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1总则

1.1为了加强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公司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管理部门为保卫部。生产现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由设备部具体负责设备和检修管理,非生产现场由保卫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1.3公司所属生产现场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按公司设备分界由电气分公司、热工分公司负责检修,发电一部、发电二部负责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分场主任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检修使用专责人。

1.4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日常管理。

2检查范围

2.1发电一部:厂用6kv主沟道、主控室电缆夹层、厂用380v主沟道、锅炉电缆沟道、#5-#8汽机电缆沟道、110kv、35kv电缆沟道、主变电缆沟道等内的火灾报警装置线路、光电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省光报警器。

2.2发电二部:厂用6kv主沟道、集控室电缆夹层、电除尘电缆沟道。汽机通往网

控主沟道、锅炉电缆沟道、1lOkv电缆沟道。主变电缆沟道等内的火灾报警装置线路、光电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

3检查项目

3.1电缆沟道内照明电源是否为安全电压,沟内是否保持清洁。

3.2电缆沟道内应无积水或漏水现象。

3.3电缆沟道内电缆及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应为重点检查部位,接头是否有漏油、溢胶、放电、过热等现象。

3.4电缆沟道内火灾报警装置是否正常使用。

3.5电缆沟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善。

3.6每月对火灾报警装置进行两次感温、感烟试验。

4其它

4.1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巡视检查必须有两人进行。

4.2检查完毕后要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4.3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入缺陷记录本中。

4.4检查时间应每月不少于2次。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与考核部门;设备部和安全监察部。

5.2负责监督各部门、分场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3对全公司范围内的火灾报警装置安全、维护、检查记录,依照本管理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5.4对火灾报警装置维护不及时,造成火灾报警装置使用不合格的部门、分场有权提

出考核意见。

5.5对因火灾报警装置性能不合格或使用维护不当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对有关部门、人员的处理意见。

6附则

6.1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起草。

6.2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制度》,有效预防加油站火灾事故的发生,减轻火灾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加油站工作人员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加油站财产安全。针对我站存在的火灾隐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平安加油站的高度,牢固树立“家油站工作人员及顾客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为依据,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消除加油站火灾隐患,确保加油站工作人员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加油站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加油站。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制度

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核算员为副组长、各加油员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加油站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具体开展和落实。

2、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2)、进一步完善加油站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管理制度,使之更切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

(3)、定期进行站内火灾隐患大检查,力求工作细致,落在实处。

(二)、加强教育,筹集资金,标本兼治

1、加大与区消防大队共建联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提高加油站工作人员防范火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本领。

2、在站内未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及时申请发放和补建消防器材,做到防范于未然。

3、主动向公司申请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提高加油站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篇3:铝业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如发生火灾,岗位责任人员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将火灾扑灭在萌芽之中,不得隐报。

二.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三、查处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告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

中美铝业保卫部

二〇〇九年元月二十三日

篇4:某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管理制度

1.凡装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岗位,不得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止火灾报警控制柜的运行。

2.有自动火灾报警控制柜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能够依照“操作提示”指令,进行操作、运行火灾报警设备。

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应保持冷静,看清报警区域后,能根据“区域对照表”直接找到事故地点。核实无误,立即汇报值长并报警(厂消防队:2119),同时采取紧急扑救措施。

4.接到误报警和鼓掌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亚能”公司维修消缺。

篇5:火灾隐患排查抄告整改验收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损坏或缺失;防火门配件(闭门器、顺位器)损坏或缺失;灭火器压力不足或罐体损坏;室内消火栓配件(水枪、水带、阀门把手等)损坏或缺失;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检查部门负责人将隐患问题抄告相关部门,接到隐患抄告单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上报公司进行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火灾隐患抄告单上,由监察部门负责人和隐患整改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其他共用消防设施、部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相关部门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