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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经理一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在本公司各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一)公司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公司下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公司下属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员是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实施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应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各部门应明确1名兼职消防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公司内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制定有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危险场所作业动火审批等制度。

第十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结合生产、交通安全会召开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例会,由经理或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各部门每月应召开本部门消防安全例会一次以上。

(二)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将每次例会召开时间、地点、人员、会议具体内容、提出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决定等记录存查,必要时整理成文下发会议材料。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互查时,抽调各单位负责人参加。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各组织一次全公司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重点部位要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查贯彻落实《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的情况;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人;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套齐全;查消防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隐患的整改

1、凡在检查中查出问题及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问题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检查部门一份,整改单位二份(整改后反馈上级检查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对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填写重大隐患记录。

2、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订出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对重大隐患一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

3、部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安全问题登记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并在限期内认真整改,整改后将情况报检查部门。

4、对不落实整改责任人,又不按期整改及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整改部门负责人适当处理。如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5、公司应按政府要求,建立危险源分布图,明确责任人、监控人及治理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本单位的初起火灾。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有效组织自救同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上级。事后,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发生火灾的责任追究《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公司年终考核内容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各部门也要采取同样的办法考评。

篇2: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篇3: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格式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1消防器材的配备:

1.1.1按照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1.1.2依据设计标准按不同的介质配备不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动用。每次使用后,应集中保管,而后更换同样型号和数量的有效器材;

1.1.3消防器材的摆放要分布合理,摆放在通风良好、明显和便于取用之处,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1.1.4消防器材不得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有防晒、防雨、防冻的保护措施;

1.1.5消防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1.2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1.2.1加强对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按期进行试验;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试验一次;消防水炮每半年试验一次,与消防设施有关的阀门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1.2.2加强装置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并定期做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要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1.2.3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如确需使用,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或安全主管领导批准,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并经生产部安全人员验收。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1.2.4车间要建立消防设施和器材台帐,内容要明确具体,数量准确。

1.2.5车间要作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设施或器材。

1.2.6各部门或车间负责各自管辖区域或所属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和年度检验、换药工作,每月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灭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填写卡片。

1.2.7消防通道必须保持平坦通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物资。

1.2.8消防器材的配备、更换和维护由安全人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归口管理。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4: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格式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篇5: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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