。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汇报给保卫科进行修复。凡发现擅自挪作它用,无故喷放、丢失、被盗等,要照价赔偿并加倍罚款;如发生火灾,因上述原因影响扑救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5、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要提前写出申请,写明灭火器材型号、数量、用途,由分管矿长签批后,交保卫科购置;维修、新配备的灭火器材一律计入单位材料费;

6、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存放;电焊、气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至少配备两台以上的灭火器,方可作业;

7、冬季不得使用电炉、火炉取暖,因工作须用火炉的,提前写出申请,制定防火措施,经安全矿长批准,报保卫科备案,方可点炉;

8、矿举行大型会议、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或提供场所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9、任何人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实施直接灭火,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保卫科应保护好现场,事故单位要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落实事故责任。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场。

四、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重点单位和保卫科对矿区重点防火部位,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至少每旬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防火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25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在保卫科召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总结布置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火灾隐患整改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各单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责任人应向矿保卫科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应当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4、保卫科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单位消防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上签字,单位消防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保卫科备查。

六、奖惩:

1、奖励:

地面杜绝火灾事故,月度活动正常,对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按季度每人奖励100元,奖励保卫科300元;否则罚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每人100元,罚保卫科300元。

2、处罚:

(1)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人按损失额的20%罚款;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全额的20%,并对责任人处500---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2)各单位对保卫科下发的《火险隐患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否则,给予200---500元罚款。

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保卫科值班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和义务消防组织。

2、报警程序: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要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直接灭火,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部某地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向矿调度室和保卫科汇报,调度室和保卫科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在向矿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矿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矿区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干部带头)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后,矿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矿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生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的方法(略)。

八、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8年下发的《沛城煤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苏沛煤(2008)46号文”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

篇5:S机房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除七氟丙烷灭火器外,机房内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手提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有效、可用。

第二条机房内严禁吸烟,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防止机房出现露水。

第三条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四条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第五条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机房内严禁存放任何食品,要经常检查有无老鼠,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六条机房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培训,熟悉机房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并定期参加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第七条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得到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领导书面批准。

第八条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领导。

第九条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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