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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1、办公室内不准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不准在室内焚烧纸张,物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特殊情况要报安全部批准后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4、财务组、各设备机房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隐患后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各办公场所均应摆放灭火器材,并要求员工熟练使用。

7、库房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应与其他物品单独存放,并标注标签。

8、定期对室内电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9、安全组定期组织对各办公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篇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综合办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

3.2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和禁烟安全管理工作。

3.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上报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4.1.1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4.1.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部位,其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4.1.3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间、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库房禁止安装)。

4.1.5根据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公司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1.6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报警(声、光)装置等设施。

4.1.7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4.1.8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懂得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4.1.9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4.1.10不准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4.1.11高压线下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易燃、易爆公司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塔杆高的1.5倍。

4.1.12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4.1.13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4.2动火、用火作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4.3所有人员严禁在工公司禁火区内吸烟、使用电炉、电瓶充电等其他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按照工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予以处罚,造成火灾事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4.4消防组织与设施

4.4.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4.4.2公司设立由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兼职义务消防队。

4.4.3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4.4.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过程及有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4.4.5公司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标准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运、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4.4.6公司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4.4.7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4.8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并视情况向义务消防队和外部消防组织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资,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兼职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4.5防尘、防毒

4.5.1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毒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4.5.2各部门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4.5.3公司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5.4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4.5.5对接触粉尘的人员必须配备防护口罩;接触有毒气体的人员配备防毒面罩。重点部位配备氧气呼吸器、逃生器等应急器械。

5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篇3:档案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二、档案不得随意堆放。柜架摆放位置应与墙壁保持10cm以上距离,每行柜架间距不小于60cm(密集架除外)。

三、库房应有防潮或增湿措施,注意调节温湿度,建立湿温度记录。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四、库房内应放置防虫、防鼠药剂,并按要求定期更换。若发现鼠、虫害,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五、库房内应保持清洁,经常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确定专人管理。档案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要安全使用灭火器设备,不得有明火装置,不得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七、库房内要有防盗措施。库房门应包铁皮,窗应安装铁栅栏;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节假日封闭库房,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篇4: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中央文化区项目部

篇5:易燃易爆商品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商品有:发胶、摩丝、油墨、粘胶剂、卫生球、赛璐璐制品、杀虫剂、显像管、酒类等(其它易燃商品及器具禁止进场);

2易燃、易爆商品进货时,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

3存放部位应独立封闭、通风,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

4易燃易爆品周转库和柜台摆放数量不准超过二天的销售量;

5易燃易爆商品严禁混车运输、同库存放和交叉销售;

6对易燃易爆商品实行“四专”管理措施,即:专车运输、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单独柜台专人销售;

7各商场经营的易燃易爆商品具体品种、贮存库位、保管员和售货员分别报保卫处登记存档,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货、贮存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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