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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一、总则

(一)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四)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配气站、安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站长和班组长担任。

(五)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属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七)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八)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九)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十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四)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五)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十六)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十七)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奖励与惩罚

(十八)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十九)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二十)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冬季消防安保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工程概况及冬季气候特征

1、工程概况及主要工程量

########公路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境内,是山西省高速公路规划“三纵十一横十一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公司承担路基施工任务。其主要工程量有:

A、路基工程

路基挖方:开挖土方208751.04m3,开挖石方511749.9m3;

路基填筑:利用土方132887.195m3,利用石方136254.674m3,

借土填方2484.6m3,结构物台背填筑20563m3;

软土地基处理:土工格栅20791.8m2;

湿陷性黄土处理:重夯23215.6m2,强夯15578.2m2;

B、桥、涵工程

桥梁:大桥1150m/4座(预应力砼简支T梁),

大桥728m/1座(预应力砼连续T梁);

涵洞:管涵27m/1道,盖板涵84m/1,通道38m/1道,拱涵67.62m/1。

C、排水、防护工程

排水:排水沟2428.9m3,截水沟1899.7m3,急流槽浆砌片石1844.5m3;

防护:浆砌片石护坡3407m3,浆砌片石护面墙39040m3,

浆砌片石挡土墙2841.4m3。

2、冬季气候条件

冬季施工指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104-97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C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高于5°C即解除冬期施工。临汾市汾西县,每年12月初开始封冻,翌年3月初解冻。

二、冬期施工危险点

临汾地区冬季风干物燥,施工现场保温材料较多,用电量大,必要时会采用煤炉取暖,易发生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施工人员处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中,穿衣厚重,施工不便,也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触电、冻伤、滑倒等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临汾市冬季十分寒冷,而且时间长,根据霍永高速公路工期紧、施工任务重的特点,为保证施工安全,我项目部成立冬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确保冬施安全措施执行到位。详见冬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框图:

冬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指工区的安全管理要覆盖到工区的每个管理部门乃至每一个人,真正做到“人人、事事讲安全”。“纵向到底”则指安全管理要自上而下深入到底,要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施工现场的一线作业人员。

四、人员安全岗位职责

1、对冬期施工人员的要求

(1)日常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多开会,提高人员的冬期施工安全意识,不要放松,不得随意提高劳动强度和加班加点,保障施工人员的休息时间。

(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施工。

(4)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报告和解决,不要视而不见。

(5)安排专人观测和记录气温,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气象变化的信息,指导工程施工的安排和调整,防止寒流突袭造成损失。

五、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冬期施工气温较低,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较多,在施工前要制定相应的冬期安全施工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高空作业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并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六、冬施期间安全管理措施

1、冬施人员防寒防冻保暖安全措施

(1)为施工人员派发冬期安全帽、棉衣、棉手套等防护用品。

(2)材料加工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操作,并采用相应的保暖、保温措施。

(3)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所有特种作业必须佩戴相关防护用品,防护用品满足冬期人员工作条件。

(4)特种作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白天温度高的情况下进行,安排不开、必须在气温低的情况下进行,采取相应保暖措施。

2、冬施用电安全管理

为保证本标段冬季施工应急用电要求,本工程配备几台柴油发电机并设置专人管理,使发电机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冬施期间突发停电时的电力供应。

(1)在冬期施工期间,应定期对现场所有动力照明线路,供配电电器设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瓷瓶裂纹、绝缘降低以及漏电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处理。

(2)配电箱、电闸箱等,外壳要做接地保护。冬施期间要经常对各种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电气器材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不合格严禁使用,配电盘、闸箱要防水防潮,指定专人每天检查保管。根据电路中实际负荷的大小,正确选用自动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合理选用导线截面,以使其相匹配,防止线路严重过负荷。

(3)大风降雪降雨天气,认真检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检查电路、电闸箱、变压器等是否安全可靠,如有变形漏电等不安全隐患时,做到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隐患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马上安排解决,确保安全用电。及时清除外电架空线路上的积雪与结冰,经常检查电路保护装置,检查绝缘与工作状态,消除不安全因素。

(4)加强冬期施工的用电管理,设专人每天进行检查,清扫积雪和积冰,并每天检查电箱内漏电开关的性能,有异常时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5)现场电路电缆铺设在地面的电缆构槽内,局部架空电缆的电杆,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并用钢绳牵引锚固在地面上。

(6)凡属电气方面的机械设备。包括移动电源线或拆卸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各类用电人员所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内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开关箱锁好。

(7)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每日上班后先把现场用电仔细检查一遍,有问题马上进行整改,电工应认真做好日巡视并记录在册。

3、机械设备管理

进入冬期施工前应对机械设备全面进行一次检查,机械车辆防止受冻。对机械传动部位应及时检查,如有缺陷,及时维修、调整。

(1)机械设备及机具在使用前加强冻害的检查,若有冻害发生,影响安全使用的,必须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认安全,能正常使用后再投入使用。

