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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在本岗位区域工作的同时进行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自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上报班组长。

2)每个员工应对本岗位所负责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

3)各班组长及时组织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4)接班时应将本班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和存在问题向下一班交待,以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管理处领导每季度组织主管和班组长对管辖区域、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

2)检查各班组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总结经验教训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4)对管理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公司或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物业管理部或公司领导根据大楼防火安全的实施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不定期对大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抽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填写《消防检查情况汇总表》下发各管理处、专业部门。

4、三级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对烟头等遗留火种是否采取安全有效的预防、处理措施。

3)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使用60W以下灯泡。

4)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乱接电线情况。

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残油、气的处理是否安全妥当。

6)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7)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8)检查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

9)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篇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篇3:某办公楼防火检查制度

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篇4:住胶防火检查制度

第一条中山住胶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中山住胶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篇5: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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