(2)使用过程中,加强检查,确认设备运转正常。

(3)使用完后,按冬期防护措施进行操作,如内燃设备放干所加的冷却水等。

(4)所有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5)用电动机械设备要按照规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和测试可靠性。

(6)现场机械操作棚(如搅拌机、电葫芦、电焊机、钢筋加工机等),必须搭设牢固,防止雨雪影响。

4、冬期防雪、防滑安全管理措施

(1)全面加固操作平台和过道(预防严寒使焊缝冻涨开裂),并设置防护栏,按规定支设安全网,加强安全警示。坡道应设置防滑条。对施工人员上下的斜道、通路、脚手架上面的积雪、积物等必须及时清理干净,以防滑倒或坠落伤人。下霜雪后,一切作业场所、通道、脚手架、斜道及吊运构件周围等,应先全面清扫干净后方可作业。加强对支架、脚手架、沟槽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2)高处作业人员不能穿硬底鞋、带钉鞋,并力求衣着灵便。特别强调要系好安全带,作业面稳固。

(3)运输大型机具、模板、预制构件必须封车牢固。必要时,应在车轮上采取滑防措施。

(4)遇到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地面上作业及运输。

(5)施工用水及污水不得乱倒,管道不得漏水,防止冻冰滑倒。

(6)下雪后,按照责任区划分迅速组组织人员进行清扫干净。

(7)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结冰现象进行检查,发现有冻结的冰块时及时予以清除,防止人员滑跌。现场冲洗车辆等用水完成后,及时清扫周围地面的积水,防止地面冻结;雪天后,立即组织人员扫雪,防止雪水结冰。

5、冬期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对作业人员加强禁止烟火的教育,各项目要加强动火管理,建立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能用。在入冬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要有专人管理,保持完整好用。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

(3)施工现场配电柜、材料仓库、木作棚等易燃部位,要和用火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注意设在下风向或侧风向。灯头与可燃物品至少30公分以上。

(4)严防电器火灾发生。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取暖和做饭,禁止使用自制的电褥子,电褥子使用后应及时断电;

(5)加强冬季取暖的统一管理,宿舍的公用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用明火取暖。

(6)冬季施工宿舍内采用燃煤取暖应防止住宿施工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宿舍应保证足够的通风条件;每日熄灯前设专人封火,燃煤采暖设施严禁敞口,应将炉盘、炉盖扣严;如炉盘、炉盖不能完全扣盖严密的,应用黄土泥将其抹严,以防煤气渗漏。封火时清出的没有燃尽的燃煤应清出室外,并将未燃尽燃煤熄灭。取暖设施排烟管道安装,排烟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于50cm,立管不得少于2.0m,水平管距房屋顶棚不得少于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风吹来的东北方向。

(7)在高处进行电气焊作业时,须设置防火花下落飞溅的措施。

(8)进行金属切割、钢筋对焊等操作时,须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

(9)不得在氧气库、乙炔库、油库、库房等区域内,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

(10)对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油漆、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和扑救初起火的经验,会报火警电话“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七、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010-11-29

篇3:暂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属地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多家单位共用的办公场所,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场所管理单位对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使用单位对属地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七条各院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院区公共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九条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二)按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属地管理和目视化管理,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完整有效;

(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应急人员开展日常业务学习和训练;

(五)组织岗位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一)办公楼、俱乐部、报告厅、活动中心、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液化气站、燃气锅炉房等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质的作业现场;

(四)档案室、机房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

(五)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场所。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兼职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四条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各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至少每季度进行

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其他单位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置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六)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六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较大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各院区物业管理单位对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通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负责人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开展HSE审核和检查时,应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第五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二十三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二)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三)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四)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

品影响使用的;

(五)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

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五条对于各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对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将整改情况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通过“11.9”消防日等多种活动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

第二十八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其他单位至少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措施。

(三)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四)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九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人员;

(五)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七章消防应急管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并通过应急演练对联动效果进行检验,确保联动机制的落实。

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按照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演练要留有演练记录。

第八章火灾事故处置

第三十三条办公和生产场所、居民住宅及承包商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和事件管理规定》进行应急处置,逐级报告。

第九章消防安全档案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测报告及维修保养记录;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和评价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八)其他有关档案。

篇4:某职工宿舍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为严格内部治安消防管理,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住宿人员须自觉遵守执行。

1.职工宿舍非经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保卫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住人。

2.职工宿舍严禁男女混住;不得播放、传看黄色淫秽物品;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

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宿舍门、窗、锁,要牢固,做到人走关窗,锁门;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防止被盗。

4.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不得私自按、拆电线;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5.宿舍冬季取暖炉灶,未经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检查批准,不得生火使用。

6.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油漆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

7.凡违反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依据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篇5: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增强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确保突发事件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得到控制和消灭,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主要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消防管道、消防箱、消防带、水枪、扳手、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锨、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通道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等。

三、管理职责

1、后勤科负责全公司消火栓的供水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全厂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及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4、总经办安检员负责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的监督。

四、消防设施的设计、安装、验收与配备要求。

1、新、改、扩建项目在设计、安装生产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时设计、安装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设计、安装方案必须报总经办安检员备案,由安检员组织相关部门会审方案的可行性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监督检查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

2、消防设施需要变更(如位置、数量、规格等)的车间、部门须提出申请,总经办安检员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变更,后勤科保留设施变更记录。

3、消防设施安装标准:

(1)消防设施应按照标准定置安装和摆放。

(2)生产区厂内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00米,消火栓地上部分距离地面垂直高度标准为640MM,地面以上部分露出红漆。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边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40m。

(3)消火栓的放水口应使用卵石渗水层,卵石粒径20~30mm,铺设半径500mm,铺设深度自地面下200mm至槽底,铺设卵石时,注意保护好放水弯头,以免碰坏,绝不能堵塞放水出口。

(4)室外地下消火栓应砌筑消火栓井,室外地上消火栓应砌筑消火栓阀门井,消火栓与开闭阀门之间两者距离不超过2.5米。

(5)消火栓的各处开关是否灵活、严密、吻合,所配带的附属设备配件应齐。

4、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产品。

5、各部门应该根据本区域范围需要补充和配备适用齐全的消防器材,按照程序填写《消防设施器材申报单》总经办安检员进行审核。

五、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1、各车间、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卫生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将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纳入每日现场设施安全管理。

2、维护保养标准:

(1)保持消防箱箱内、外无杂物,无灰尘,箱体除锈刷漆整洁,红色颜色。

(2)各部门使用过的消防水带应该进行晾干处理后放回消防箱,确保干燥。

(3)消火栓、水带、喷枪、扳手等齐全完好,消火栓阀杆顶部保持润滑。

(4)灭火器定位摆放,保持外部整洁,不得随便挪用,失效灭火器及时更换并撤出作业现场。

(5)重点部位消防水带、喷枪直接连接消火栓。

(6)各消火栓外围2米以内禁止堆放物品,并保持通道畅通。

3、各种消防设施应符合5S管理,表面无油污、无污物、无灰尘,清洁光亮。

六、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

1、后勤科兼职消防队在做到日常管理的同时,每月定期对全厂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问题部门整改,并将每月消防设施检查情况进行纪录;总经办安检员在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和问题随时通知后勤科进行整改。

2、消防泵停用管理。

生产科消防泵必须24小时正常运转,确保全厂消防供水系统满足应急使用,不得随意停泵,如因消防管线、阀门等局部检修或其他改造情况确实需要停水停泵的,需求部门必须到总经办安检员办理停用申请。程序如下:

(1)?需求单位向总经办安检员提出《消防设施停用申请》。

(2)?生产科确定停消防泵或区域关闭阀门及停用时间方案。

(3)?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后勤科)签字认可。

(4)?由全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审批,总经办安检员登记备案。

(5)?生产科根据《消防设施停用通知单》实施停用泵方案。

(6)?如果因未能到期修复或其他不符合条件不能开消防泵的,必须由需求单位重新办理延期申请。

(7)?修复完毕符合开泵条件的,生产科启用消防设施。

3、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应急情况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如培训演练使用必须经后勤科同意并办理审核《消防器材使用许可证》手续,事故应急使用除外。

4、消防设施重点检查内容和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灭火器

(1)灭火器是否放于固定且便于取用的明显场所。

(2)安全插销有无脱落或损坏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3)喷嘴和导粉管有无变形、损伤、老化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4)压力指针指示值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5)有无其他影响灭火器使用的堆放杂物等。

(6)灭火器的规格类别是否符合现场灭火使用。

消火栓

(1)消防水带、扳手、喷枪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水带老化损伤情况。

(2)消火栓及管线有无漏水。

(3)消火栓附近2米内有无堆放杂物。

(4)消防水带箱体是否完好正常。

消防泵及消防管道

(1)消防泵是否正常开启,泵的进出口压力是否正常(4.5MPA以上).

(2)检查泵电机及泵体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3)消防泵润滑油是否变质。

(4)泵的阀门阀杆是否灵活。

(5)消防管线(地上或地下)、法兰是否锈蚀、漏水,各消防管道连接阀门是否开启灵活。

消防应急器材

(1)各车间、仓库、宿舍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

(2)各车间、仓库、宿舍应急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

七、消防设施档案管理

1、后勤科-兼职消防队安排专人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档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1)建立全厂消防(地上消火栓、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档案,消火栓布置图。

2、消防设施档案应报总经办安检员备案。

八、各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出现以下情况的给予50-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加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非应急情况动用消防灭火器、消防栓的。

2、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不完好有效的。

3、消防设施、器材失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4、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消防隐患经下整改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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